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首拍賣中的魚和熊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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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明一下,關於獸首拍賣這件事,俺依舊認為那兩個水龍頭算不上什麽文物,根本也值不了幾個錢。文物收藏家蔡銘超先生估計也是讓別人給炒糊塗了,才卷入了這個事件。不過,光就他拍賣拒付一事,俺倒是有點自己的看法。

先看看什麽是拍賣,俺這裏找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對拍賣的定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三條: 拍賣是指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物品或者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

既然是公開競價的形式,所有參與競價的人自然就要有誠信。也就是說,你說好多少錢,你就打算用這個價錢去買這東西。如果有人胡亂出個自己出不起或者不想出的高價,拍賣會就泡湯了。

辦一場拍賣會,尤其是貴重物品的拍賣會花費是很大的,場地租金,廣告投入,物品鑒定,拍賣現場工作人員的工資,以及貴重物品的保險費都是要花錢的。所以,為了保證拍賣會這種買賣方式的正常運作,參與者的誠信是首要條件。任何人隻要你出價,你就必須有誠信。也就是說,你在出價前就想著要買它。否則,你的誠信就會受到損害,並且你還要接受罰款,以彌補拍賣會流拍的損失。雖然俺還沒細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但我堅信裏賣弄一定有對不誠信行為的懲治措施。

回到蔡銘超拒付一事,我們不妨來看看到底是何種原因讓他選擇拒付。俺覺得隻有下麵兩種可能:

1. 蔡銘超在參加拍賣前就決定要拒付。這種動機來自蔡銘超的愛國心。如果是這樣,蔡銘超就是這場拍賣會的搗亂者,自然要受到誠信的質疑。作為在拍賣場上呆了很多年的他應該明白這一點。不管有沒有法律管到他,至少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以後在國際拍賣會上就沒人相信他了,很多拍賣會根本就不讓他有機會出價競標了。換句話說,他的誠信度在拍賣界蒸發了。

2. 蔡銘超在參加拍賣時並沒有打算拒付,隻是當拍賣完後知道物品進不到中國時才決定拒付。要是這樣的話,蔡銘超先生自己的誠信倒是沒有損失,拍賣者可能還會同情他的處境。因為既然蔡銘超願意花那麽大的價錢,自然對獸首十分看得重。可現在雖然中標了,但物品卻不能到手,這對於一個收藏家來說一定是件痛苦的事。

可是,如果真是這樣,蔡銘超的愛國心又受到質疑了。在拍賣會舉行之前,中國政府明確表示反對這場拍賣,幾位中國律師還采取了法律手段想製止這場拍賣。如果蔡銘超愛國,他自然要尊重中國政府,絕對不能懷著想買獸首的動機去參加這次拍賣會。不然,他豈不是和中國政府對著幹了。

所以拒付事件發生後,蔡銘超要麽保持自己的誠信而喪失自己的愛國情操, 要麽保持自己的愛國情操而喪失自己的誠信。這場拍賣讓他胡亂地進入了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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