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盧武鉉自殺背後的文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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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盧武鉉自殺,先是驚訝,後是心情沉重。

我有位韓國同事,也是律師。 當年在盧武鉉上任之初興衝衝受聘回國任職部長,稱讚這個人權律師出身的新總統是怎樣的正直,有理想有抱負。見到這位四十出頭的同事做為技術官僚能被總統召回重用,同事們確實都為他高興, 也對韓國的律師總統有好感。 在做官至上論資排輩嚴重的亞洲文化裏, 能有這麽年輕的律師被百姓選為一國的領導人,畢竟是少見的,值得高興, 特別讓人對韓國的民主政治報有希望。

最近聽說他自殺,很震驚。 盧武鉉的悲劇也許揭示了亞洲文化裏隱藏的問題。

首先,如果受賄的事情真是像她夫人所說,全是夫人一手辦理的, 盧本人不知情的話,這就是個家庭的悲劇, 是夫妻價值觀嚴重相左的結果。 一方麵,盧本人的理想誌向是反貪,一心整治貪汙腐敗,承諾其政府不會有任何舞弊行為,另一方麵, 他的妻子親人卻利用他的職權收受賄賂。

很多問題要問。 做為總統的女人,生活一定不易, 因為丈夫的精力多在公職上。 但是,總統的女人就必須過著與別的女人有別的生活麽? 夫妻在價值觀上的衝突, 不是小問題, 雙方發現衝突是坦白麵對為好, 還是掩蓋矛盾互相欺騙得過且過為好? 當然, 如果麵對, 可能雙方談不攏,一方要分手, 鬧出離婚醜聞。 我們的亞洲文化能夠接受高官夫妻因為價值觀不同而離異麽? 還是要一個虛假的和諧?

在這個具體案子中,我到是覺得,沒有共同理想的人, 分開未必是壞事,求麵子上和好反倒釀成悲劇。 當然,最好結果是盧總統早發現妻子的拜金傾向, 早加以重視勸導解決。

另外, 韓國也好, 台灣也好, 中國也好, 反貪時, 人們目標直指收賄一方,行賄一方就沒有責任了麽。 如果每個人找工作, 提職, 辦事,都首先想到要給管事的官員多少好處合適,那管事的推辭的能力也麵臨巨大考驗。

所以, 當我們看到盧武鉉喪命, 那裏麵難道隻有他妻子侄女的過錯, 就沒看到那些策劃行賄的黑手們才是親手殺死了一個生命的罪犯?

我們有沒有去賄賂過別人, 有沒有動過這個念頭?,不加控製, 將來是否有一天也會親手斷送一個人的生命?

教育自己和後代,行賄受賄都是罪,還是殺人之罪,人的生命中錢財權都決不能成為唯一追求,生命的主宰。 這一點在亞洲的文化裏也許特別重要, 特別迫切。

活生生一條人命沒了, 痛切反省是好事, 對他那些與此案有牽連的家人來說,現在反省都為時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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