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www.changsha.cn 2003年12月22日16時8分 星辰在線
毛澤東是偉大的馬克思主義革命家。毛澤東思想是中國化的馬克思主義,是對馬克思主義的偉大發展。毛澤東在領導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過程中,把馬克思主義普遍原理同中國的實際相結合,提出了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理論和政策,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使中國各民族得到解放和發展,民族關係得到不斷協調,民放團結不斷加強和鞏固,在世界上樹立了多民族國家圓滿解決民族問題的光輝典範。在當今東歐一些多民族的國家和原蘇聯,民族矛盾加劇,民族糾紛、衝突和戰爭不斷的形勢下,研究和重溫毛澤東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理論和實踐及其對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的貢獻,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毛澤東關於民族、民族問題的論述對馬克思主義民族問題基本理論的貢獻
民族是一個曆史範疇。自從人類進入階級社會以後,民族是一個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伴隨著民族存在和發展,民族問題也成了重要的社會現象之一。隨著曆史的發展,人們對民族、民族問題的觀察和認識也逐漸深入。毛澤東在半個多世紀的革命活動中,提出了很多關於民族、民族問題的獨特觀點,對馬克思主義民族問題基本理論的應用和發展,作出了十分重要的貢獻。僅舉幾例簡述如下:
一、關於民族的理論
民族是曆史發展中的社會現象,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已經闡明民族是具有一定基本特征的穩定的人們共同體,是一個曆史範疇;在階級社會裏民族是由不同的階級組成的等理論。毛澤東進一步提出了關於民族主體的理論。指出:民族“包括兩部分人。一部分是上層、剝削階級、少數,這部分人可以講話,組織政府,但是不能打仗、耕田、在工廠做工。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工人、農民、小資產階級,沒有這些人就不能組成民族。”①這就是說,工農等人民群眾是民族的主體,他們代表民族,他們的利益,也就是民族的利益②。這一理論對正確認識民族問題與階級問題的關係、民族問題的實質、民族利益的真實含義、民族解放和發展的真正意義等,具有極為重要的理論意義。世界上的任何一個民族,隻有在主體名副其實地在政治上占統治(或主導)地位時,民族才能實現自主、自立、自治,才能獲得健康、迅速的發展,民族間才能建立和發展平等友愛、團結合作的關係。
民族在發展階段和水平上的差別是客觀存在的現象。如何看待這種差別?原蘇聯有一種理論,把一些落後的、沒有經過資本主義階段的非俄羅斯民族稱為部族,隻把那些比較發展的民族如俄羅斯、白俄羅斯等稱為民族。對此,毛澤東有不同看法。1953 年,中共中央在討論《關於過去幾年內黨在少數民族中進行工作的主要經驗總結》中,當有人提出“部族”問題時,毛澤東指出:科學的分析是可以的,但政治上不要去區分哪個是民族,哪個是部族或部落③。這是馬克思主義民族平等理論的體現。毛澤東的這一理論,在中國民族識別工作中得到了具體體現。在中國不論人口多少,分布地域大小和社會發展階段高低,隻要是曆史上形成的、具有明顯特征的穩定的人們共同體,一律都稱之為“民族”。中國的這一作法,取得了極大的成功。毛澤東的這一理論保證了各少數民族,特別是人口很少、發展落後的少數民族都享有和行使民族平等的各項權利。
毛澤東對民族消亡的論述,也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1958年3月成都會議上,毛澤東說:“首先是階級消亡,而後是國家消亡,而後是民族消亡,全世界都如此。”這一理論,進一步明確了民族消亡與階級消亡、國家消亡的關係,闡明了民族消亡的時機、條件和過程。這一理論對正確認識和對待社會主義時期的民族和民族特點,具有重要的理論指導意義。它告訴人們:社會主義階段是民族發展繁榮的時期,隨著社會生產力的充分發展和階級區分的逐步消失,國家和民族將依次自行消亡。任何想在社會主義階段人為地使民族消亡的言行都是不正確的、錯誤的。
二、關於民族問題的理論
民族問題是一個客觀存在的十分複雜的社會問題。正確認識民族問題及其與階段問題、社會革命問題的關係,是無產階級政黨製定民族綱領的理論前提,對能否正確解決民族問題具有決定性意義。毛澤東通過對中國和世界民族問題現實的考察分析,進一步深化發展了馬克思主義關於民族問題的理論。
毛澤東在1934年1月指出:“民族的壓迫基於民族的剝削,推翻了這個民族剝削製度,民族的自由聯合就代替民族的壓迫。”④這一論述揭示了民族社會政治壓迫與社會經濟剝削的關係和民族壓迫產生的根源,指明了消除民族壓迫的途徑,為中國各少數民族的解放事業指明了道路。
毛澤東在抗日戰爭時期指出:“階級投降主義實際上是民族投降主義的後備軍”⑤,“在民族鬥爭中,階級鬥爭是以民族鬥爭的形式出現的,這種形式,表現了兩者的一致性。”⑥這些理論深刻地揭示了民族鬥爭的實質,即“民族鬥爭,說到底,是一個階級鬥爭問題”⑦,明確闡述了民族鬥爭與階級鬥爭的關係,不僅對正確製定抗日戰爭的方針、策略,製定抗日統一戰線中的獨立自主原則,起了理論指導作用,也對一切被壓迫民族反對國內外民族壓迫的鬥爭指明了方向。
