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酒該不該納入受賄
田聰明:天價煙的事情也是,剛開始在網絡上炒得很凶,他們說這個人沒什麽,可最終過了幾天,又有事情了。這個怎麽解釋?
國家電監會主席柴鬆嶽:現在說領導幹部受賄,都會把好多年的累計起來,比如來了幾個老朋友,送幾瓶酒、幾條煙或者一點土特產,事發後,這些都要累計到受賄金額當中去,如果說送5000元以上的算算還可以,這幾百塊錢的東西都是情誼上的往來,有必要都算進去嗎?反觀現在縣處級以上的領導幹部,群眾都在講,他們哪個不是在抽大中華,真正自己掏錢抽是不夠的,如果都查下來,你說結果會怎麽樣?
屈萬祥:這個問題,我們在辦案過程中會注意,我可以跟您保證,我們中紀委辦的案子,說一個幹部收了人家幾條煙,收了人家幾瓶酒,把這個作為嚴重違反黨紀的來處理,沒有這個事。
柴鬆嶽:還有個問題你們要注意,現在還有送卡的,人家春節送2000元的卡,“五一”送2000元的卡,中秋送2000元的卡,一年有個萬餘元的卡,幾年下來也好幾萬呢。
屈萬祥:卡還是不錯的呢,有的直接送現金,逢年過節送兩三千現金。
另一委員:也有送購物卡的,這個怎麽算?
屈萬祥:現金不準收,購物卡歸為有價證券,那肯定是要算到受賄當中的。
孫永福:在起訴方麵,我非常讚成能不起訴就不起訴的原則。起訴標準方麵,據說各地掌握的口徑可能不一樣,有些地方可能30萬都不起訴,有些地方可能 10萬就起訴了,這些東西理解起來困難一些。我的看法是,能夠挽救的還應該盡量挽救,比如說給他行政處罰或黨紀處分。這幾年我接觸到很多人,深深感觸到這對一個家庭甚至對社會穩定太重要了。
我看柴鬆嶽,孫永福都可能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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