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中國社會用什麽來保護鄧玉嬌zt

本文內容已被 [ 男㊣ ] 在 2009-08-14 18:45:44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1)為什麽警方改口:修腳刀->水果刀,壓倒->推坐,特殊服務->異性洗浴服務。
2)為什麽警方強調:鄧玉嬌有抑鬱症,服用藥物。
3)為什麽警方送鄧玉嬌進精神病院卻不發送檢通知?
4)為什麽警方幾天後接鄧玉嬌出精神病院(置鄧玉嬌於警方直接看壓之下)並不在乎檢查結果?
5)為什麽警方不調查洗浴城業者,在場的服務員,傷者和同去嫖娼者,僅以逼迫鄧玉嬌為唯一手段?
6)為什麽警方不查封洗浴城?洗浴城的經營內容和方式在故意殺人案中有舉足輕重作證價值。警方要洗浴城“停業整頓”是否要銷毀證據和遣散證人?(設想一下:如果洗浴城沒有妓女,沒有公務員們的老相好的,公務員們僅僅是來此清爽娛樂之地享受,喝多了來逗女服務員玩玩,“故意殺人”就是鐵板訂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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