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文化學者分別從書法美學和中華字型學舉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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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文化學者分別從書法美學和中華字型學舉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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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字:漢字的未來與書藝

中國書法在線 (中國) 劉正成


在日本絲島郡小富士村的海邊遺址中,和日本彌生式文化土器一起出土的中國王莽時代(公元8——23年)有“貨泉”二字銘文的錢幣(圖二十四),與其光格天皇天明四年(公元1784年)在日本九洲築前國槽屋郡誌賀島南部的葉崎地方,被農民發現的有“漢委奴國王”五字印(圖二十五),均實際證明了中國漢文字是從公元元年前後傳入日本的,並隨之接受為日本文字。根據史籍記載,中國的古典文獻是在魏晉時期(公元220——420年)即經過朝鮮半島的新羅百濟傳入日本,日本隋唐遣使把這種傳播推向高潮。日本為了攝取中國文化,連同其載體漢字也全麵吸收過去了。日本奈良時代學者安萬呂的《古事記》(公元712年)純用非常熟練的漢字四六駢文寫成,是日本的第一部古書。但是,用漢字來記錄日語,不能完全表達日本的語言。於是,就逐步產生了用音假名和訓假名的方法,造成了“萬葉假名”,即在公元759年完成了由這種假名寫成的《萬葉集》。不過,萬葉假名是一種過渡性文字。直到日本遣唐使吉備真備(約公元694——775年),取漢字的偏旁簡化成片假名(かたかな),又經遣唐僧人空海(公元774——835年)從漢字的草書體整理成平假名(ひらかな),日本從此有了自己的文字。片假名與平假名的創製(圖二十六),可以說是中國漢字的最大“簡化”。但這種“簡化”過的漢字已經不再是漢字,盡管保留其形,而實際上已成了別國文字。但是,從這種簡化和改製中,我們可以得到一種重要的經驗,即這種簡化過的漢字雖然可以作為日本的印刷體文字,但是已難以成為中國書法中楷書的標準字體了。日本書法家如果寫楷體,決不會寫假名(圖二十七),凡寫假名,必寫草書(圖二十八),或者行草書。而中國現代簡化字的主要兩個來源之一的草書,能不能由中國書法家書寫成優美的楷體作品呢?我想,中國書法的曆史是可以回答這個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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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草體能不能成功轉化為楷體?

中國書法藝術形式的四要素是:筆法、結字、章法、墨法。這四要素中,結字一項與文字的結構關係最為密切,也可以說,其審美的本質是一致的。結字,也就是字的結構。而文字和書法結構的規定性,又是由書體來決定的。換句話說,不同的書體,其結構的原則是不同的,互相不可代替的。

丁文雋先生在他的《書法通論》中,提出了結構五要素:平正、勻稱、連貫、參差、飛動。這五要素所體現的審美意義有動靜之別。他作了一個篆、隸、楷、行、章、草六體結構的動靜消長比例圖(圖二十九),非常形象地演示出楷書與草書等六種書體非常不同的結構原則和審美指向。

《佩文齋書畫譜》列有歐陽詢結字《三十六法》,皆講楷書結構原則。此文究屬何人所撰尚有爭議,但它確實是前此書法曆史上結構經驗的總結。試以此法對10個簡體字逐一分析之(圖三十):

書 繁體為“書”。書字結構特征為“排疊”,即“排疊疏密停勻,不可或闊或狹”。同時,書字也是一個上下結構的合體字。簡化後,成“書”,成了一個獨體字。這個獨體字的楷書曆代書家均無,乃新造的楷體字。論結構,應列入“穿插”結構。“穿插”結構的基本要求:“四麵停勻,八邊具備”。如車、婁、中、弗、曲等。而“書”則左輕右重、左疏右密,十分不平衡。從未見哪一個書家用楷書寫好“書”字者。

