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媒體暴光的情況看
即便是最初的說法,“推倒”,也屬於激烈爭執,至多是人身侵犯。遠未嚴重危及人身安全。
“強奸”說顯的牽強,鄧的媽媽已經說了,物證沒有清洗。可以檢驗。強奸說一直是兩個律師的說法,沒有得到現場任何人的讚同。如果確有其實,在這麽強大的媒體聲勢麵前,鄧玉嬌,和鄧的家人不會隱瞞的。最起碼也有個表態。到目前為止,沒有當事人的指認。
所以,防衛過當的結論是差不多的。
我對鄧貴大,和黃某鄧某的行為感到不齒。但事實還是要尊重的。
我個人覺得這個偵查結論還是靠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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