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老一代農民工的回鄉,還是新一代農民工的外出,一個必然的結果是對土地耕作的陌生,土地養老終成脆弱的最後保障,這是2.3億農民工必須跨越的時代鴻溝,也是2009年,不可稍怠的偉大命題。
資料圖片
3月25日,深圳市福田區八卦嶺八卦路的社保中心,與春節前比,要冷清許多。
“最高峰時候,一天有接近3000人來辦理退保。”退保窗口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曾經有企業包了幾輛大卡車,把工人一起運來辦理退保,我們9點上班,8點門口就已經排起了長龍,一直忙到下班連水都難得喝上一口。”
退保者大多數是來自外省的農民工,因為現行養老保險政策的種種限製,使他們持續參保成為一種奢望,亦是我國社保體係中最令人憂慮的一個缺保群體。
官方的統計說,目前全國農民工總數近2.3億人,截至2008年底,全國參加城保的農民工2416萬人,隻占城鎮就業農民工的17%。
跨越這一個巨大鴻溝,目前上下各方的努力還剛剛開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目前已經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一個多月了,最後的辦法雖然還在等待中,但是國家層麵開始著力於農民工的養老統籌,農民工的老有所依問題,製度大門已經打開。
危險的忽視:土地養老的悖論
於是一個悖論產生:既然回鄉養老,則不太有能力種地,年輕人又外出,土地作為最後的養老保障,如何來實現?這是一個危險的忽視。
每到早晨七點,56歲肖勝經就準時起床,到院子生火煮飯,八點半,他要到一街一隔的小區上班。肖勝經是來自重慶市潼南縣群力鎮一個叫白兔村的農民工,進城十多年,一直當“棒棒”(重慶對進城幫人挑貨的農民工的戲稱),這四年才在小區做綠化工。
肖和老婆近四年租住的地方,是一幢隨時會被拆掉的舊房。房屋共三層,每層有八間十來平方的小屋,住著和肖勝經一樣的農民工及家人。這二十多戶人,從事著搬運、裝修以及水泥、木工等工種。
早已遠離鄉土的肖勝經們,對農村那幾分地他們也很陌生了,土地這本是他們的最後保障,但說到回鄉下養老,卻又一臉茫然。提起辦理養老保險,他們會笑笑說,“這是城裏們的事”。
肖勝經們並不十分清楚,重慶市也已經開始考慮他們的養老問題。重慶政府今年製定的計劃是,到年底前,使農民工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40萬的計劃。但是,另一個數據或許令人聯想:在重慶主城區,像肖勝經這樣的農民工,計有316萬人。
這還是在留在重慶的數據,還有418萬農民工在重慶市外務工,他們的養老問題也同樣令人關注。今年年初,受金融危機影響,市外回流返鄉的農民工48萬人,重慶市政府組織人員,對其中15984名進行抽樣調查,結果僅有3147人參加養老保險。
農民工的養老保障的缺失並非僅在重慶。過去幾年,民盟重慶市委針對農民工養老保險進行了專題調查。調查組曆時五個半月,調查了重慶、四川、貴州、廣東、浙江、上海、江蘇、福建等省市的農村、企業主、打工農民及社保部門。
專題調查組的負責人,重慶市政協委員、綦江縣政協副主席馮秀乾告訴本報記者,接受調查的農民工中,83.2%的人不願意參加目前推行的養老保險,80%的企業主不願意為農民工繳納養老保險費,這些接受調查的農民工90.2%沒有參加養老保險。
來自人保部的數據說,目前全國農民工總數近2.3億人,其中進入城市就業約1.3億人,在本地鄉鎮就業約0.9億人,但他們每100個人中隻有17個人參加了養老保險。
問題是,與此同時,在東部勞務輸入省市,即使這參加養老的人中,卻一直對是否退保猶豫。來自重慶湖南湖北等地的農民工,在接下來他們的抉擇中,讓“退保潮”成為一個流行詞語。
24歲的湖北小夥子黃詠,就是其中之一。在深圳市福田區八卦嶺八卦路的社保中心大廳裏,社保結算櫃前,隊伍排的很長。黃詠擠在人群裏,抬頭看著大廳電子屏幕上不斷滾動的排號信息。黃詠的號是168,“我早上8點半到的,結果還是有134個人比我早到。”
黃詠出生在湖北省鄖西縣上營村,高中畢業後即出外打工,一年也就過年十幾天在農村老家。黃詠最後領到了900塊錢的退保費。提前退保並不劃算,因為工廠為他交的養老統籌部分,不能帶走。黃詠說,落袋為安,就當獎金了。
