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住房“超國民待遇”危害極大
一些地方變相“福利分房”,住建部官員稱,這在全世界都無先例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陳淮27日在《經濟觀察報》發表文章稱,公務員住房享受“超國民待遇”危害極大。
陳淮在文章中稱,一段時間來,一些部委和地方打著保障性住房的名義,以各種形式為公務員建實物型住房有不斷加劇的趨勢。或明或暗的“福利分房”正在卷土重來。
陳淮稱,任何國家都沒有公務員住房享受超國民待遇的“經驗”,不論富國還是窮國,不論大城市還是小城鎮,不論曆史還是現實,除了前蘇聯,一個例證都找不到。
陳淮警告,公務員住房上的“超國民待遇”危害極大。他說,當前,一個值得高度關注的趨勢是,不少地方正在采取“委托代建”、“定向開發”的方式,大興土木地給公務員建實物型住房。加上各種明暗的稅費優惠,一些部門的公務員往往可以用隻有市場價若幹分之一的“價格”買到產權房。還有一些單位,一邊給公務員發著“住房補貼”,另一邊又提供遠低於市場價格的“集資房”,貨幣、實物保障兩頭享受。這些都是給公務員超國民待遇的腐敗做法。
陳淮在文章中駁斥了公務員住房“超國民待遇”做法的幾種冠冕堂皇的理由。
“公務員的工資買不起房,所以政府要給予特別保障”。確有很多公務員買不起房,這是事實。但公務員買不起房的比重是否高於社會中等收入者階層?
“經濟適用房政策、集資建房政策是國家允許的政策”。2007年國務院24號文件明確規定,各級國家機關一律不得搞單位集資合作建房;任何單位不得新征用或新購買土地搞集資合作建房;單位集資合作建房不得向非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出售。
“政府之手對公務員住房問題進行幹預,能夠克服市場機製的自發性和盲目性”。這個說法實際上是一種非常笨拙的牽強附會。利用政府對公共資源的支配權,靠壓低土地價格、實行財政明補或暗補來為公務員提供低價的產權房是一種公開侵吞公共資源的行為,是和政府的公共職能完全相悖的做法。
“為公務員建住房可以拉動內需,促進經濟增長”。這是近來的一個新說法。把中等收入者階層中購房能力相對較強的人群從市場中分離出去,實行政策特殊補貼的“雙軌製”,這盡管同樣會產生投資需求、拉動GDP的增長速度,但是其結果是徹底破壞市場機製運行的規則,瓦解市場價格形成的基礎。上世紀90年代初期鋼材等價格的“雙軌製”改革嚐試曾導致“計劃外”價格的暴漲和一輪惡性通脹,其教訓應當牢牢汲取。
陳淮說,公務員住房上的超國民待遇危害極大,不僅會造成新的社會不公,導致尖銳的社會矛盾,妨害市場的健康發展和價格的穩定性,而且會對形成健康文明的住房消費模式起到惡劣的負麵示範作用。一些國家曆史上在公務員住房問題上的不慎做法曾引發嚴重的社會危機甚至政治危機,其教訓不可謂不深刻。
據《經濟觀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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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於 2009-08-14 18:45:44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