車 繁體為“車”。車字結構如上所述為“穿插”,而簡化為“車”後,其穿插不通,左重右輕,左密右疏。“車”字之中“丨”為象形之車軸,車軸已斷,何言其美。曆代書家未有“車”字楷書範例,也未見當代書家能用楷體寫好“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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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繁體為“東”。東字為“穿插”結構,與前述之車字為一類。簡化為“東”後,既像“穿插”結構,但實際上並未“穿”過。造成左密右疏,頭偏左而缺右。將“東”寫成楷書,實在難以做到平正。車為七劃,東為八劃,其體並不繁,為了省減二三劃,其經過一萬年造就的結體平衡的美便輕易破壞了。“ ”從“ ”中升起的東方之意是多麽美妙啊。當人們從“東”看去,已經沒有“日”了,怎麽去聯想到“東”呀!

過 繁體為“過”。這裏,“ ”是形聲符,在這裏簡化為“寸”。這其實在古代草書裏,至少在經典書家的草書中未見將“ ”草寫為“寸”者。過字本為“小成大”結構。如遲、遠、還等,其“犀”、“袁”、“ ”為聲旁,其結構重心均居中,故“小成大”能給人以穩定感。而“寸”之重心偏右,由“辶”所承而毫無穩定、勻稱可言。寫為楷書實在為醜。

貝 繁體為“貝”。“貝”字為“目”與“八”合體。其“目”的結構原則為“滿不要虛”。現在“目”字中“二”劃與下封之“一”去掉,以“人”伸入,“目”字中虛而不滿,故此字以楷書書之,很難使左右停勻穩定。其實,所見的草書中上部的“目”絕非是簡下後的“冂”字形,是製造簡化字者的杜撰而已。

見 頁 繁體分別為“見”、“頁”。其結構問題與“貝”字同。KuY]|
長 繁體為“長”。長字是“排疊”與“大小”相交的結構特征。“ ”與“ ”是“排疊”,而“ ”小而“ ”大。簡成“長”以後成了一個獨體字。將長字中的一“丨”與一“ ”變成一劃“ ”,且這一劃隻能垂直,故既失上小下大結構,也失“排疊疏密停勻”的要求,隻能是左疏右密。作為楷書,很難做到平正。

馬 繁體為“馬”。馬是一個有頭有眼、有四條腿的非常美妙的象形字。這個字從篆書到隸書一直到楷書,均非常巧妙地保持了象形的特征。可是,簡化為“馬”以後,已完全破壞了其象形的特征。“馬”是完全生造的楷書獨體字,不僅失去了楷書“馬”的象形特征,也失去了草書“ ”的奔騰之意,可謂不倫不類。

魚 繁體為“魚”。魚字的結構特征由“小大”與“應接”相結合。“ ”為上小,“灬”為下大。“灬”左右相應接,承接上“ ”十分有趣。尤其魚為象形字。《說文》:“魚,水蟲也,象形。魚尾與燕尾相似。〈段注〉其尾皆枝,故象枝形。”“魚”將“魚”的象枝形的“灬”變“一”,僅僅省掉三劃,卻失去了一個象形字,甚為可惜。而實際在書寫過程中,這“灬”一般皆用波的“~”代替,根本用不著寫簡化字。如果楷書用“一”代替”“灬”而承接上麵的“ ”,是很難處理得妥帖的。

專 繁體為“專”。專字為“小大”結構,並兼“穿插”停勻相配合,縝密而挺拔。簡化為“專”後為一個完全新造的獨體楷書字。作為楷書上大下小,最後一“丶”又是“貼零”,且起著支撐全字的作用,實在失去平衡和平正的穩定感。將一個類似偏旁部首“專”寫成楷書實在不易。

孫過庭《書譜》雲:

真以點畫為形質,使轉為情性;草以點畫為情性,使轉為形質。

真即是楷。真書和草書相互之間有相通之處的,但是,又有截然不同的審美規定性,孫過庭所說的“使轉”,即是指結構,從點畫——筆法、到結構——使轉在不同書體中的要求和目標不同,皆說明用草體字形改造成楷體字形,是違反書法的審美原則的。我們將上述十個例字分別用篆、隸、楷、草列出,就可以很容易得出上述結論的。

二 俗體字變簡化字的規範性?

