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高於刑法,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集會結社自由, 有批評政府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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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何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sailingboat2009-06-24 12:45:56

憲法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

刑法的解釋不能違背憲法給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批評不是罪, 集會結社批評政府也不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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