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還在糊弄中國核電決策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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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北京大學教授路風的大作《《被放逐的“中國創造”——破解中國核電謎局》》猶如一塊巨石投進表麵已趨平靜的深潭,重新激起有關全盤引進第三代核電技術招投標爭論的回憶,感觸良多。招投標結果已揭曉兩年有餘,中國核電技術公司(以下簡稱“國核技”)也由籌備轉而正式掛牌,作為世界上 AP1000首堆工程的三門核電廠1#機組將按預定計劃於今年3月正式開工建設,後續的山東海陽核電廠1#機組亦將在其10個月後啟動。一些當時被作為國家機密秘而不宣的事項逐漸傳出來,許多業內專家的疑慮不幸成為事實,全盤引進第三代核電技術招投標的目的並沒有達到。那麽,到底是誰忽悠起全盤引進?又是誰在弄中國核電決策層呢?

  2 大陸核電發展史的簡要回顧

  曾是國務院核電辦公室領導的所謂“六君子”之一者,寫了一本講述他了解的政府對核電的認識和決策的書,給人的印象似乎是前核工業部及後繼的中國核工業總公司阻礙了大陸核電發展,造成我國核電技術落後雲雲。幸而曆史尚不久遠,參與核電建設的人大都健在,用事實講話最有說服力。大陸核電的實際進展始於改革開放以後。早在1983年初,根據國務院安排召開的北京回龍觀會議,就已確定我國核電走壓水堆技術路線。會議還決定引進國外百萬千瓦級壓水堆先進技術,強調逐步實現引進技術的國產化,以大力發展核電。上世紀80年代中期,秦山一期核電工程、廣東與香港合資建設的大亞灣核電廠相繼正式開工建設。核工業部主管的大陸首台原型堆核電項目——秦山核電廠定點浙江海鹽,選型30萬千瓦壓水堆。由於國外對我國的長期封鎖,我們缺乏自主進行核電設計和建造的經驗,各方麵的難度都非常大,其中還包含要頂住來自國內一些部門要秦山項目下馬的壓力和來自洋專家“杜拉旋風”的衝擊。麵對無數的困難與挫折,秦山人擦幹了臉上的汗水和淚水,繼續戰鬥下去,頑強拚搏,確保安全,終於迎來1991年12月15日的首次並網發電,結束了我國大陸無核電的曆史。秦山一期的設備國產化率達70%。CNP300堆型還走出國門,成功落戶巴基斯坦並一直在安全穩定地運行。

  大亞灣核電廠的建造模式實際上是法方負責的準“交鑰匙工程”。核工業部從下屬各單位抽調了大批技術骨幹,參與大亞灣工程建設、生產準備各個崗位的管理。我國建安公司承擔了全部土建安裝工作。多年學徒生涯嚐遍了人間的酸澀苦辣,也從中體會、掌握了核電建設必需的質保體係,大亞灣核電廠建成後也較快地轉為由中國人執掌運行大權。學費當然不菲,設備國產化率隻有1%,食堂的餐盤都是進口的。

  由於核電造價高於火電,我國電力發展方針後來又從“要大力發展核電”轉為“本世紀以火電為主,逐步加大水電的比重,核電是一個補充”。正因為核電被定位隻是補充,所以在國家層麵上就一直沒有人考慮核能發展戰略,沒有製定過核電發展規劃,當然就更談不上對核電技術研發製定長遠戰略目標了。位於各部委之上的國務院核電辦公室理應研究這類戰略問題並向決策者提供參考建議,但核電辦卻將主要精力放在協調引進核電項目,而且有些人至今還在重操舊業。實質問題是在這些人心目中隻相信外國技術,對中國人已掌握的技術不了解、也不想去了解。依賴引進而忽視自主技術能力的發展,則成為製約核電發展的主要障礙。

