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19條:“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

本帖於 2009-08-14 18:45:44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要立個單項法律,把這條內容具體落實。具備具體的操作性。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