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是有些網民言論的公證性隨對象不同而不同

本文內容已被 [ traceparis ] 在 2009-08-14 18:45:44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按照你說的假設情況,我們來看看有些人的反應:

假如案情一模一樣。

鄧玉嬌是富家女,鄧貴大是民工。民工誤解富家女是賣淫女,發生爭執,富家女爭執中殺人。

網上馬上就會有人編出民工的淒慘身世,痛罵富家女禽獸不如,仗勢欺人,因為口角就殺人。不把別人生命當回事。鄧貴大怎麽不對,也不該死。

而此時公安局宣布鄧玉嬌可能有抑鬱症,網民會說,政府借口鄧玉嬌有精神病,從而讓她逃脫法律的製裁。

而某些有暴光欲的律師就會自告奮勇為民工討回公道,讓殺人者償命。

所以盡管所有細節都相同,大部分人因為兩者得地位和金錢得差別。就會得出相反的結論。最後得出了很多人心裏無論事實如何都要得出的引申結論,政府官官相護,司法不公。

然後某些有特殊目的的人終於得到一個難得的題材。可以好好借題發揮。掙點工資。

事實在哪裏呢?

不是這樣嗎?不就是讓有些人的仇富,仇權的心理合理化嗎?管他什麽事實,隻要你富,隻要你有權,我就反。我就罵。

富和權有錯嗎,為富不仁才錯,濫用職權才是錯。合法致富,正當權利有什麽錯?仇富的人我敢說一旦有了錢,會壞的更離譜。

勿仇富,仇不仁。
勿仇權,仇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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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每個人都有個立場問題 -richard_hz- 給 richard_hz 發送悄悄話 richard_hz 的博客首頁 (165 bytes) () 05/28/2009 postreply 04: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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