  在決定由中國核工業總公司負責自主設計秦山二期核電項目後,總公司集中了各成員單位的精兵強將,在研發軍用核動力建立的基礎上,認真消化吸收大亞灣核電廠M310技術和法馬通公司提供的谘詢設計軟件,通過計算與試驗相結合,成功地自主開發出CNP650堆型。這是一種堆芯由122盒燃料組件組成、機組額定功率650MWe的雙環路壓水堆機組,其控製棒驅動機構設計則有完全的自主知識產權。實堆運行數據與理論計算結果符合得相當好。兩台機組幾年運行業績證明,反應堆係統安全可靠,而且在近期世界上已建和在建的核電項目中建造成本最低,安全性能達到了二代改進主流技術國際水平。秦山二期反應堆的設計開發不僅證明了中國核動力院的技術能力,更證明了真正的技術能力不是引進的直接結果,而是在自主開發基礎上對外來技術的消化吸收後的再創新。

  秦山二期的設備國產化率達到55%。顯然秦山二期建設對拉動我國機械、電子、儀器儀表等製造業、在國內初步形成專門製造核電設備製造產業集群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這期間中國核工業總公司按照“以我為主、中外合作”的方針,決定在已開展的AC600研究基礎上,開展與西屋公司的合作。1996年下半年,兩公司在成都共同主持召開了“CAP600——中國未來核電的一種候選堆型”研討會,各方反應相當熱烈,許多前任政府高官與製造廠商的代表參加了會議。會上雙方確定了合作研發的具體領域、課題並完成了文件簽頁。最後卻竟然因為200萬美元的“AP600入門費”無從落實而隻好不了了之。由此也可見有基礎的合作研發與無條件全盤引進之間在經濟上的極大差別。

  同年秋天,有關部委在上海主持召開“核電國產化和技術政策研討會”。來自基層的與會人士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國產化不應僅限於設備的生產製造,而應是做到“四個自主”,即自主設計、自主(設備)生產、自主建造、自主營運。四個自主中的龍頭是自主設計。會後計委下發的文件中,第一次把以前的“以我為主,中外合作”方針改為“以我為主,中外合作,積極引進,推進國產”。其後數年,計委有關官員滿世界四處考察,尋找可引進用於所謂的核電國產化“驅動項目”的堆型,什麽美國ABB/CE的System80+、西屋的 AP600,法國的N4,德國的CONVOI,以及日本的大飯4#、ABWR等等都遛了一個遍。有段時間甚至特別垂青ABWR,終因已有基礎相差太遠,才不得不忍痛割愛。一時間外國主要核電供貨商也被“驅動”得在國內各設備製造廠中轉悠,尋求合作夥伴以躋身中國市場,煞是熱鬧了一陣。也是在這段時間計委提供的全國電力供大於求的信息,使得國務院作出了三年不建新電廠的決定。

  1999年,剛成立的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決定開發新堆型來推動核電自主發展。在下屬研究院所建議的增強型秦山二期(70萬千瓦)、CNP1000、雙環路1100MWe、4環路1400MWe等堆型方案中挑選了 CNP1000作為主打方案。這是以法國M310堆型為參考,針對其運行中發現的問題和安全性上的不足,在CNP600成功經驗和其它技術儲備的基礎上,依靠自己的力量重新設計反應堆,將堆芯中燃料組件從157盒增加至177盒,以降低堆芯功率密度,可以提供額外15%的運行裕量。同時加大了壓力容器的尺寸,以減少其內壁所受中子輻照注量,達到設計壽命60年。此外還有18項較大技術改進。所有這些改進都將有助於電廠安全性的提高,國家核安全當局對 CNP1000設計的反應堆係統的初步審評,認為可以應用於工程實踐。中核集團還自籌經費逾千萬,安排核動力院開展兩大重要試驗並取得圓滿成功。中核集團將CNP1000作為百萬千瓦級壓水堆自主化品牌向外推介,但是中廣核集團不想改變M310堆芯與壓力容器,同意其他18項修改仍由核動力院設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未能及時協調好雙方的爭執。等到兩個集團發現,已經好幾年未批核電項目了,遂正式向計委表態願意擱置爭議、統一堆型,希望趕快批準立項,但為時已晚。全盤引進的倡導者們已以統一技術路線為由,啟動了中國巨大規模的全盤引進。