在此基礎上,毛澤東還根據馬克思主義關於民族問題與社會革命的關係的理論,深刻地闡明了“中國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並把國內的民族問題看作是中國革命總問題的一部分。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毛澤東始終非常重視國內少數民族問題和少數民族的革命鬥爭,對他們在中國民族民主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給予了充分的肯定,認為“爭取少數民族在中國共產黨與中國蘇維埃政權領導之下,對於中國革命勝利前途有決定的意義”⑧。在談到中華民族反對日本帝國主義侵略的鬥爭時指出:“少數民族,特別是內蒙民族,在日本帝國主義的直接威脅之下,正在起來鬥爭。其前途,將和華北人民的鬥爭和紅軍在西北的活動,匯合在一起。”⑨在解放戰爭時期,毛澤東高度評價新疆伊犁、阿爾泰、塔城地區的維吾爾等少數民族人民的革命鬥爭,指出三區革命是中國民主革命的一部分。解放後,在我國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中,毛澤東也非常重視民族問題,所有有關民族問題的重大決策,幾乎都由他親自作出,許多重大的民族問題如西藏的和平解放和社會改革,他都親自處理。正是在他的關懷下,我們黨采取了各種有效措施,妥善地解決了我國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過程中的民族問題,使各民族間的平等、團結、互助的關係得以建立和發展。
很明顯,毛澤東關於民族和民族問題基本理論方麵的觀點,具有很強的現實性、實踐性。這些思想高瞻遠矚地洞察和把握了當代民族和民族問題的實質,具有時代的理論廣度和深度,是觀察和認識當代民族問題的理論指導。
毛澤東關於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理論和政策對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的貢獻
毛澤東在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過程中,提出了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一係列理論和政策,其核心內容,可以概括為民族平等、團結、自治、發展。民族平等團結是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根本原則和總政策;民族區域自治是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基本形式和基本政策;各民族共同發展是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根本宗旨和現實目標。毛澤東的這些民族理論和政策及其實踐經驗,對豐富和發展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作出了偉大的貢獻。
一、關於民族平等的理論和政策
民族平等,是各民族都夢寐以求的,也是應有的。民族平等問題,是古今中外民族關係中的根本問題,也是民族問題中的核心問題。民族壓迫、統治、剝削、掠奪、歧視、限製、奴役、同化等,都是民族不平等的表現或其結果。馬克思主義主張各民族在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完全平等,並把民族平等作為處理民族關係的根本原則之一。毛澤東根據中國“少數民族過去與現在生活的實質”⑩,提出了民族平等理論和政策,其主要之點包括四個方麵:一是“對內求國內各民族之間的平等”(11),“允許蒙、回、藏、苗、夷、番各民族與漢族有平等權利”(12);二是“承認中國境內各少數民族有平等自治的權利”(13);三是各民族在言語文字、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等方麵都有平等權利(14);四是在一切工作中要堅持民族政策(15)。
民族平等是中國共產黨和毛澤東的一貫主張,是毛澤東思想民族理論的主要內容之一,是中國共產黨民族政策的基本出發點和最終歸宿點。“民族是至尊的,同時,一切民族都是平等的”(16),這是毛澤東關於民族的一個基本思想,他一貫主張對國內民族,給予平等權利(17),明確宣布中國共產黨和中國蘇維埃政府“實行中國境內各民族一律平等政策”(18)。毛澤東在50多年的革命活動中,始終為實現中國各民族平等而努力,在他的領導下,中國各民族也確實實現了社會主義的民族平等。
民族平等,對中國國內而言,是中國各民族都處在同等的地位,具有同樣的權利。毛澤東特別強調少數民族與人口眾多的漢族的平等。這是無產階級徹底的民族平等思想,也是多民族大國中實現真正的民族平等的正確途徑,是中國各民族在當今世界一些國家和地區民族分裂,民族關係緊張的環境中,之所以能和睦相處的一個根本原因。
民族平等是全方位的,是社會生活各個領域中的平等。毛澤東十分重視“尊重各少數民族的文化、宗教、習慣”,“讚助他們發展用各族自己言語文字的文化教育”(19),製定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以及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從而實現和保障了少數民族在各個領域中的平等、自由權利。
