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城管隊員吃霸王餐續: 城管局稱當事隊員無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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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昨日報道無錫北塘區城管隊員吃霸王餐,並將店主打成腦震蕩一事,在全國引起強烈反響。報道昨日見報後,無錫市城管局對本報記者解釋稱,城管隊員錢也章並沒有過錯,他隻是介紹老板和自己的大舅子互相認識,交個朋友而已。


昨日上午,正在店裏忙碌生意的受害者老劉,突然接到北塘城管執法大隊一副大隊長的電話,要求老劉到城管局“談一談”。老劉告訴記者,坐在他對麵的共有6個人,會談主題就是因為老劉對記者說了“不負責任”的話。對方認為,老劉所說的“70%的城管工作人員吃過‘霸王餐’”不符實際,並要求老劉交出這70%的隊員名單。

此外,經過會談之後的老劉還向記者表示,“北塘城管一年吃掉15000元的燒烤”也引起了對方反感,他經過重新計算,應該是“經營多年一共被北塘城管吃掉15000元”。盡管如此,北塘城管執法大隊並不承認,稱除非老劉能拿出證據,否則,老劉必須要對自己不負責任的言論承擔嚴重的“後果”。

無錫市城管局政工處一位負責人昨向記者表示,“霸王餐”事件與無錫城管部門沒有任何關係,北塘區城管執法大隊二中隊指導員錢也章沒有過錯,錢本人並沒吃燒烤,他隻是介紹了老劉和自己的大舅子互相認識而已。

這位負責人稱,本報昨日報道見報後,無錫市城管局就對此事進行了調查。據其初步調查,事發當日,錢也章得知大舅子要去吃燒烤,便想把大舅子介紹給燒烤攤老板認識,讓他們互相成為朋友。錢也章在現場隻有10來分鍾,並沒有吃東西,介紹完朋友之後,錢也章就離開了。至於錢也章的大舅子後來為什麽毆打老板娘,那是因為她不能提供餐飲發票,而根據國家規定,餐館拒開正式發票的話,消費者是可以拒絕買單的。

昨日傍晚,無錫市城管局的一位副局長撥打記者手機稱,“是老劉妻子童傳鳳先喊員工動手的,錢也章的大舅子這才還手。”不過,這位局長後來又打電話要求,記者不可以在稿子中提到他的姓名。

昨晚,記者就無錫市城管局的這些初步調查與解釋再度采訪了老劉,老劉夫婦說,“從晚上11點到淩晨1點,錢也章一直在店裏,直至他的大舅子來了後才離開,這點我們店的員工們都可以作證。再者,說我妻子先叫人動手,我們吃了豹子膽也不敢有這種想法,他們加起來共有十來個人,其中還有城管隊員李民玉在呢!”老劉聽說無錫城管局的這樣的“調查結果”,甚是不滿。

而事件目擊證人老劉妻子童傳鳳也對記者表示,“昨天說賬單有問題,今天又說我們沒提供發票,真氣人!我們燒烤店雖小,但是各種證件齊全,包括稅務登記證,很多在我店裏吃過燒烤的消費者都拿到過發票,就算當天的發票用完了,我們也可以在次日補送給對方。關鍵是,我問他們誰買單時,對方誰也沒有提出要發票,隻是嚷嚷兩個字——不買。如果不買單卻要求我們提供發票,這算什麽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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