“老了就回家,還有一塊地。”這曾是上一代農民工的普遍想法。退回農村能否解決養老,現在情況發生了微妙變化
重慶市綦江縣政協副主席馮秀乾告訴本報記者,目前45歲以上的農民工約占農民工總數的30%,他們因年老將逐漸返回農村,“但我國多數農村人多地少,即使是壯勞力,完全依靠土地也難以養活自己,老年人想依靠土地養活更加困難。”
於是一個悖論產生:既然回鄉養老,則不太有能力種地,年輕人又外出,土地作為最後的養老保障,如何來實現?這是一個危險的忽視。
農民工養老四大模式
“雙低”模式,即低成本進入,低標準享受,它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製度的基礎上,主要通過降低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等方式,降低農民工的參保成本。相對應的養老保險待遇也適當降低,重慶2007年推出的政策,就采取了這種模式。
農民工的養老問題,實際上從2006年開始即進入製度新建的嚐試。
當年3月,國務院下發了《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幹意見》,提出探索適合農民工特點的養老保險製度,抓緊研究低費率,廣覆蓋,可轉移,並能夠與現行養老保險製度銜接的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
根據這個原則,各地農民工養老保險模式也在進行著不同的探索。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博士後、西南政法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劉苓玲向本報記者表示,到目前為止,全國各地的農民工養老保險政策概括起來有四種模式。
一是“城保”模式,即把農民工社保納入城鎮社保中,執行同一政策,但當農民工和企業終止和解除勞動後,社保機構大都將其個人賬戶的資金一次性發給本人,同時終結養老保險關係。目前,廣東、甘肅、河南、陝西等許多省市采取了城保模式
“這種製度繳費門檻過高,嚴重影響農民工和企業參保積極性。”劉苓玲說。2005年底,廣東省實有的農民工1700萬人,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民工人數為580萬人,參保率僅34%。
二是“綜保”模式,這被稱為專門為農民工“量身定做”的社會保障模式,首先由上海設計實施,成都也采取了類似模式,即把農民工的工傷、醫療、養老三項保險捆綁在一起,按比較低的費率繳費,如上海規定綜合參保率為12.5%,成都規定為20%。
對此種模式的普遍評價是,它比較符合農民工實際情況,但是更強調醫療與工傷保險,養老保險則顯得薄弱,同時自成體係,很難與城鎮養老保險相銜接。
第三種是“雙低”模式,即低成本進入,低標準享受,它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製度的基礎上,主要通過降低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等方式,降低農民工的參保成本。相對應的養老保險待遇也適當降低,重慶2007年推出的政策,就采取了這種模式。
此外,還有“農保”模式,這也被稱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即將農民工納入流出地的農村社會保障體係。我國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探索,始於20世紀80年代,由於存在諸多問題,在相當長時間處於停頓狀態,至今無成熟方案。
本報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各地推行的農民工養老保險政策,不能真正起到養老保險作用,得不到廣大農民工及企業主的支持,存在著一些急待解決的問題。同時,希望國家層麵進行統籌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很差錢:高投保率之問
對於農民工來說,“一百塊也好,五十塊也好,都是很重要,舍不得拿去參加社保。”重慶農民工肖勝經說。
