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殤之柱(丹麥文:Skamstøtten;英語:Pillar of Shame)
作者:丹麥雕塑家高誌活(SJens Galschiøt),該作品是為了紀念六四事件。
柱高6.4米。國殤之柱上刻有多個身軀扭曲麵容痛苦的人,象征血腥鎮壓的死傷者,基座正麵以紅字刻上楷書(簡體字)「六四屠殺」和草書「老人豈能夠殺光年輕人」 ,背麵也有同樣的英文語句。
它曾在香港各間大學巡回展出,並在八至十周年的六四燭光晚會擺放於維多利亞公園。
國殤之柱現永久矗立在香港大學黃克競樓平台,背靠香港大學學生會正門。
國殤:指為國捐軀的人。戴震《屈原賦注》:“殤之義二:男女未冠(男二十歲)笄(女十五歲)而死者,謂之殤;在外而死者,謂之殤。殤之言傷也。國殤,死國事,則所以別於二者之殤也。”
以“國殤”為題寫詩的,是屈原的《九歌》:
屈原《九歌之十·國殤》
操吳戈兮被犀甲,車錯轂兮短兵接。
旌蔽日兮敵若雲,矢交墜兮士爭先。
淩餘陣兮躐餘行,左驂殪兮右刃傷。
霾兩輪兮縶四馬,援玉枹兮擊鳴鼓。
天時懟兮威靈怒,嚴殺盡兮棄原壄。
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遠。
帶長劍兮挾秦弓,首雖離兮心不懲。
誠既勇兮又以武,終剛強兮不可淩。
身既死兮神以靈,子魂魄兮為鬼雄。
譯文
手執吳戈銳嗬身披犀甲堅,在車轂交錯中與敵人開戰。
旌旗蔽日嗬敵寇蜂擁如雲,箭雨紛墜嗬將士奮勇向前。
敵寇犯我軍陣嗬踐踏隊列,左驂倒斃嗬右驂傷於刀劍。
埋定車輪嗬拉住四匹戰馬,拿過玉槌嗬使勁擂動鼓點。
戰氣蕭殺嗬蒼天威靈含怒,被殘殺的將士嗬散棄荒原。
既已出征嗬就沒想要回返,家山已邈遠嗬歸去路漫漫。
帶上了長劍嗬操起了秦弓,縱使首身異處嗬無悔無怨。
真是英勇無畏嗬武藝超凡,你始終剛強嗬不可被淩犯。
既已身死嗬將會成神顯靈,你是鬼中英雄嗬魂魄毅然。
楚國滅亡後,楚地流傳過這樣一句話:“楚雖三戶,亡秦必楚。”屈原此作在頌悼陣亡將士的同時,也隱隱表達了對洗雪國恥的渴望,對正義事業必勝的信念,從此意義上說,他的思想是與楚國廣大人民息息相通的。
作為中華民族的一位偉大詩人,他所寫的決不僅僅是個人的悲歡,那受誣陷被排擠,乃至流亡沅湘的坎坷遭遇;他奉獻給人的是那顆熱烈得近乎偏執的愛國之心。他是楚國人民的喉管,他所寫的《國殤》,包括其他一係列作品,道出了楚國人民熱愛家國的心聲。
(根據網上資料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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