在一切工作中要堅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政策,這是毛澤東提出並堅持的民族工作的綱領性指導原則。這說明,毛澤東的民族平等理論,既堅持了馬克思主義處理民族問題的根本原則,具有理論上的徹底性,又堅持了在民族地區一切工作中加以實施,具有實踐上的徹底性,是中國能夠不斷順利解決民族問題的理論政策基礎。
二、關於民族團結的理論和政策
民族團結聯合是馬克思主義處理民族關係的一個根本原則。毛澤東在領導中國革命和建設過程中,極大地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民族團結的理論,提出了民族團結的重要性,民族團結的基礎、條件、實質、目標和民族內部團結與民族之間團結的關係,民族團結與反對民族主義的關係的完整的思想、理論體係。
毛澤東的民族團結理論是各民族人民“平等的聯合”(20)的理論。它包括三個層次內容:中華民族整體的即“全民族團結”;中華各民族之間的團結,即“國內各民族的團結”(21);中華民族“聯合世界上一切以平等待我之民族”(22)。
毛澤東指出。“幾百年來,中國各民族之間是不團結的”,“這是反動的清朝政府和蔣介石政府統治的結果,也是帝國主義挑撥離間的結果”(23),也就是說,這是帝國主義和國內統治階級的民族壓迫、民族不平等的政策造成的。民族團結是使我們偉大祖國“走上獨立、自由、和平、統一和強盛的道路”(24)的前提條件和政治基礎。中國各民族的團結是“兄弟般的團結”(25),“不論大的民族小的民族都要團結”,“隻要是中國人,不分民族,凡是反對帝國主義、主張愛國和團結的,我們都要和他們團結”(26),“在這一團結基礎之上,我們各民族之間,將在各方麵,將在政治、經濟、文化等一切方麵,得到發展和進步”(27),“進一步加強和鞏固我國各民族間的團結,……共同建設我們偉大的祖國”(28)。
毛澤東科學地闡明了黨是民族團結的核心力量,“隻有經過共產黨的團結,才能達到全階級和全民族的團結”(29),闡明了民族內部團結和民族間團結的重要性,強調既要“進一步加強和鞏固我國各民族間的團結”,也要進一步加強和鞏固各民族“內部的團結”(30)。他又指出,在中國,要搞好民族團結,中心是搞好漢族和少數民族的團結,“漢族和少數民族的關係一定要搞好。這個問題的關鍵是克服大漢族主義。在存在有地方民族主義的少數民族中間,則應當同時克服地方民族主義。”(31)毛澤東把大漢族主義和地方民族主義作為一種人民內部矛盾來處理,在無產階級民族工作中開創了一個極為光輝的先例,並積累了豐富經驗,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已成為社會主義的民族工作的主題。
毛澤東特別重視和強調搞好對少數民族的統一戰線工作,把它作為加強各民族團結的一個重要途徑。始終注意和重視發揮少數民族上層在民族團結方麵的作用。這又是毛澤東民族理論中的一大特點,也是中國民族團結的一條基本經驗。
毛澤東把民族團結看作是與中國革命和建設成敗攸關的大事,也是一個偉大的創見,他指出:“隻有經過全階級全民族的團結,才能戰勝敵人,完成民族民主革命的任務”(32),“國家的統一,人民的團結,國內各民族的團結,這是我們的事業必定要勝利的基本保證”(33)。曆史已經證明,我國各族人民正是在毛澤東民族團結理論和政策的指引下,在共產黨的領導下才取得今天的解放和發展的。今後,我國各族人民也隻有堅持毛澤東的這一思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改革開放,才能取得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更大勝利。
三、關於民族區域自治的理論和政策
民族區域自治,是毛澤東和中國共產黨把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運用到中國民族問題實際的史無前例的創舉,是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基本形式和重要製度。幾十年的實踐經驗證明,民族區域自治是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成功道路。
各個國家的民族情況不同,曆史發展不同,因而解決民族問題的方式也不同。但是,都以實現民族平等、聯合、自主、自治、發展繁榮為主要內容。毛澤東和我們黨從30年代起就明確提出讓少數民族建立自己的自治區域的主張,1938年毛澤東提出:我國各少數民族與漢族有平等權利,“在共同對日原則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務之權,同時與漢族聯合建立統一的國家。”(34)1945年和1947年提出“允許各少數民族有民族自治的權利”(35),“承認中國境內各少數民族有平等自治的權利”(36)。並且先後在陝甘寧邊區等革命根據地和內蒙古為蒙、回等民族建立了一些民族自治區域,取得了寶貴的經驗。建國後,在全國推行區域自治,大力訓練少數民族自己的幹部(37)。目前,在全國各民族聚居地區已建立了159個民族自治地方,45個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總人口的80%,已經實現了區域自治的願望。