  3 忽悠與糊弄

  新世紀之初, “六君子”提出全盤引進的建議,其主要內容是:現在我國已掌握的二代改進型核電技術落後、不安全,在嚴重事故預防、緩解措施等方麵與國際上新的核安全標準還存在差距,不能再建。需要通過國際招標,依靠比以前更徹底的全套引進國外“成熟的先進第三代核電技術”,由外國核電供應商負責為我國建造頭兩台第三代機組,再在外國供應商的支持下建設後續的另兩台機組。在2010年之前開始實行這種引進機型的批量建設,並於2020年達到4000萬千瓦的目標。今後中國的核電機組必須全部采用這種技術,從而實現“一步跨越”統一堆型。為了便於實施全盤引進,在組織上依靠行政權力成立一個新公司,通過它(亦即現在的國核技)來幹預企業和市場。當這個建議被采納後,六君子便成為國核技籌備組成員(現在又成了國核技專家委員會專家),在籌備組長和後來的公司董事長以及個別其他人的領導下緊鑼密鼓地展開全盤引進。

  2006年12月,曆時兩年有餘的中國第三代核電廠核島供貨國際招標終於塵埃落地,美國西屋公司的 AP1000成為最後的贏家。同月,中美兩國政府簽署了技術轉讓的諒解備忘錄,雙方企業簽署了項目合作備忘錄,並繼續就商務合同進行談判。2007年3 月,國核技(籌)與西屋聯合體在北京簽署第三代核電自主化依托項目核島采購及技術轉讓框架合同,選定在浙江三門和山東海陽建設四台AP1000機組。同年 5月,國核技正式成立。同年7月24日,國核技與西屋在北京簽署了技術引進協議,“一步跨越”正式付諸實踐。但全盤引進從招標起就不能自圓其說,經不住推敲。下麵簡單剖析一下全盤引進鼓吹者們的忽悠與糊弄招數,示於世人。

  (1)危言聳聽、誇大其詞:二代改進型技術安全性到底如何?

  全盤引進的鼓吹者們指責我國現已掌握的二代改進型壓水堆技術落後、不安全,弄不好要出三裏島、切爾諾貝利那樣的嚴重事故,不能再建。事實真是如此嗎?

  眾所周知,世界核電發展50多年共發生過兩起嚴重事故,對美國和全世界的核電發# j5 [%展帶來重大影響。一起是1979年發生在美國三裏島核電廠。事故是由於設備故障及操縱員失察、誤判斷和誤操作,導致2/3堆芯熔化或嚴重損壞,有50%的氣態裂變產物從燃料中釋放出來進入安全殼。但由於安全殼的良好屏障作用,事故中沒有人員傷亡,對公眾未造成任何輻射傷害,對環境的影響微不足道。該事故某種程度上反證了壓水堆的安全性。另一起1986年發生在前蘇聯切爾諾貝利核電廠石墨沸水堆4號機組。瞬發超臨界事故導致反應堆及其廠房完全被毀,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大量放射性物質逸散到環境,對當地社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極其惡劣的影響。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這種堆型本身的設計缺陷(主要是:反應性正汽泡係數,控製棒設計下落速度過慢引入正反應性,無安全殼等)與運行人員違章操作共同作用的結果。作為另外一種堆型的壓水堆根本不存在這些設計缺陷。事故後蘇聯采取了多種整改措施,使得同類事故不可能再度發生。然而由於少安全殼這道最後的安全屏障,今後這種石墨沸水堆全世界不會再建。