影響農民工參保的一大障礙,是繳納比例太高。
按照現行大多數省市普遍實行的“城保”模式,用人單位需繳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工資的8%,這無論對於企業還是低收入的“農民工”而言,都是一筆不小的負擔。
本報記者獨家獲得的一份民盟重慶市委的調查顯示,農民外出務工,70%以上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還有相當部分月收入隻有700元左右,農民工普遍認為,除了生活費,每月再交這筆費難以承受。
重慶市綦江縣政協副主席馮秀乾告訴本報記者,養老保險繳費是以當地職工上年人均工資為基數,即使在西部一些省市,職工年均工資也高達一萬二以上,東部經濟發達地區高達兩三萬,大大高於農民工實際收入。
“如廣州市職工年均工資兩萬以上,社會養老保險個人每月需繳費100元以上,這對每月收入700元左右,除了生活費隻剩400元左右的農民工實在難以承受。”馮秀乾說。
對於農民工來說,“一百塊也好,五十塊也好,都是很重要,舍不得拿去參加社保。”重慶農民工肖勝經說。
肖勝經上世紀90年代和老婆到重慶主城,先是“棒棒”,月收入五六百元,老婆則四處打零工。2004年,經熟人介紹,他到物業公司搞綠化,工資每月800元。老伴現在當起了菜販,將蔬菜批發市場批來的菜,賣到附近的農貿市場,但年齡大了,“有一天沒一天地做做。”
現在兩人每個月總收入不到1500塊,“房租交150元,生活開銷四五百,還得為子女存些錢,哪有閑錢。”肖勝經說。
肖有兩個子女,大女兒32歲,早早就隨他進城,到處打零工,現在的工作是在一家火鍋館做服務員。兒子30歲,當兵轉業,也到城裏,在一家建築公司開泵車。
“全家都沒有養老保險,兒女收入也不高。”不過肖勝經並不在意。盡管如此,他還是感到一天天老了,去做綠化工,是因為那個工作不累。“還動得了的時候,得為子女存些錢。”
肖勝經的租房鄰居王海,是一家建材公司的搬運工,月收入不到1000元。他今年46歲,來自重慶市巴南區,也跟老婆到城裏闖了近十年,幹過無數零工,做建材搬動是近三年的事,公司僅給他辦了一份“意外傷害險”。
對於參加養老保險,公司不提,王海也不想交。根據重慶出台的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較城保模式要低,即用人單位繳費率為10%,個人繳費率為5%。重慶市勞動保障局在進行政策宣傳時舉例,假如一個農民工現在的月收入是1000元,那麽他每個月應繳費50元,單位為共交費100元。
王海覺50塊也拿不出來。王海十多歲的兒子目前還在巴南讀技校,每年需交二三千學費,大多都靠王海省吃儉用得來。他還有個目標,希望這些年能攢些錢,回鎮上買個房,所以,“用錢的地方多了”。
在王海農村家裏的,有兩位老人,全家五畝多地都流轉出去了,一畝每年可收租金六七百塊。王海把這些錢全部留給老人用。王海認為,這大概也是他養老的方式。
如何設計出讓農民工可接受的繳費率,便擺在決策者麵前。劉苓玲指出,這個矛盾在於,高費率會使農民工望而切步,但低費率也意味著低保障及保障不足。
艱難的等待:繳納年限之問
於是,農民工不斷地變換工作地點、工作單位,隻有不斷地參保、退保、再參保,再退保,很難保證參保的連續性,特別是跨省市流動的農民工,加上各省政策不一,他們在調換工作後很難轉移、保持養老保險關係。
讓農民工對養老保險缺乏熱情的另一大製度障礙,是“累計”15年的繳納標準。
對於農民工,一直在一個單位呆上15年,是不可思議的事。
民盟重慶市委經過五個半月,十多個省市的調查發現,農民外出務工流動性非常大,其中跨省區流動的占72.8%,務工三年換過兩個以上單位的占67.2%,有的一年換兩三個單位。調查還發現,廣東、浙江、江蘇等地民營企業工人年流動量一般在40% 左右,個別企業工人年流動量高達60%。
現階段各地執行的養老保險政策規定,農民工累計繳費15年才能享受養老保險待遇,農民工解除勞動合同後可保留養老保險關係,重新就業時續接,也可將個人賬戶部分,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係。