我們黨和毛澤東逐步確立民族區域自治的理論和政策,表明了我們黨在把馬克思主義與中國革命實踐相結合方麵已走向成熟,表明毛澤東在實事求是地分析中國民族情況、民族關係情況和中國曆史及革命鬥爭情況基礎上,提出解決民族問題道路的嚴肅態度和客觀真理性。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是民族自治和地方自治的正確結合,政治因素和經濟因素的正確結合,既有利於各民族平等團結,又有利於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還有利於國家統一的鞏固。近幾年一些聯邦製國家分裂的形勢,更說明毛澤東民族區域自治理論的英明、偉大和正確。
推行民族區域自治,讓少數民族人民當家作主,關鍵在於培養造就大批少數民族幹部。這是民族問題本身的特點、民族幹部的特點和特殊作用所決定的。毛澤東一貫重視培養少數民族幹部的工作。建國初期一再強調:“要徹底解決民族問題,完全孤立民族反動派,沒有大批從少數民族出身的共產主義幹部,是不可能的”(38),“我們一定要幫助少數民族訓練他們自己的幹部”(39),並把訓練少數民族幹部作為建國初期兩項中心工作之一,而且要求各“自治區要有自己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家、科學家、技術人才、文學家、藝術家等等”(40)。在這個光輝思想指導下,建國40多年來,我國已培養了少數民族幹部200多萬名。從而為我國實行“真正的民族區域自治”創造了重要條件。
四、關於少數民族發展的理論和政策
發展,是曆史和社會的永恒的主題,也是民族和社會追求的目標。民族問題是民族發展中出現的矛盾,也隻能在民族發展和社會發展過程中得到解決。毛澤東關於少數民族發展的理論是非常廣泛的、豐富的,關於少數民族發展的政策是成功的。毛澤東關於少數民族發展的理論和政策的核心,是“讓各少數民族得到發展和進步”,並把這看成“是整個國家的利益”(41),而“方針是團結進步,更加發展”(42)。他認為,少數民族的發展,一是這些地區社會改革必須進行,二是國家和漢族人民要誠心誠意地積極幫助少數民族發展,三是少數民族的政治、經濟、文化等要全麵發展,特別是經濟要發展。毛澤東的這些光輝思想是他為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寶庫增加的新貢獻。中國少數民族發展的理論和經驗,將對當今世界各民族,特別是少數民族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毛澤東根據我國少數民族地區解放前還存在原始公社所有製、奴隸主所有製、封建主所有製等情況,指出“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改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43),強調少數民族地區“社會製度的改革必須實行”(44),並根據不同條件逐步完成了少數民族地區的民主改革和社會主義改造。社會改革,也同社會革命一樣,是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促進社會和民族各方麵發展的動力。所以,社會改革是少數民族發展的前提和基礎。當然少數民族的社會改革本身也是少數民族的一種發展,必須慎重穩進。
毛澤東根據蘇聯俄羅斯民族同少數民族關係很不正常的情況,提出我們應當接受這個教訓,“我們要誠心誠意地積極幫助少數民族發展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45),強調少數民族地區的物質因素是建設社會主義的重要因素,而且一切物質因素隻有通過人的因素,才能開發利用。毛澤東從中國曆史發展,少數民族的貢獻,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在我國現實社會中的地位以及國際上的教訓等角度,提出和闡述了“誠心誠意地積極幫助”少數民族發展的必要性、重要性。但他又指出:“不要以為隻是漢族幫助了少數民族,而少數民族也很大地幫助了漢族”,“少數民族在政治上、經濟上、國防上,都對整個國家整個中華民族有很大的幫助”,中國“沒有少數民族是不行的”(46)。
毛澤東十分強調少數民族發展的全麵性。他指出,少數民族的發展既包括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的發展,也包括人口的發展。而且指出“如果共產黨不能幫助你們發展人口、發展經濟和文化,那共產黨就沒有什麽用處”(47)。他特別強調要搞好民族地區的經濟工作,強調“中國國民經濟沒有少數民族的經濟是不行的”(48),號召民族地區“努力生產,改善自己的物質生活;並在這個基礎之上,一步一步地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49)。
毛澤東關於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理論和政策,是毛澤東民族理論的重心部分,是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根本原則和措施,是最具有中國特點的民族理論體係的核心部分。它過去在我國民族工作中發揮了根本的指導作用,今後仍將對民族工作發揮理論指導作用。
毛澤東關於民族工作的原則、方法對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的貢獻