  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美國核電運行研究院(INPO)牽頭,在提高二代核電廠運行安全可靠性方麵開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突出表現在:推動核電廠全體員工普遍建立與提高的安全文化意識、質量保證體係的健全與改進、人員培訓與再培訓條件的改進,有組織、規範化的運行經驗反饋、水化學與設備材質的控製、無損檢測技術的研發、先進計算機技術、高燃耗燃料組件、PSA技術、新材料 (Incnel690、Zr-4合金等)的運用、一攬子設備可靠性管理等。通過INPO和各電力公司的共同努力,美國投運核電廠的運行安全可靠性有了長足的進步,運行性能指標總體良好。不僅如此,現役核電機組申請延長20年使用壽命在美國蔚然成風,而且已有近半數的機組獲得了美國核管會(USNRC)的批準。事實上現在世界上正在運行的二代核電機組通過二十年左右持續不斷在停堆換料中安排的整改,可以說都已經進化為二代改進型技術,隻是改進程度上有所差別。我國核電起步較晚,國外在設備與係統設計、材料選擇等方麵的改進均已充分吸納,所有投運核電機組的運行業績良好,維持在世界運行中值或以上的水平,沒有發生過一起國際2級及以上的核事故,放射性排出物劑量水平遠低於國家標準。國際上業內人士的共識是:二代改進型壓水堆的安全性是可以接受的。截止到 2008年底,全世界投運核電機組439台,二代輕、重水堆占到80%,三代先進沸水堆才有幾台,三代壓水堆一台還沒有。難不成各國政府和核電界都不重視安全,拿公眾生命和社會環境當兒戲嗎?答案隻能是:這全是全盤引進的鼓吹者們在有意危言聳聽、誇大其詞地忽悠。“六君子”喋喋不休地宣傳第二代改進型核電廠不安全的另一個“理論依據”是概率安全分析(PSA)數據。他們還煞有介事地寫文章說,“第二代核電廠的堆芯熔化幾率在10ˉ4/堆年左右,如果發展到100個核電反應堆,每年發生堆芯熔化嚴重事故的幾率將達到1%,這是‘百有一失’,而不是‘萬無一失’,是不能接受的“。這種說法有很大的誤導作用。照此推理,如果達到1萬個堆年或1000個反應堆運行10年,就會發生1次堆芯損壞事故。青年學者劉長新看不下去了。他發表了一篇文章,用概率論知識進行計算。他寫道:“1萬個堆年發生堆芯損壞(至少一次)的概率約為0.63。這個結果至少說明兩個問題:第一,此處的堆芯損壞概率是0.63,而不是1或100%;第二,此概率具有先驗性質,需要大量重複,或者說要出現n個1萬個堆年時,才有規律性可言。這就是說,該值仍是可能性問題,而不是確定性問題”。

  (2) 盛名之下,其實難副:AP1000有多成熟?

  AP1000采用全非能動安全技術,理念先進、係統簡單,應該說是一種基於成熟技術的新堆型設計。我們在工作中也曾推動過類似研發。但是許多實例證明基於成熟技術的新集成未必就肯定成熟,可能在集成改進過程中的耦合匹配上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例如西屋公司還從來沒有製造過AP1000需要的那麽大流量、大功率且帶惰轉飛輪的屏蔽泵,也不知道如何驗證其60年設計壽命,首台泵充其量算是工程樣機,不是成熟產品。另一個問題是關於三代核電技術最得意的嚴重事故預防與緩解措施。國核技的一位核安全專家撰文介紹了AP1000采用的“壓力容器內滯留”(IVR)技術:當萬一反應堆發生堆芯熔化嚴重事故時,把熔融物滯留在反應堆壓力容器內,用水淹沒壓力容器外的堆腔,從壓力容器外提供冷卻來避免下封頭被過熱熔穿。這種情況下發生熱熔穿的機理是沸騰危機。它發生在下封頭熱通量超過該處的臨界熱通量時,泡核沸騰突然轉為膜態沸騰,很低的傳熱係數造成壁溫大大升高造成熔穿。所以容器壁的熱通量一定要小於臨界熱通量。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OECD)於1994年啟動了3年的RASPLAV 試驗計劃,由俄羅斯庫爾恰托夫原子能研究院牽頭,包括美、法在內的14個國家參加研究。試驗使用真正的原型堆芯材料。此外,愛達荷國家工程和環境實驗室(INEEL)的J.H.Scobel計算得到金屬層的峰值熱通量為1720kW/m2,在該處的臨界熱通量為1890kW/m2,前者與後者之比為 0.91,表明在這種假設的保守極限情況仍有裕度。換種說法,燒毀比(臨界熱通量與最大熱通量之比)為1.1。大學本科生都學過,反應堆熱工設計計算規定最小燒毀比不得低於1.3。這裏裕度到底夠不夠,該位核安全專家對此未作評價。但事實是:牽頭研究的俄國VVER91(用於我國田灣核電廠)沒有采用 IVR,而法國AREVA公司更撰文指出:“圍繞IVR設想所涉及的主要物理現象展開的論證仍然有很大的不確定性,這個解決方案在最初是不予考慮的。這個決策的主要理由是在最大熱通量和臨界熱通量之間隻有很小的裕量,它涉及反應堆壓力容器失效的危險。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將需要考慮嚴重的燃料一冷卻劑相互作用(FCI)引起早期安全殼破損的可能性。因此,EPR堆芯熔融物滯留原理是基於在反應堆壓力容器外部滯留。通過提供幹式的堆腔和幹式的擴展隔間防止在壓力容器破損期間在壓力容器外發生燃料—冷卻劑相互作用的危險”。一家公司公開說另一家公司的技術有問題,這是非常罕見的現象。