2006年初試的上述農民工養老政策,製度漏洞隨即出現。調查發現,很多地區在具體執行養老保險政策時,成了“解除勞動合同必須退保”,特別是跨省市流動的農民工,調換工作崗位後很難轉移、保持養老保險關係,即使個別的能轉移,但是費時費錢費精力,讓農民工望而卻步。
有的地方社保部門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後,城市居民可以個人名義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保持養老保險關係,農村居民則不行。
於是,農民工不斷地變換工作地點、工作單位,隻有不斷地參保、退保、再參保,再退保,很難保證參保的連續性,特別是跨省市流動的農民工,加上各省政策不一,他們在調換工作後很難轉移、保持養老保險關係。
本報記者調查發現,很多農民工都心裏有這樣一本賬,即使務工期間年年月月繳費不止,也很難跨越累計繳費15年這道高高的門檻,晚年同樣與養老保險無緣。
湖北小夥子黃詠在深圳已呆了三年了,他對在深圳能否工作15年並沒有信心,“現在是經濟不景氣,沒辦法在深圳工作滿15年,隻好早早退保”。黃詠說,他周圍所認識的打工的朋友,基本全部退保。
不僅深圳,在北京的許多農民工,也有這個想法。19歲的小辛來自黑龍江農村,目前在北京東三環一家物業管理公司做保安,小辛所在分公司給城鎮戶籍者都上了“四險一金”,對於農村戶口者,公司則由其自願選擇,不參保則每月多發兩三百元。
小辛外打工時間並不長,但他不能想象在這個單位甚至北京呆上十幾年或更長,”聽老鄉講,如果上了保險,最後離開單位不幹了回老家,隻能退保。何必這麽麻煩呢。”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劉苓玲告訴本報記者,這樣完全為城鎮職工打造的製度顯然無法簡單拷貝到流動性強、沒有固定工作的農民工身上,“而且現行規定沒有明確‘累計’概念,‘在當地累計工作15年’的硬杠杠隻能迫使農民工‘退保’。”
跨省轉移:壁壘森嚴
馮秀乾也表示,農民工工作年限一般是18歲至45歲,即一生中最旺盛的時期,為東部發展作出貢獻,而他們中98%以上,不可能在打工地落戶安家,等他們年老了,不能幹了,隻得回到老家,成為西部地區的負擔,這是非常不公平的。
跨區域轉移,是農民工養老保險遇到的最大的製度壁壘。
農民工由於流動性大,在全國各地統籌標準千差萬別的情況下,轉入地和轉出地都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規定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時隻能轉個人賬戶,而不能轉社會統籌部分的錢。
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唐鈞表示,按照我國現行的養老保險轉移辦法來看,轉保隻要求轉個人賬戶的部分,這樣的話,接收個人賬戶,轉入地實際上是吃虧的,因為轉入地將承擔加上共濟基金計算出來的退休金,但又沒有收到這個共濟。
以重慶為例,其曾做抽樣調查測算,外出的418萬農民工中有82.35萬人參保,月繳費基數 1583元,按單位繳費比例20%,個人繳費比例8%靜態測算,2008年應繳納養老保險費43.8億元。如按現行轉移辦法,1年最多隻能將農民工個人繳納的資金12.51億元轉回重慶市,而企業繳納的統籌基金 31.29億元則留在務工地。
唐鈞表示,反過來,退保給當地帶來的好處卻顯而易見:退保隻能退出個人賬戶中的錢,企業繳納不超過20%的部分歸當地社保基金共濟所有。因此出現了很多地方都不願意接受外地轉入,對於退保倒是大開綠燈。
深圳便是個受益的城市。按照2008年深圳87.696萬退保人數以及深圳企業繳納養老金10%計入共濟基金的比例,結合深圳1000元的最低工資標準,初步計算,每個月農民工退保增加在地方社保統籌基金的金額就達8769.6萬元,一年下來就近10億元。
全國人大重慶代表團,在今年兩會期間也提出,農民工返鄉後,轉回養老保險關係的,由於隻轉移了個人繳費,無法與轉入地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總費28%有效“對接”。
這種狀況繼續下去,西部和東部發展的差距將會越來越大。
馮秀乾也表示,農民工工作年限一般是18歲至45歲,即一生中最旺盛的時期,為東部發展作出貢獻,而他們中98%以上,不可能在打工地落戶安家,等他們年老了,不能幹了,隻得回到老家,成為西部地區的負擔,這是非常不公平的。