毛澤東在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過程中,提出了許多民族工作的原則、方法。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注意少數民族的特點、特殊性,正確處理民族問題上的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等,是具有特色的毛澤東民族理論的一部分,也是對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的重要發展。
一、原則性和靈活性,共同性和特殊性的結合,是毛澤東民族工作原則、方法的一大特點。“少數民族在政治、經濟、文化上都有自己的特點”。“少數民族問題,它有共同性,也有特殊性。”(50)因此,“共同的就適用共同的條文,特殊的就適用特殊的條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按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製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51),就是這一重要原則的體現。根據毛澤東的這一民族工作原則、方法,我國在民族工作中充分注意了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特殊性,製定了100多個自治條例和單行的條例,正確處理了民族地區發展中的許多特殊問題。
二、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是社會主義時期民族工作的主題,是毛澤東民族工作原則和方法的重要方麵。毛澤東在1957年提出了正確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的理論,並把它運用到了民族工作中,把大漢族主義和地方民族主義作為需要克服的一種人民內部矛盾。雖然大漢族主義思想是“地主階級和資產階級在民族關係上表現出來的反動思想”(52),是有些地方民族關係很不正常的重要原因,但是,還是把它作為人民內部矛盾加以處理。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做民族工作,搞好漢族與少數民族的關係,處理民族內部的矛盾問題,主要是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即使對敵我性質的個別事件的處理,對多數參與的群眾也應按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方法加以處理,這既可以爭取大多數,又可以孤立少數,使民族工作順利開展。在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時期,在民族問題上正確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更具有理論和現實意義。
三、“按照各民族不同地區的不同情況進行工作”(53)。這是毛澤東民族工作原則和方法的重要方麵。中國各民族的狀況是不同的,無論是地理分布上,社會經濟發展上,還是民族文化生活上都是這樣。無論做什麽事情,都分類、分步驟、分先後做,這是毛澤東在民族工作中的一貫做法。“有的地方可以做得快一點,有些地方可以做得慢一點,”(54)條件成熟了去做,一個條件成熟,其他條件不成熟,不進行重大改革(55)。我國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改革(民主改革、社會主義改造),都是按照這種方法去做的,雖然經曆的時間較長,但效果很好。在民族工作的其他方麵,如經濟上也采取了這種方法,社會反映和效果都很好。在當前的民族地區的改革開放中,也都采取這種工作方法,使各民族地區按自己的特點和優勢各顯其能,謀求自身的更快發展。
四、“商量辦事”,“作好事也要商量著做”(56)這也是毛澤東民族工作原則和方法的又一大特點。毛澤東強調“商量辦事,這是共產黨和國民黨不同的地方”(57)。中國共產黨是代表各民族人民利益的,又是最尊重各民族人民的平等、自主、發展權利的,因此,做好事和商量辦事是完全統一的。黨和毛澤東在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製度改革、風俗習慣改革等問題,特別是在西藏的改革和發展問題上都這麽做了,社會效果極好,受到各民族人民的讚同和歡迎。
五、“一切工作中要堅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政策”。這是毛澤東民族工作的根本原則,也是最重要的特點。毛澤東曾講到“在西藏考慮任何問題,首先要想到民族和宗教問題這兩件事,一切工作必須慎重穩進”(58)。也就是說,在民族地區無論做什麽事,都要首先想到民族問題,要堅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政策。這已成了建國後毛澤東和我們黨民族工作的傳統。我國現有的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的成果,是與毛澤東的這一民族工作原則和傳統密切相關。
