李曉亮:胡斌替身隻是一種受迫害臆想嗎?

本文內容已被 [ 磚爺 ] 在 2009-08-14 18:45:44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這幾天,以“張禮礤”為關鍵詞的網絡搜索量猛然激增———據說張禮礤是杭州飆車案肇事者胡斌在庭審時的“替身”。(7月27日《新快報》)雖然法院堅決地否認過“替身說”,但網民對其“純屬無稽之談”式的辟謠並不認可,人肉搜索也未停歇,於是有了網上熱傳的“有圖有真相”的“的哥張禮礤”。

  一起本應情節簡單、案情明晰的普通交通肇事案,為何呈現出比美劇《越獄》還要懸疑的發展趨勢,如同現實版的羅生門?要洞悉撲朔迷離的“替身門”,不妨先係統梳理一遍案發以來的各方表現。簡單回顧,可發現該案是由“富二代”、“飆車”、“欺實馬”、“113萬賠償”等關鍵詞串聯而成。

  正是這幾個詞激蕩起的民意潛流,將這起交通肇事案,推向舉國震驚的公共事件的位置上。不得不說,胡斌及其親友在案發現場飛揚跋扈的表現,給公眾留下了極為鄙俗的惡劣印象。再結合“富二代”這個關鍵詞,“為富不仁”的印跡就印在了每個人心裏。這一印象讓不少人由衷地厭惡這對缺乏人情味,炫耀著權勢囂張表情的母子。

  這也是當初“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等激憤之詞,充斥網絡的原因之一,也是胡斌一審被判三年,很多人不能接受的原因。加上庭審時那個臉蛋渾圓,眼神乖巧,站姿謙恭的被認為是“張禮礤”的人,與案發現場以手遮臉的胡斌判若兩人,於是民意再次沸騰,“替身論”出現了。

  法院斥責這“純屬無稽之談”,認為胡斌變胖是因飲食規律之故,但我們分明記得胡斌肇事後表示,闖了大禍內心惶恐。短短兩個月後竟心寬體胖猛增了膘,即便真是胡斌,估計人們情感上也不大願意接受。何況法院的回應透著不屑和傲慢,更激得輿論反彈,搜出一個“張禮礤”來。

  當然也有論者認為,庭審時胡斌沒必要使用替身,替身論隻是“仇富”心理作祟,是在繼續妖魔化“富二代”。“胡斌替身”真的隻是民眾的“受迫害臆想”嗎?為何會有這種臆測?恐怕還得從整體的社會信任體係上來求解。替身論在胡斌案上出現或許偶然,但在信任危機的大背景下,出現此類凝結民意焦慮的事件又有其必然性。就像有人將胡斌替身稱為“華南胡”一樣,確實,縱觀“華南虎”、“俯臥撐”、“躲貓貓”、“七十碼”以及“壓力差”等事件,其間都蘊藉了民意對當地政府、司法機關的某種不信任。其實在用“無稽之談”應對民意質疑之時,民眾對法院的不信任已大於涉事者本人了。

  中國素有“以吏為師”的傳統。假如公權力失範,進而失信於民,就會出現吏治的信任危機。具體到胡斌案,“七十碼”積聚的民間信任焦慮,對“替身論”的出現負有不可推卸之責。謠言止於公開,公開更應有公信。由“替身”延伸出的某些焦點問題,必須得到有關部門的及時而權威解釋。

  比如假設真有替身,“調包”可能隻會發生於進看守所之前。既然公安機關都能允許胡斌事發當晚回家上網,還曾鬧出“七十碼”的笑話,那這是否意味著我們不能完全否認在此期間胡家“狸貓換太子”的可能呢?又該不該進行包括DNA檢測在內的一係列專業的信息采集和甄辨工作?這類本可避免的公共事件的處理成本又應如何核算?最終是否要分攤開來由公眾埋單?假如不幸證實,除了影視劇中的武替、裸替,連莊嚴的司法語境中竟也出現犯罪嫌疑人的替身,那這個醜聞無疑具有比鬧市飆車更恐怖的致命殺傷力———因為它將直接威脅到司法生態的健康和公眾的法律信仰。不回答上述問題,誰能說替身隻是一種臆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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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社會現象(說句套話),謝謝轉貼:) -子英- 給 子英 發送悄悄話 子英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7/29/2009 postreply 07:08:04

本來我在兵談寫了個回帖,現拿來這裏 -子英- 給 子英 發送悄悄話 子英 的博客首頁 (246 bytes) () 07/29/2009 postreply 08: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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