但是勞務輸入地似乎也有苦衷。本報記者從深圳市社保局也了解到,為了減少農民工退保,該局一直呼籲國家應該建立農民工的養老保險轉移機製。
“就深圳而言,深圳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居全國較高水平,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各地可以隨意將社保轉進深圳,就會導致外來工來深圳幹幾個月就把關係轉進來,這對深圳的養老保險製度將是一個承受不了的巨大負擔。”深圳市社保局一人士告訴記者。
導致這難題的主要原因,中國社科院社會保障學者鄭秉文稱,“主要原因就是我國養老保險實行的是地方統籌,地方利益令轉保變成一件難事”。
國家統籌命題
目前全國2000多個社保統籌單位,大多還停留在縣統籌。
2009年2月5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就《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論證數年之久,攸關2.3億農民工養老問題的國家層麵的政策立法正式破冰,對前述三大難點問題,也作了回應。
針對農民工收入普遍偏低的特點,辦法規定: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為工資總額的12%,比目前規定的平均繳費比例低了8個百分點;農民工個人繳費比例為4%至8%,企業全部計入個人財戶,以根據本人的收入情況合理選擇和確定。
針對農民工就業流動性強的特點,辦法規定了個人賬戶“權益累計”和跨區域轉移時賬戶金額不減少的辦法。
這意味著,無論農民工在哪裏工作,他的個人賬戶的資金都會累計起來,然後按照其累計工作年限計算支付,不管其是否滿15年,都可以按照相應的辦法領取自己賬戶的資金,這在製度設計上打消了農民工擔心資金流失的顧慮。采取以上措施後,農民工離開就業城市、中斷參保繳費的,原則上不再辦理“退保”。
這個意見出台後,人保部收到近7萬多條意見。
但是,製度上,對農民工群體應建立什麽模式的養老保險,業界一直存有激烈爭論。
一方認為,應建立城鎮統一的社會保險製度,而不是將城鎮職工和“農民工”截然分開,這樣才能體現社會保障的公平性。
但也有觀點認為,中國整個社會保障製度不可能與“國際慣例”接軌,麵向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在現階段,也不可能與城鎮職工的社會保障體係完全接軌,隻能采取分類分層保障的辦法。
還有觀點認為,農民工進城麵臨的是製度的壁壘與無奈,建立新的社保體係又意味著一種新歧視。要從根本上保障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還鄉”更具操作性,即把農民工納入農村社會保障體係,加快改革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製度,最終向城鄉一體的社會保障體製過渡。
征求意見稿,選擇了分類分層保障方法。
劉苓玲認為,與其他群體不同,農民工構成十分複雜,對養老保險需求的意願和需求能力也有較大差別,這個政策可以看作是一個過渡性的政策,國家應在此基礎上,盡快解決城鄉製度的銜接。
最後的焦點問題就是,辦法中關於異地接續的具體操作仍不明朗。
從參保農民工的角度來看,最基本的問題是“可轉移”問題。重慶市社科院城鄉所所長許玉明告訴本報記者,“可轉移”應當是核心的政策目標,是整個製度的基礎,政府應該拿出更大的魄力,為農民工社保的可轉移性打通路徑。
解決“可轉移”,提高統籌層次又是一大關鍵,目前各地實施的是“自下而上”路徑,從縣市統籌到省統籌,再等國家統籌。但目前省級統籌才在一些地方剛剛有眉目,國家統籌還沒有明確的時間表。
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告訴記者,就社保基金統籌看,全國現有十餘個省實現了省級統籌,但細究起來,這些地方有的省級調劑基金尚未建立;有的社保經辦機構人、財、物尚未統一,並不能算真正意義上的省統籌;做得比較好的隻有吉林,但也未完全實現省與縣市之間的銜接。
鄭秉文也表示,目前全國2000多個社保統籌單位,大多還停留在縣統籌。