六、“要對漢族和少數民族的關係經常注意檢查”(59)。這也是毛澤東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則和做法。毛澤東一再強調“必須搞好漢族和少數民族的關係”(60),“很好地處理我國各民族之間的關係”(61),多次指出黨內和人民中存在大漢族主義的問題,多次提出反對大漢族主義和地方民族主義的問題,特別是著重反對大漢族主義,要求經常注意檢查民族關係情況,發現問題,認真處理,不要隻口裏講。根據毛澤東的指示,1953年、1956年、1975年進行過全國性的民族關係和民族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發現和解決了許多問題。此後也進行了2、3次檢查。毛澤東提出的這一做法,也作為我黨民族工作的傳統做法之一確定下來了。
七、“要廣泛地持久地進行無產階級的民族政策教育”。這是毛澤東高瞻遠矚地提出的、具有戰略意義的民族工作原則和做法。毛澤東指出:“曆史上的反動統治者,主要是漢族的反動統治者,曾經在我們各民族中間製造種種隔閡,欺負少數民族。這種情況所造成的影響,就在勞動人民中間也不容易很快消除。所以我們無論對幹部和人民群眾,都要廣泛地持久地進行無產階級的民族政策教育”(62)。這一做法是中國民族工作的獨創,在我國民族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和政策,是需要經過經常宣傳、教育、灌輸,才會被人們所理解、掌握,才會影響到人們的言行中。我們黨的新一代領導人,繼承民族工作的這一傳統做法,十分注意對幹部、群眾、知識分子,特別是青少年的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和黨的民族政策的教育。這是黨和國家進一步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保證。
毛澤東關於民族工作的原則和方法,是毛澤東民族理論和政策的體現,它是經過長期實踐檢驗的、行之有效的民族工作原則和方法,對推動我國民族工作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作者單位:中央民族學院)
注釋
①《毛澤東會見美國友好人士斯諾談話紀要》,1970年12 月18日。
②參見《毛澤東選集》第2版第1卷,第158頁。
③轉引自《中央民族學院學報》1989年第5期,第19頁。
④⑧⑩(12)(16)(17)(18)(19)(34)《民族問題文獻匯編》,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12月,第211頁,第306頁,第210頁,第595頁,第323頁,第595頁,第304頁,第595頁,第595頁。
⑤⑥(11)(20)《毛澤東選集》第2版第2卷,第396頁,第539 頁,第752頁,第623頁。
⑦《呼籲世界人民聯合起來反對美帝國主義的種族歧視、支 持美國黑人反對美帝國主義種族歧視的正義鬥爭的聲明》,1963 年8月8日,轉引自1963年8月9日《人民日報》。
⑨(29)(32)《毛澤東選集》第2版第1卷,第151頁,第278頁,第278頁。
(13)(22)(24)(36)《毛澤東選集》第2版第4卷,第1238頁,第1238 頁,第1464頁,第1238頁。
(14)參見《中華蘇維埃中央政府對內蒙古人民宣言》,1935年12月20日,《在中國共產黨第六屆中央委員會擴大的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報告》,1938年10月,《民族問題文獻匯編》,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12月版,第323頁和第595頁。
(15)《毛澤東書信選集》第349頁。
(21)(31)(33)(39)(43)(44)(45)(55)(59)(60)(62)《毛澤東著作選讀》下冊,第757 頁,第781頁,第757頁,第697頁,第696頁,第782頁,第733頁,第696頁,第732頁,第733頁,第732頁。
(23)(25)(27)《在慶祝和平解放西藏辦法達成協議的宴會上致詞》,1951年5月24日,1951年5月28日,《人民日報》。
(26)(41)(42)(47)(53)(54)(56)(57)《毛主席接見西藏國慶觀禮團時的講話》,1953年10月18日,轉引自《新華日報》1954年7月號第23頁。
(28)(30)《在慶祝藏曆本羊年新年宴會上的致詞》轉引自1955 年2月25日《人民日報》。
(35)《毛澤東選集》第2版第3卷,第1064頁。
(37)參見《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決議要點》,1951年2月18日。
(38)《對西北少數民族工作的指示》,1949年12月,轉引自《人民日報》,1973年3月15日。
(40)參見《1957年夏季的形勢》,1957年7月。
(46)(61)《在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上的講話》,1955年3月。
(48)《農業合作化的一場辯論和當前的階級鬥爭》,1955年10 月11日。
(49)《複新疆喀什疏附縣帕哈太克裏鄉全體農民的信》,1952 年8月30日,轉引自1952年12月8日《人民日報》。
(50)(51)《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1954年6月14日。
(52)《批判大漢族主義》,1953年3月16日。
(58)轉引自1977年9月23日《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