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偷渡和走私算犯罪的話,那麽牛根生應該判死刑。---阿肥星

來源: kx 2009-03-12 22:24:47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566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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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中說了,我是文盲加法盲,小學沒有畢業。

但是,因為走南闖北的見多了,聽多了,也就有一點啟發。譬如,很多人看不起我們福建人偷渡海外,美國啦、法國啦,可以說,那裏有人,那裏就有福建人。當然這些福建人都是偷渡過去的。看看香港的有錢人,有多少不是從大陸偷渡過去的呢?再看看200年前的美國,還不是一個個英國的澳大利亞的人偷渡過去的?如果我們因為要追求幸福生活,從地球上一個地方遷移到另一個地方,何罪之有?前幾天在大都會網站上看見一篇海外留學生寫的關於福建人偷渡問題的調查報告,我看分析得很好,福建同鄉會應該給她資金支持,把這個課題繼續下去。

再說說走私。我理解的走私是把外國的好東西運到本國來,壞東西是沒有人要運的(或者說走私的)。10多年前或者20多年前,走私的汽車也好,設備也好,電腦也好,隻要走私的就代表高質量的。聯想集團的柳大哥,你們公司是不是也是走私起家的?如果世界上沒有貿易壁壘,能有走私嗎?這就是我說的製度的漏洞。這種貿易壁壘,各個國家都有的,不過,西方國家抓到走私的,一般罰款為主,即使判刑也很輕的。因為走私沒有損害他人的基本生存權利,沒有剝奪任何人的生命權,最多是把財富進行再分配,你再有錢,總是要消費的要雇傭員工的。再說了,錢再多,死了也帶不走。

說到剝奪人的生命權,這不得不提及一個人,他就叫牛根生,蒙牛公司的老板。牛老板的生意就是殺人,剝奪人的生命權,老人不放過,年輕人不放過,特別是從娃娃殺起。我不知道牛根生殺死了多少娃娃,我隻知道無論是北美、歐洲,還是日韓,製造殺人的食品是要判處重刑的。如果說有人因為走私判處無期或死刑,殺害那麽多的兒童的老板們,他們要判處什麽刑?殺人償命是千古真理吧。兩會馬上到了,查查牛根生是不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如果是,難道讓其他老板們學習他殺人?

本人文化低,如有留言或辯論,本人無法參與。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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