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波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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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波被捕


新華社星期三(2009年6月24日)發表報道稱,據北京市公安局透露,劉曉波在星期二經檢察機關批準後逮捕。
報道說:“據公安機關偵查掌握,近年來,劉曉波以造謠、誹謗等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製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報道還說:“經初步審查,劉曉波已對公安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53歲的劉曉波在2008年12月被當局拘押,7個月來一直處於“監視居住”狀態,據人權組織說他一直被扣留在北京郊區的一個酒店裏。 劉曉波是在他參與起草的中國民主派文件《零八憲章》發表前夕被捕的。
共有300多位律師、作家以及學者和藝術家聯名簽署了這份文件。《零八憲章》在世界人權日(12月10日)發表。

延伸閱讀:劉曉波

劉曉波(1955年12月28日- ),男,生於吉林長春。中國作家、前任獨立中文筆會主席、持不同政見者、原北京師範大學中文係講師,現居北京市。

1980年代中期,劉曉波因對李澤厚的批判而名震文壇,被稱為“黑馬”。後因參與六四事件、呼籲為六四平反和要求中國當局進行民主憲政改革而多次被捕。獲釋後大量發表文章,抨擊時政、關注民間維權。這使得他成為中國當局重點監控的對象,在每年的一些敏感時期(如六四周年、兩會、黨代會等),中國當局對劉曉波實施某種程度的軟禁,要求不得外出、訪友,甚至切斷其電話、網絡的通訊。

生涯

1955年12月28日生於吉林省長春市。
1969年—1973年隨父母下鄉到內蒙古興安盟科爾沁右翼前旗大石寨公社。
1974年7月作為知青插隊到吉林省農安縣三崗公社。
1976年11月長春市建築公司當工人。
1977年—1982年在吉林大學中文係學習。1982年畢業,獲文學學士學位。
1982年進入北京師範大學中文係讀碩士學位,1984年畢業,獲文藝學碩士學位。
1984年—1986年在北京師範大學中文係任教。
1986年—1988年在北京師範大學中文係讀博士學位,1988年畢業獲文藝學博士學位。
1988年8月—11月應邀赴挪威奧斯陸大學講授中國當代文學。
1988年12月—1989年2月應邀赴美國夏威夷大學講授中國哲學、中國當代政治與知識份子,並進行該專題的研究。
1989年3月—5月應邀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做訪問學者,後因回國參加六四事件而中斷。
1989年4月27日—6月4日在北京參加六四運動,是天安門四君子之一和發起者。
1989年6月6日—1991年1月因參與六四事件,犯下“反革命”罪而被捕。
1989年9月被開除公職。
1991年1月—1995年5月在北京從事寫作及參與民運。
1995年5月18日—1996年1月被判刑,獲釋後繼續從事民運及自由寫作。
1996年10月8日—1999年10月7日被勞動教養3年。
1999年10月7日獲釋,之後一直在北京從事自由寫作。
2003年11月當選為獨立中文作家筆會第二屆會長。
2005年11月2日,再次當選為獨立中文筆會第三屆會長。
2008年發起並起草了零八憲章,該憲章於同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發表。
2008年12月9日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刑事拘留。
2008年12月11日中國人權活動人士周四(12月11日)表示,他們擔心,主張中國進行民主改革的異見人士劉曉波可能麵臨長期監禁。
2009年6月23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經檢察機關批準逮捕。[1]

獲獎情況

1990年獲美國《人權觀察》頒發的“海爾曼人權獎”
1996年再次獲美國《人權觀察》頒發的“海爾曼人權獎”
2003年中國民主教育基金會第十七屆“傑出民主人士獎”
2004年12月21日獲得無國界記者和法蘭西基金會頒發的2004年度“捍衛言論自由獎”。
2004年第九屆香港“人權新聞獎優異獎”,獲獎文章為《“新聞腐敗”不是新聞》,發表於《開放》月刊2004年1月號。
2005年第十屆香港人權新聞獎大獎,獲獎文章為《權貴的天堂 弱者的地獄》,發表於《開放》月刊2004年9月號。
2006年第十一屆香港人權新聞獎優異獎,獲獎文章為《汕尾血案的始末和背景》,發表於《開放》月刊2006年1月號。
2009年4月,獲得美國筆會頒發的2009年度巴巴拉8226;戈德史密斯自由寫作獎。[2]

主要著作

《選擇的批判──與李澤厚對話》 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審美與人的自由》 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88年版
《形而上學的迷霧》 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未來的自由中國在民間》
《赤身裸體,走向上帝》 時代文藝出版社1989年版
《末日幸存者的獨白》 台灣中國時報出版社1993年版
《中國當代政治與中國知識份子》 台北唐山出版社1990年版
《劉曉波劉霞詩選》 香港夏菲爾國際出版公司2000年版
《美人贈我蒙汗藥》 用筆名老俠與王朔合著 長江文藝出版社2000年版
《向良心說謊的民族》 捷幼出版社2002年版
《未來的自由中國在民間》 勞改基金會2005年版
《單刃毒劍——中國當代民族主義批判》 博大出版社2006年6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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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喜歡這些極端民主人士,但是反對拘禁,應該讓因言獲罪的時代過去 -ridgeman- 給 ridgeman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24/2009 postreply 01:44:30

    言論自由不包括顛覆ZF。 -traceparis- 給 traceparis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24/2009 postreply 02:19:02

    問題是這些人的確拿反華組織的錢從事顛覆活動。 -goodcitizen- 給 goodcitizen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24/2009 postreply 20:12:46

    顯然屬於“第五縱隊” -goodcitizen- 給 goodcitizen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24/2009 postreply 20:13:45

    真正的顛覆者往往都是高舉“紅旗”的人,如果沒有具體行為,因言獲罪不可取 -一家- 給 一家 發送悄悄話 一家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24/2009 postreply 03:19:50

    “遣送出境”可能是一種變相驅逐?是為了淡化影響的做法? -一家- 給 一家 發送悄悄話 一家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24/2009 postreply 03: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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