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有事做,有錢賺就好了。我家深有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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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失敗,中國已經沒有人情,人性隻有金錢。
現代上海的人情世故的故事:一個八十多歲的孤寡老人,剛剛喪子,又失去老伴,悲痛欲絕,坐在輪椅上, 被四個壯年繼兒女告上法庭,為了搶老人的遺產。
上海瑞金醫院的眼科醫生,共產黨員(自稱)程瑜,為了爭奪和她沒有任何關係的財產。並揚言說不用找律師,就憑她的關係,就可以擺平法官,搞定一切。
程瑜,王曉鬆(丈夫)的父親,上海公安局副局長王以偉8年前與我母親相愛結婚,共度晚年。全家為兩位老人祝福。可是程瑜不準母親住到繼父家裏,還將老公公趕出家門,並將國家分配給老公公的房子搶占歸為己有。
兒子為老人再婚,特意買了房子,王叔叔在那裏住了八年,直到去世。王叔叔很慈祥又很有修養,我們很愛戴他,尊重他。兩位老人還來美國旅遊探親,旅遊,過了一段幸福的晚年。直至送終。
而程瑜夫婦僅在每年的年初一請他們的父親吃一頓飯。還不準帶上老伴。去年王叔叔實在過意不去,要堅持帶上母親一起去吃飯,程瑜就連這一年一餐的孝敬飯也取消了。
母親唯一的兒子,我們的哥哥,於前年不幸突然去世,留下兩個未成年的幼兒(8歲和11歲)。母親心碎欲絕,幾乎崩潰,是繼父給了母親很多的安慰和幫助,我們深深感激。兩位老人相依為命共度難關。
母親還未從喪子之痛中緩過來,繼父又被宣布胰腺癌。母親雪上加霜萬分焦慮,八十多歲的老人,每天煮湯送菜到醫院,而親生兒子和媳婦卻什麽也不做,還到醫院挑浚給母親製造麻煩。
母親不懂醫學,就到處尋訪治療癌症的方法,母親說“無論花多少錢,也要試試,一定要治療!”聽說有種治療手術需要一萬元,母親和王曉鬆都同意去做,希望王叔叔多活幾天,錢由母親出。
結果,在醫院工作的兒媳婦程瑜堅決不同意,並利用瑞金醫院工作之便,在病房裏和母親大吵,並以第一家屬的名譽(第一家屬是妻子,不是兒媳婦)扣住真實病曆,她不讓家屬知道實情,卻直接告訴了病人,給王叔叔帶來很大的精神壓力。母親為此很生氣傷心。她不僅扣住病曆,還扣住王叔叔的就診醫療卡,不準王叔叔去別的醫院就醫,也不讓母親拿出去會診治療,還做了假病曆,篡改隱瞞病情,故意延誤治療時間,連哄帶騙地把王叔叔從醫院趕回家。說是沒有病,是誤診不需要治療。當時,母親忙於救王叔叔的生命,沒有時間和精力控告程瑜。
程瑜還經常到病房裏去侮辱母親,程瑜的女兒王欣怡拿一隻玩具狗到病房裏學狗叫"汪汪汪!!”(母親姓汪)
由於沒有任何治療,王叔叔很快病危了。最後的日子裏,他當著王曉鬆和母親麵立了遺囑:骨灰一部分與前妻合葬,一部分與母親合葬,他的存款5萬給孫女,其餘的全部給母親,並當場將存折交給了母親。老局長一生清白,兩袖清風,所有的積蓄就是12萬人民幣。
王叔叔不幸在今年一月去世,是被他的兒媳婦害死的。可憐的老母親更加孤獨,每天呆呆地守著老伴照片,流淚,傷心的程度超過了失去兒子。
在母親這樣悲傷的時刻,程瑜開始搶財產,折磨老人:
她和王曉鬆先到銀行說謊,以王叔叔的名譽報失存折。凍結了老人僅有的存款。
他們又到法院告母親,要求分遺產。程瑜還到處揚言,說她有很多關係,憑她的關係,不用律師也可以擺平法官,搞定一切。就算有王叔叔遺囑也沒有用。她一定能拿到她所要的一切。