  據知情人士透露,全盤引進的鼓吹者們向國務院領導匯報“成熟的”AP1000技術時,一位副總理問道,你說它成熟,怎麽世界上一台都沒有呢?弄得鼓吹者無言以對。關於技術成熟性,知名專家溫鴻鈞總結的技術成熟性“三層次說”很有見地:第一層次是研發設計的成熟,第二層次是首堆工程的成熟,第三層次是市場驗證後的成熟。不言而喻, AP1000現有的成熟性僅屬第一層次。顯然美國同行比我們精明得多,AP1000/AP600在美國推銷了這麽多年,就是沒有一家公司願意出頭吃第一隻螃蟹。眼見AP1000首堆工程就將由中國的商用核電項目來承擔其技術風險。不但省了美國政府對首堆工程的資助,中國人反而還要支付巨額的技術轉讓使用費(注意:不是產權轉讓費)。

  還有一個值得中國核安全監管當局特別關注的新情況:2006年1月27日美國NRC發出了AP1000的最終設計認證證書(DCR)。但當2006年3月8日,NuStart公司和西屋聯合NRC提交建設貝爾福特兩台AP1000的建造和運行許可證申請後,NRC 要求報送AP1000設計資料,再次審查。2007年5月26日西屋公司報送設計資料,NRC計劃於2010年3月完成審查。對此NRC解釋,2006年 1月批準的最終設計認證是基於基本設計的認證,設計深度不夠;新設計又有關於核燃料、核安全和重要設備的重大修改,所以要複審。審查通過後要頒發修正的最終設計認證。一位資深核專家指出,NRC就沒有審批上述的IVR設計。當年關於“NRC草草向AP1000發證是為了使AP1000能滿足中國要求的投標條件”的傳言似乎並不完全是空穴來風。NRC審查中仍有難點:一些重大試驗驗證、分析論工作尚未完成,驗收標準尚未製訂。西屋公司向NRC提出,這些資料隻有在工程完成以後才能提供,建議將這些條目的審核,變通推遲到工程建成後關閉或按承諾處理。NRC對此尚未決定,因為如果接受西屋的要求,工程建設中一旦出現因與未做試驗驗證有關的嚴重問題,NRC將要承擔法律責任。

  (3) 南轅北轍、自相矛盾:不可能統一的堆型

  全盤引進倡導者們確定的主要目標是“統一技術路線”,但國核技與西屋在北京簽署第三代核電自主化依托項目核島采購及技術轉讓框架合同的次日,國家有關部委的一位副主任就由中廣核董事長陪同去了法國,不久,中廣核購買法國兩台第三代EPR核電機組就被批準了。由國家出麵組織、曆時兩年多的、最後隻有兩家投標商的正式國際招投標活動,就這樣很輕易地被一個“企業行為”所粉碎,“花開兩朵,各摘一支 ”,成為國際笑談。

