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aac Levitan. Bird-Cherry Tree.
Early 1880s. Oil on canvas
公盟給韓寒發獎沒錯
答魯國平先生
蕭瀚
魯國平先生寫了一篇《韓寒的08年度公民責任獎,非發不可嗎?》(多個網站可見),批評公盟給韓寒發獎是因為公盟做事太少、知名度太低,湊個獎項來借韓寒出名。
對於這種基於誤解的批評,公盟自然不屑於自辯,我非公盟人,但公盟這些年來大致做了些什麽我還是略知一二,所以越俎代庖說幾句,倘若說得不到位,想必公盟同仁們會原諒我的。
公盟是2003年成立的,前身是陽光憲政網,其宗旨是以公開的公民行動推動中國的和平憲政事業,其創始人是在2003年孫誌剛事件中,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就收容遣送製度進行違憲審查建議書的許誌永先生、滕彪先生和俞江先生。成立這一NGO性質的組織之後,公盟開始了切實推進中國和平憲政改革的具體行動,舉其大者,有推動基層直選、代理孫大午案、代理南方都市報案、代理陳光誠案、提出關於信訪的建言報告、幫助被搬遷戶維權、戶籍製度改革立法研究、幫助三鹿奶粉受害者索賠、推動律協直選、調查黑監獄等等(部分詳情可見《公盟成長足跡》http://www.gongmeng.cn/com_3.php)。
正是在上述但不限於上述工作中,公盟的一些工作人員,如許誌永、滕彪、郭玉閃等人,在具體行動中擔當了比絕大部分如我這種書齋空談者更多的公民責任和社會道義,而且他們勇於甚至默默地承受著來自政府各種暫時的誤解乃至傷害,有些情況下,連基本的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都無法保障,許誌永先生曾多次遭到政府工作人員野蠻的肢體攻擊,而滕彪先生則因其多年來的公民擔當曾經“被失蹤”數天,郭玉閃先生也屢遭“出有車,入有從”的特別待遇。
公盟作為一個組織,在溫和與執著地推進和平憲政的過程中,遭受過種種不為人知的不公平待遇,但公盟依然不改初衷,尤令人欽佩。
也許是出於我自己的私心謬見,也許是因為我孤陋寡聞,在目前中國各類NGO組織中,我以為相對而言,在以維權為主要手段推進公民社會方麵,公盟可能做得最紮實最具體最有法意識擔當,且理念中正、行動公開。不過,由於目前中國的言論自由度還很有限,公盟的大量活動無法得到全麵充分的宣傳,所以公盟確實知名度不高,許多人根本不知道有這組織的存在,我想這不是因為他們做少了,而恰是因為他們做得很多,從而獲得的一個合乎目前國情的低名待遇。
給韓寒頒獎,據我所知,這是公盟內部相關工作人員在對十九位候選人多輪投票的產物,並不是哪個人心血來潮的結果。魯先生認為韓寒做公民做得不夠,要討論這個問題的話,實在不容易,因為到底什麽是夠,夠的標準是什麽?我們很難爭論。不說別的,至少韓寒在汶川大地震救災中的表現,就不是包括我在內的這種空談家做得到的;他說真話的勇氣,為社會爭取言論自由方麵所做的貢獻,也是許多人還做不到的。至於還有一些令我和公盟敬佩的良心犯們,為這個社會承擔了更多,他們沒有獲獎,這理由還用我說嗎?你可以說在頒獎這事上,公盟是懦夫(正如為公盟辯護的我本人也是懦夫),但公盟的具體成員如許誌永先生、滕彪先生、郭玉閃先生都是我欽佩的骨耿擔當之士,隻是作為一個團隊,就不能以匹夫之勇而毀其事業,留得青山,以便有做下頓飯的柴禾。
魯國平先生承認韓寒是個有社會責任感的新銳作家,但不承認韓寒能算是個真正的公民,他認為韓寒擔當得太少了。完美的、理想類型的公民,說實在的,我沒見過,就是監獄裏的良心犯們也不可能是,我倒覺得做人做事不妨對自己嚴格一點,對沒有傷害公共道德的具體個人寬容一點,這樣也許更有益於社會。不必苛責具體的他人是否為這個社會做少了,多欣賞為社會做事的人。
至於魯先生說韓寒揶揄公盟,這更是魯先生的誤讀,韓寒在獲獎感言裏的話,是韓寒一貫的風格,他的批評針對的根本不是公盟,不然他不必花很長時間了解公盟之後並決定接受這個獎,他希望將來這獎不知道該頒給誰好,恰是對公盟理念的認同,即使韓寒不屑於這個獎,拒絕這獎項,也很正常——頒獎領獎像談戀愛,愛是自由的,是否接受愛也是自由的。
在這個時代,做個愁眉苦臉、苦大仇深的公民已經不容易,像韓寒那樣能夠以歡快地心情去做個公民則更加不容易,公盟要倡導的理念之一就是以這樣的態度去做公民。魯先生之所以對韓寒獲獎如此誤會,我希望他不是因為韓寒的快樂,以為快樂就不能擔當了,實際上以歡快的心態去擔當更難卻更有成效——這說明他有平常心,而這是做好任何事情的起點。公盟的信念、目標就是希望這個國家的每個人都能夠做個快樂陽光的公民,極而言之,哪怕暫時還缺乏做公民的條件,也要在快樂中逐步脫掉臣民的行頭,穿上公民的衣冠,恰恰在這點上,韓寒是目前絕大部分浮出水麵的公民們都比不上的。
我想倘若不是出於誤會,魯先生真不必對公盟目前的知名度抱以嘲笑的態度,看魯先生的其他文章,覺得他是個有社會責任感的時評人,不過這次的誤會倒是壞事變好事——因為他的誤會,我正好可以盡點說空話者的綿力——就是魯先生說的借韓寒替公盟炒作。當然,我真誠地相信魯先生絕無借韓寒炒作自己之意,他對公盟的批評完全是出於對公義的擔當——任何一個具有組織性質的機構,都毫無疑問地應該承受來自社會的批評和質疑,哪怕是出於誤解甚至惡意,苛刻的監督會使得各種社會組織做事更有章法。
魯先生對公盟的誤會,我以為至少提醒了公盟的同仁們,公盟在不遺餘力做事的同時,還應當不遺餘力地炒作自己,把陽光憲政、和平憲政的理念、快樂公民的精神,炒作得遍入神州每一寸土地,公盟目前暫時沒有吹鼓手,我就多管閑事一次,以後公盟就自己去炒吧。
2009年1月2日於追遠堂
原文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5a2c160100cfa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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