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主張文字改革最激進的一派代表之一胡適之,提出用拉丁字代替方塊漢字,其中過渡階段就采用隻認聲音不認形態的別字,如“雲”可以用“雲”,“流”可以用“留”。而另一位改革派略為溫和的林語堂則反對寫別字,力倡俗體字。所謂俗體字,就是曆來流行在民間,被朝廷視為“破體”的流行簡體字。陳望道組織了一個手頭字推進會,所謂“手頭字”即當時流行於書寫中的俗體、簡化字。其實,這三種字體,均可歸諸於俗體字。這是除了草書以外,簡化字的另一大來源。

上述三種字體,除了別字外,俗體字與手頭字均是一般運用文字者所實用的字。書法家除了寫過一些別字(尤其是六朝碑版)外,一般是不寫俗體與手頭字的。流行於社會的俗體字與手頭字,不講求造字原則,同時也不講究書法審美特征。據之而造成的簡化字,基本上是很難書寫,或者說幾乎沒有書家能把它寫好。試舉10個這樣的字作一分析(圖三十一):

筆 繁體為“筆”。其實此字隻省減二劃。但是,卻根本損害了象形的原則。筆字中的“聿”,篆書作“ ”,即以“ ”(手)持筆之象形,根據這種象形所造的“書”、“畫”等字,均從象形而達會意。現在用“毛”代替”“聿”,實是這個非常美的象形字的消失。筆的材料的確幾經更易,先民可能用草、用竹作筆毫,現在通用獸毛,甚至用金屬、塑料。但是,以手執筆的“ ”之象形的確應該慎重保留。

鳳 繁體作“鳳”。鳳,這又是一個非常美麗的象形字。《說文》:“鳳,神鳥也。天老曰:鳳之像也,鮕前鹿後,蛇頸魚尾,龍文龜背,燕頷雞喙,五色備舉。出於東方君子之國,翱翔四海之外,過 ,飲砥柱,濯羽弱水,莫宿風穴,見則天下大安寧。從鳥,凡聲。”簡化後的“鳳”,僅僅留下一個聲旁的“ ”而失去了最美妙的“鳥”這個象形字。根據類推的造字原則,代替“鳥”的“又”,又與代替“奚”的“雞”、代替“登”的“鄧”、“代替“ ”的“難”、代替“ ”的“權”不能類推,亦造成了漢字新的混亂,實在得不償失。所以“鳳”作手頭字可以,但作為書法中的楷體“鳳”卻實難以被書法家接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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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 繁體為“風”。《說文》雲:“風,八風也。……從蟲,凡聲。風動蟲生,八日而匕。”《段注》雲:“《大戴禮8226;淮南書》皆曰:二九十八,八主風,風主蟲。故蟲八日化也。謂風之大數盡於八,故蟲八日而化,故風之字從蟲。”《說文》:“匕,相與比敘也。〈段注〉:比者,密也;敘者,次第也。”這是一個會意字,字中之“蟲”十分重要。如用“×”代替,此字隻留下聲符而不妥。其實,在日常書寫中,“蟲”字均可用草書“ ”一筆代之。但如寫楷書,其“×”十分難寫,而且與“鳳”中之“又”極易混淆,即使電腦也難以分辨。

飛 繁體為“飛”。“飛”乃是“附麗”於“飛”右上角的偏旁。《說文》:“飛,鳥翥也。〈段注〉羽部曰:翥者,飛舉也。象形。〈段注〉像舒頸展翅之狀。”這樣一個很美麗的象形字,像鳥展翅升騰之貌,就這樣被肢解了。“飛”成了一個極不平衡的新符號。