  折騰兩年木已成舟後,全盤引進的決策者數指頭才發現根本不可能指望在第一批AP1000機組建成並證明能夠安全運行後,批量建設AP1000機組來實現到2020年建成4000萬千瓦核電機組的規劃目標,更不用提其它了。於是不得不臨時改變初衷,為國內能設計的二代改進型核電機組發放路條。假如中國沒有自主掌握二代改進核電技術,中國第一個核電發展規劃剛出台就要泡湯。現在中國核電機型非但未統一,反而又多了兩種,技術路線統一到了原本1983年就統一了的壓水堆路線上。

  (4) 漫天胡要價,就地難還錢:不平等的商務談判

  老太太上自由市場都知道“漫天要價,就地還錢”的道理。談攏就買,談不攏就算了。但在AP1000商務談判中,電廠業主的地位趕不上老太太。在與西屋的商務談判中,國核技將業主排除在決策之外,自己組織起一幫人馬來談判,業主隻有掏錢的份兒。

  AP1000素以非能動、係統簡化、模塊化設計著稱,也聽說過電纜、泵閥、管道等減少了多少多少。其比投資最初遊說時宣傳不超過1500$/kW,雖高於電力公司要求文件(URD)對AP1000這類第三代革新型壓水對核電機組經濟性的要求,尚可以接受,真正到了商務談判桌上完全變了。雖然技術問題以後才能講清楚,價格卻高的離譜不說,態度特別惡劣,一點道理不講。價錢高那就“交鑰匙”吧,西屋公司知道分量,執意不幹。談不下去了,西屋公司不著急。他們看準反正中國買定了,遲早“上麵”會出來催促讓步換進度、甚至取而代之拍板定案的。為了好批,國核技壓低上報的價格,據路風教授透露是1800-1900$/kW,這已比西屋的宣傳價高了300-400$/kW。而業主上報有關部委的建成價還要再高出很大一塊,這還不算另外的技術轉讓費。國核技有人說,現在貴,將來批量化就好了。現在的基價如此高,批量化後的價格又憑什麽比批量化的二代改進型機組價格低呢?

  (5) 挾天子令諸侯:壓製不同聲音

  整個引進談判過程中,業內有識之士一直想通過各種渠道反映意見,包括在全國人大、政協會議上直接向國家領導人慷慨陳辭。有關部委領導也曾受命與代表溝通意見。但是全盤引進倡導者們依然故我,一意孤行。爭論的焦點不在是引進AP1000還是EPR,而是針對全盤引進本身。大家認為,通過長期自主研發以及對當年引進的二代法國壓水堆技術的消化吸收,我國核電技術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步,掌握了百萬千瓦級二代改進型壓水堆核電廠的設計能力。隻要在某些專題,特別是嚴重事故預防和緩解措施等方麵開展國際合作研究,就一定能夠較快地研製出中國的第三代壓水堆品牌,完全用不著全盤引進。但是國核技籌備組等一行人用前文已經批駁過的謬論忽悠通了主管領導和更高層,然後將自己的意圖以國家絕密文件方式上報,糊弄批準後就成了他們的尚方寶劍,動輒對與他們不同的意見斥之為“不聽決策”、“不保持一致”等等。他們知道,國家領導人日理萬機,不可能事事都檢查決策的實施情況和後果,所以也不害怕被問責。

  (6) 圖小利,忘大義:新的小集體私有製

  全盤引進進入實施階段,國核技以受讓、消化吸收第三代核電技術和再創新的主體自居,壟斷利用手中的行政權力和國撥資金,再將其“小集體私有化”,營造自己的小天地,成為又一個行政壟斷企業,弄得中國已經夠複雜的核電生產關係更加混亂。

  國核技壟斷了西屋公司轉讓的技術資料,滴水不漏,誰也別想碰,美其名曰等我先消化。過去還可能找西屋公司稍微要點資料,現在反而搞不到了,人家說已經給你們中國了。國核技抓住讓其牽頭負責大型壓水堆及高溫氣冷堆示範工程重大專項之機,把具有幾十年研發經驗積累的中國核動力院排除在外,隻是因為該院隸屬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寧可另開門戶搞重複建設,也不想利用中國核動力院已有的、讓外國同行嘖嘖稱羨的試驗台架群,臨走還要潑上一盆“落後不適用”、“要價太高”之類的髒水。對照他們與西屋公司談判的大方態度,立場太鮮明了。

