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房價猛如虎 政府從房地產商處拿錢並不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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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房價猛如虎。年年兩會,樓市年年是民怨之靶心。說到房價,自然不能不提及成本構成;而談到成本,政府土地收益又成了眾矢之的。3月8日《中國青年報》消息說,全國工商聯在全國政協會上遞交了《我國房價為何居高不下》的發言,去年就全國9城市“房地產企業的開發費用”調查顯示,在總費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即土地成本+總稅收)所占比例為49.42%。其中,三個一線城市中,上海的開發項目流向政府的份額最高,達64.5%;北京為48.28%;廣州為46.94%。對此,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市長韓正說,不知這個數據怎麽來的,肯定有誤。不過,他沒有透露自己掌握的數據。

  在眼下這個年代,誰敢說自己是房價的核心部分,就等於將暴利的帽子戴到自己頭上。在這個問題上,地方政府常常陷入兩難困境:一方麵,不振興房地產業肯定不行,不管是一線城市,還是其他邊遠內陸城市,房地產占GDP的比重固然有輕重緩急之分,但絕對值沒有人敢小瞧,何況還直接關係到“居者有其屋”,因此,政府在救市問題上的姿態是必然的,贈送戶口也好,減免個稅也罷,其情可諒;另一方麵,房地產業振而不興,繞不開房價問題,政府一旦出麵吆喝,自然被輿論拷問在高房價裏占了多大比例的成本。不救,財稅說不過去;救吧,民意說不過去。這正是地方政府在救市問題上時常“人格分裂”的根源。

  筆者以為,政府從房地產商處取得合法收入並不可恥。請注意,拿錢的主體是“政府”,而不是“政府工作人員”,取得的途徑是“合法”,而不是“合潛規則”。就市場規則而言,土地屬於有限稀缺資源,尤其是城市土地,價格呈現高區差異性是常態,幻想土地成本大降或為零不僅悖逆市場規律,且對政府宏觀調控能力而言也非常危險。我們不妨看看香港的例子:根據2009年福布斯最新排行,香港房價高過了東京、巴黎和紐約,以每平方英尺1373美元排在世界第四位。客觀地說,比之於一般港人收入,這個價格依然算巨高,這也就可以理解很多明星大腕坐擁“千尺豪宅”,其實也就百來平方而已。問題是,人家為什麽鮮有怨恨高房價?為什麽巨額土地出讓金沒有引起公憤?為什麽政府在房價與土地收益上如此坦然?

  秘訣其實很簡單:一者,政府保障性住房做得很好,有錢的可以買“千尺豪宅”,沒錢的可以住“公屋”,大家都有房子住,居住權層麵不至於出現底線的問題,自然相安無事;二者,香港非常注重稀有土地的利用與收益平衡,因此開發建設了百餘年的香港仍有大量的可建設用地處於未開發狀態,不至於急功近利亂拋售亂規劃。更為關鍵的是,規則透明,香港的土地收益承擔著財政支出、經濟發展與社會保障功能,香港特區政府也被公認為世界上工作效率較高、監管透明度較好、腐敗程度較低的地區政府,因此,土地收益規則公平、程序透明、來去幹淨,且用於民生,百姓自然無話可說。甚至可以說,公眾更希望地價可以高企,以增加政府財政,進而改善公共服務與底層生活質量。

  遺憾的是,我們很多城市的土地成本高,土地收益去向成謎,弱勢群體居住權又成為社會短板;更關鍵的是,房價中的腐敗成本驚人——部分城市土地主管部門腐敗窩案可見一斑。如此一來,地方政府自然備受詬病。

  其實,政府從房地產商處拿錢並不可恥,隻要合情合理合乎規則,透明幹淨,服務於民生。某種意義上說,比重大一些反而更利於政府為民生兜底,沒啥不好意思的,政府應有這個底氣。隻是,不能讓公權尋租的部分由開發商轉嫁到業主身上。畢竟,社會財富是個定值,公平配置才是和諧的真理。(宋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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