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司長張秀琴介紹說,30年間,我國各類出國留學人員達到139.15萬人,不過這些人中,回國人員僅39萬,回國率為28%。
公派留學的情況不同,1996年到2008年,應回國37494人,實際回國為36614人,回歸率為97.65%,有880人未按期回國。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秘書長劉京輝對記者說,公派留學采取“違約賠償”的措施,如果沒有按期回國,無論是出於什麽目的,都要交納違約賠償,金額在每年2萬到4萬元不等。
由於目前一些貨幣貶值,因而出現了此時留學更劃算的“抄底留學說”,張秀琴對此不太讚同,“出國留學本身是一個非常複雜的事情,再加上物價的波動、國內外就業的嚴峻形勢,所以不能僅看到短期經濟現象就對目前出國留學的成本、風險高低做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