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轉載文章中那個刀是男子的,作案又是女人家中,情況完全不一樣。玉嬌一案判罰算是輕的。民憤起了做用。好在她殺的是個色官。如果她殺的是個平民,這次反而可能判重些。中國洗頭搓腳KTV包房夜總會或按摩服務有幾十萬家,服務女少不了被個別色男騷擾。拒絕有各種方法,除非有非常特殊情況,不應該用刀照脖子上刺。哪色官固然可恨,但不至於要死。
好文,不過玉嬌是在特殊情場所做工,且刀具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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