廣 繁體為“廣”。“廣”是一個三十年代所造的簡化字。“廣”實際上隻是一個部首,或稱偏旁。如讀成字,其音如“儼”。《說文》:“廣,因廠為屋也。凡廣之屬皆從廣。讀若儼然之儼。〈段注〉:魚儉切。”將一個偏旁用楷書寫出實在難寫,可謂頭重腳虛。去掉一個“黃”字,也失去聲部。

華 繁體為“華”。“華”為中華民族的族名,而根據現代俗體簡為“華”,其意其形皆不當。《說文》:“華,榮也。〈段注〉:……又為光華,華夏字。”在《說文》中,華字為花部。故稱花之榮為華。基本上可以說這個“ ”是華夏民族的一個圖騰。現在僅取一個“化”音而簡化之,失去“會意”的造字原則,且其結構上重下輕,罕有書家願意用簡體書之。

隊 繁體為“隊”。《說文》雲:“隊,從高隊也。”《段注》:“隊,墜正俗字,古書多作隊。”《杜注》:“百人為隊,蓋古語一隊,猶言一堆。物墜於地則聚,因之名隊為行列之稱。”這是一個合體的會意字。現代群眾毫無造字根據地把聲符“ ”換成“人”,是新造了一個字,極不合類推原則。簡化字中,還用之以代替“認”中的“忍”,而這個“人”又成了一個聲符。在書法結構中,“隊”中的“阝”,是“附麗”於“ ”的。所謂:“以小附大,以少附多是也。”現在簡化後的“隊”無所主次,使這個合體字很難平正合諧,我至今未見書家將其楷書之而成功者。

趙 繁體為“趙”。“趙”中之“肖”既是聲符,因其是瘦長,附麗於“走”四麵停勻。《歐陽詢三十六法》雲:“附麗:字之形體,有宜相附近者,不可相離。”去掉聲部“肖”而代之以“×”,使“趙”字右虛,左右“相離”,實在難以作出妥當的結構處理。用簡化的符號“×”代替原字中的繁難部分的“肖”,這個“×”符號既不表義,又不表音,而且構成類推混亂。如以“×”符號代替的:區區、風風、岡岡、鹵鹵等。

動 繁體為“動”。這也是一個毫無根據的新造字。“動”是一個會意字。而用“雲”代替“重”這個聲符,而“雲”又不是聲符,也不是義符。而“重”本字並未簡化,而“動”字僅在“重”字加二劃即成,完全沒有必要生造一個“動”字。用“雲”符號代替的還有:層層、壇壇、嚐嘗、運運、醞醖。實在非常混亂。從結構講“力”乃“附麗”於“重”,將之換成“雲”,而“力”無所附麗,兩字平分秋色,亦是難書寫之字。

鍾 繁體為“鍾”、“鐘”二字。“鍾”與“鐘”雖然同音,而不同義。而用同一個新造字“鍾”代替,這個“鍾”就可能分別是“鍾”或“鐘”的別字。“鍾”是古時的酒器,“鐘”則是一種打擊樂器。古時二字或可通用,但區分二字是文字進化的要求。時下,“鍾”多作姓用,也是鍾愛、鍾情之鍾,而“鐘”則指計時器和古典樂器,兩者不能混用。故在《辭海》條目中,均須用“(鍾)”以示與“鐘”之區別。本意在於省減,實際是增加了一個字。當世書家很少用“鍾”作楷書和別的書體,即在於它形既難寫又字義不準確之故。

董作賓先生1955年於《中國文字論集·在審查會發表之意見》上稱:“簡化字的提倡,對六書的原則,一定要加以破壞,至少是形聲的一種破壞。如果隨便簡化,偏旁部首常常會發生混亂和矛盾現象。”現行簡化字,偏旁部首的混亂,已經成為一種事實。其主要的缺點:一、筆畫簡省讀音繁化;二、形體簡化偏旁繁化;三、形近易誤字增加。這給文字的識讀和使用帶來困難,也給書法的結字與用筆造成困難。俗體字所簡化的字,對書法審美的破壞尤甚於用草書改造的簡化字。其形、音、義、美均發生了相當程度的錯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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