重慶市社科院城鄉所所長許玉明表示,“如果國家統籌不能迅速建立起來,就很難說服農民工和企業積極主動交錢,並相信將來一定有福利。”
待解之題
這也是王海和肖勝經等農民工的顧慮,現在把錢存進去,將來領二三百,就怕那時錢都貶值了,夜長夢多。
人保部征求意見稿,實為早先重慶試點的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的“升級版”,即雙低模式,從重慶的案例,可以了解這個方案的實施效果和待解難題。
2007年8月,已成為國家統籌城鄉綜改區的重慶,頒布並試行了《重慶市農民工養老保險試行辦法》,以期解決農民工養老保險問題。
根據《試行辦法》的規定,農民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資總額核定,為上年度全市城鎮經濟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到300%,用人單位繳費率為10%,個人繳費率為5%。
建立農民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其中個人繳費部分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費中9%計入個人賬戶,另1%劃入共濟基金。
重慶市社保局農保科對本報表示,這個辦法實施後,得到農民工和企業的認可,參保積極性有所提高。
重慶市在2007年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了《建立重慶城鄉銜接的社會保障製度研究》,劉苓玲為該課題負責人。這個研究課題指出,雙低模式,使企業和個人繳費大為降低,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他們的負擔,但在實際推行中存在保障水平低,缺乏互濟功能,易引發城鄉就業矛盾等問題。”
重慶模式取消了養老保險社會統籌部分,代之以共濟基金的方式,避免了城保模式中因退保而形成的對農民工的“二次剝奪”。
但是“雙低”模式僅在農民工群體範圍內分擔養老風險,缺乏社會保險的互濟功能。同時,在政策中也沒有看到政府的財政作用,因而重慶市“雙低”模式很難從真正意義上稱為社會保險。在人保部的征求意見稿中,同樣也沒有明確財政的責任。
劉苓玲負責的課題組還發現,這個政策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是兩套政策,就易在同一企業形成兩種不同的參保模式,從而使企業可以在兩種政策中進行選擇,將直接誘導企業與政府的博弈行為——企業在雇傭員工時將傾向於農民工而非城鎮勞動力,將加重城鎮勞動者的就業壓力。
雙低模式,還帶來保障過低的矛盾。研究課題指出,由於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基金的支付,來合理規避由於社會平均工資金增加和物價上漲等因素帶來的,保障水平的降低的風險,而農民工養老保險隻計算個人賬戶積累額,因此很難滿足其在退休時的基本生活需要。
這也是王海和肖勝經等農民工的顧慮,“現在把錢存進去,將來領二三百,就怕那時錢都貶值了,夜長夢多。”
“低起點,並非絕對就是好事。當前應該逐步提高繳費比例,最終與城鎮養老保險持平。而現階段農民工繳費能力的條件下,政府對繳費予以一定補貼應該是可行的辦法。”劉苓玲說。
劉苓玲認為,目前政府在農民工養老保險上承擔的責任是不夠的,很多地方均采用了“政府出政策,個人來參保”的思路,但農民工的經濟非常有限,對此財政一定要承擔起責任。
隨著我國城鎮化的進程,一部分農民工肯定要轉變身份,其賬戶如何與城鎮保險、農村養老保險接軌,也是待探索的難題。
“在製定社保政策時,一定要避免養老保險政策的“碎片化”,一項社保政策的修改成本是非常高的,影響也很大,因此在製定時,一定要注意要為未來的發展留下‘通道’。”劉苓玲表示。
對於大多數農民工,在真正的實惠實現之前,養老保險對他們意義不是那麽重大。
肖勝經雖然對養老保險不那麽在意,但談到還是有不少的企業為農民工建立了養老保險,仍然覺得羨慕,“他們是很正規的,都是大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