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打我一拳,我還你一拳,最多是鬥毆.
如果你打我一拳,我打斷你兩條腿,打瞎你兩個眼睛,就是故意傷害,我可以說自己是正當防衛嗎???
鄧受到威脅,正當防衛無可厚非,如果捅一刀就死了,那也沒得說.
問題是連捅三刀,難道沒有過當嗎?
仔細想想,判得其實還蠻巧妙的,防衛過當個人認為是肯定的,那如果逃避刑罰,那隻有證明鄧精神上有問題.其實這就是妥協的產物.
很多人好像覺得自己站在公理這邊,但卻不知道法律的意義.法律就是法律,有不合理的地方,可以修改,但是沒有修改前,法律就應該遵守.如果不能做到這點,中國永遠走不到法製社會,最後吃虧的還是老百姓.
不管懂少不少,常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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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您的說法,鄧玉嬌防衛時候,應該替攻擊她的那三人著想? -葉公好毛- ♂ (71 bytes) () 06/17/2009 postreply 02:05:48
• 回複:鄧玉姣對著一個人連續捅,是因為他沒有停手 -真是可笑1001- ♂ (0 bytes) () 06/17/2009 postreply 04:5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