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年嚴打,若有強奸等罪,會槍斃10回。王案--老新聞,不可信

來源: kankantw 2009-05-24 09:16:08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96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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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正逢嚴打,王安武若有如上所說的強奸罪等,任誰也逃不掉,不槍斃也至少15年以上,隻判4年是不可能的。當年全國各地都開大型宣判大會,判刑是絕對的從嚴從快,肯定有不少冤魂出現。

我本人參加過當時的一個宣判大會,印象深刻的是兩(2-4?)個14-18歲的年輕人,由於搶竊了一盒火柴盒幾毛錢(可能是0.4塊錢,肯定不超過1塊錢),被判刑5-8年。最開始是好像是這幾個年輕人找一路人借火點煙,這個路人拒絕,導致搶竊案。我坐在聽眾席上,都有點為這幾個同齡人抱屈。當時全國最有名的是朱德的孫子由於多起強奸被槍斃。

王安武的強奸案幾個月之前,就有過貼子討論,現在又是老調重談。我本人對這個傳言非常質疑,認為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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