他們不顧親生父親的尊嚴,將王叔叔的骨灰搶走,說要全部和前妻(很多年前去世)葬在一起,不準母親和葬。兩位老人是經過中國人民政府批準的合法夫妻,而且老人清楚地寫了遺囑的。他們想以次來刺激母親,傷害母親。他們不尊重母親,也不尊重他們的父親,王曉鬆看著老婆如此野蠻瘋狂地行為,也不敢製止。很多老朋友都氣憤地怒罵他們,但他們繼續迫害他們的繼母。
王叔叔生前寫下聲明:老伴兒子的遺產他一分也不要。程瑜和王曉鬆手裏都有這份文字,(見附件)他們還是能再到法庭提出要分這份非份的遺產,並能如願得到法院受理立案。立案後,他們就開始拖延時間,不斷地編造假舉證:編出銀行的帳戶,還說王叔前妻有很多存款,十年前就去世的人,王妻又不是暴發戶,怎麽會有錢,就算有錢,也早就在王叔叔再婚之前被他們搶走了,如同王叔叔的房子早就被她們改了戶主,錢還能留到現在?
他們製造了訴訟案,並努力拖延,企圖總精神體力上將母親置於死地。在那麽傷心的日子裏,上海那麽寒冷的冬季,一次一次地把坐在輪椅上的老母親逼到法庭,然後再改期,就算是健康人都受不了的。
他們是想將老人害死,然後通過他們的超越法律的“關係”非法侵吞母親的財產。
長寧區法院的徐豔婷法官突然宣布,無期限地凍結母親剛分到的兒子用生命換來的遺產,(在法律上這屬於一方私人財產)價值130萬的房子。(法官有權凍結的,是夫妻共同財產部分,沒有權力凍結單方私人財產,可是徐豔婷法官做了)。母親問為什麽?徐豔婷法官說,“他們有權提出,你也可以再寫反訴書,交錢,解除凍結。”
法官應該很清楚,程瑜在此官司究竟能合法分到多少錢。又有什麽理由凍結母親的130萬的私人財產。再說如果母親沒有那130萬的私人遺產,難道要凍結母親的離休工資嗎?如果可能,我看法官就直接判母親死刑了!
對於他們的假舉證,按照法庭規定,限製他們三天拿出證據,可是兩個星期過去了,還沒拿出證據,母親請求徐法官早點開庭宣判,徐法官卻說:“他們拿不出來,我們可以去調查嘛。一共有二十多個舉證,我們一個一個慢慢地調查。”六個月都過去了,還沒有結果。
就算‘調查’結束了,他們還可以搞另外的假舉證,法官再“調查”,此案將永遠在調查中進行,直到老人去世。
這樣勞命傷財的訴訟,是殘害老人。我們知道在徐豔庭法官的手裏,這個“遺產訴訟案”是永遠也不會結束的,老人整死了,法官就滿足了他們的朋友程瑜的要求。
我們不能想象,在法庭上,人們看著四個壯年男女貪婪地,麵對他們坐在輪椅上的,喪子又喪夫的孤寡繼母,搶遺產。是什麽樣的心情和感受。
兒子替他們照顧父親,買房子給老人住,為兩個老人辦了很隆重的婚禮,帶著老人到處旅遊,都是為了讓老人開心,安度晚年,他的愛心和孝心換來的竟是王家人恩將仇報,欺負折磨老母親,不顧他的兩個可憐的幼兒,搶他辛苦賺來的錢,而且可以通過關係用司法來剝奪母親的私人財產。
這是我們所經曆的現代中國司法,隻感到呼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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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的事搞定了嗎? -dundas- 給 dundas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28/2009 postreply 22: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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