  (7)越俎代庖、貪功冒進:違背客觀規律的工程管理模式

  大陸核電界已經經由“交鑰匙”或準“交鑰匙”的核電建設項目的豐富經驗。秦山三核還創造過提前112天建成的好成績。這些項目管理的一個共有特點是業主有責有權:承擔核安全責任,具有質量、進度、投資三大控製的責任和越俎代庖利。這也完全符合企業法人製和國家核安全監管機構法規的要求。

  這次三代引進項目可奇了怪了。由尚未掌握AP1000技術的國核技來實施相關工程設計和項目管理,做核島總承包。紅頭文件規定,“在不轉移外方責任的條件下,(由國核技)組織外方、項目業主成立項目聯合管理機構,負責核電自主化依托項目核島及其接口等相關工程設計、設備采購和工程建設”。據說,西屋公司派到項目聯合管理機構(JPMO)的20位“專家”,已因不稱職被送回去了9位,開了一個不太露臉的頭。業主仍在擔心,是否會再次充當掏腰包、擔責任的角色。看來這個“新生事物”還得磨合一段時間才能見分曉。按預定計劃,三門核電廠的世界首台AP1000機組在2013年建成發電,在第一批AP1000機組建成並順利運行後,再進行批量建設。但國核技擔心適宜廠址都用於建設國產二代改進型機組,現在改變主意,決定建議立即停止所有內陸核電站項目的審批,同時建議不等首台機組建成,從2011年開始AP1000的批量建設。國核技正通過各種渠道開展新一輪的忽悠,其論據還是上文已批駁過的那一套。這輪忽悠似乎得到了一些響應。因此,必須嚴肅指出,這可是一種十分草率不負責任、冒險的舉動,千萬不能這樣幹!未經任何實際運轉的檢驗,就開始批量建設一種新堆型,這種做法在世界核電史上從無先例。眾所周知,設計故障屬共模故障。萬一有個閃失,後果不堪設想。其實等到AP1000的技術成熟性、經濟競爭力得到驗證後,何愁無用武之地。再來看美國已經有100台機組、數千堆年的核電運行經驗、輕水反應堆技術又源自於美國。盡管他們計劃要在2020年新增1億千瓦新核電,使核電裝機容量翻番,但仍然要在完成至少兩種先進輕水堆標準設計的首堆工程的建設,取得經驗後再行推廣。這種嚴謹的科學態度與國核技領導的做法恰成鮮明對照。

  4. 結語

  2002年6月23日,胡錦濤在視察秦山基地時說:“核電產業是高技術的戰略產業,實踐證明,高技術特別是核心技術拿錢是買不來的。要繼續堅持以我為主,這是發展核電的必由之路”。 並高度評價“秦山二核的建造成功為我國核電國產化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黨中央提出要建設創新國家,具體有自主創新、集成創新和消化吸收再創新三種途徑。廣義上可以說這就是原則上適用於科技研發各領域的的技術路線。我國的核電發展技術路線,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就已經確定了走壓水堆道路。通過長期核動力自主研發和對當年引進的二代法國壓水堆技術的消化吸收,我國核電技術取得了長足的進步,掌握了百萬千瓦級二代改進型壓水堆核電廠的設計能力。隻要在某些專題,特別是嚴重事故預防和緩解措施等方麵開展國際合作研究,就一定能夠較快地研製出中國的第三代壓水堆品牌。真正的技術能力不是引進的直接結果,而是在自主開發基礎上對外來技術消化吸收後的再創新。擁有這樣的技術能力才是中國核電技術政策不可動搖的信念。

  既然三代引進已成事實,當務之急是按照客觀科學規律理順生產關係,盡可能又好又快又安全地建設三門核電廠 AP1000機組,取得經驗後再行推廣,千萬不可操之過急。同時組織好全國各方麵的力量,盡快消化吸收AP1000技術,再創新研發出中國第三代核電品牌,麵對世界核電技術的持續進步,我們必須加大對開發新堆型的支持,同時安排第四代核能技術的研發,使中國核電技術走在世界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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