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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佳之母王靜梅:你怎懂得我傷悲
窗下讀書
2016-06-02 18:54
記者劉向南 | 北京報道
襲警殺人者楊佳於2008年11月26日在上海被以注射方式執行死刑,整整一年之後,2009年11月26日,恰逢感恩節,上午10點多,他的母親王靜梅從家裏出發,到位於北京西山八大處的福田公墓拜祭楊佳,在這座墓園裏,溝北5組闕字1排第23號即是楊佳的墓穴,漆黑的墓碑之上,刻著“愛子楊佳之墓”幾個字及生卒年。
“那天我的心情非常不好,就是想去看看孩子,跟佳佳說說話。”11月30日下午,在北京亞運村附近的一家咖啡館裏,54歲的王靜梅接受了我的采訪。生於1980年的楊佳是她的獨子,楊佳還小的時候,王靜梅便夫妻離異,這許多年來,唯有母子二人相互照顧,相依為命。
坐在我的麵前,身材矮小的王靜梅衣著整潔,談吐冷靜,看得出,她一直都在克製著自己的情緒,即便如此,談起楊佳,她仍舊是抑製不住淚如泉湧。“楊佳就是我的全部。”王靜梅說。
一個悲傷的日子
劉向南:網上流傳著一張照片,是你蹲在楊佳墓前,那是什麽時候拍的?
王靜梅:楊佳葬在那裏後,我去過好多次了,中秋節我去了,8月27日是他的生日,我去了,11月26日我也去了。
劉向南:那塊墓地是怎麽選的?
王靜梅:先是街道辦給我推薦了一個地方,我看那裏環境不好,就自己選了福田這個地方,花了11萬塊錢。
我是在2008年12月15日那天領到他的骨灰,上海來人找我,他們把佳佳的東西一樣一樣都還給我,還有他的骨灰。對我來說,11月26日是比較悲傷的一個日子,去年那個時候,我並不知道情況,而是間接地,通過別人的一些言談聽到楊佳被執行的消息,隱隱約約聽到有人說“你兒子執行了”。
劉向南:當時你在做什麽?
王靜梅:26號那天早晨起來,我就給楊佳寫申訴材料,下午一開門,看到門口有花,我拿起來看,一張字條上寫著“楊佳一路走好,”我腦子一下就懵了,就把字條扔了,說這是誰啊,怎麽這麽說話呢,那個花我就一直沒有拿,我一直不相信它,後來家裏有人安慰我,說是真的,你不要不相信。
劉向南:你是什麽時候知道楊佳的案子的?
王靜梅:他是去年7月1日出的事,當天我還到單位解決我自己的事情,晚上回到家,看到有警車停在樓下,警察正在那裏等著呢,其中一個是大屯派出所的片警,我們認識,我問他在這幹什麽,他說在等我,我心裏想等我幹嘛,我這個人一直都是比較規範的啊,他也知道我自己的問題好幾年了都沒解決,我就問他是不是來解決我的問題來了,他說不是,但仍是跟我一起上樓,進到我們家,跟他一起的,還有兩個穿便衣的警察,自稱是朝陽分局的。
進屋坐下來,他們就跟我聊起我的事情來,我說這麽多年來我的問題說是上訪也好,說不是上訪也好,我都是在非常規範地解決,一級一級找,沒有一點越級或不規範。我就把自己的事情又說了一遍,他們仍是不走,我就說,你們這麽多人在這坐著,我兒子一會就回來了,他可進不來,我一說這個,他們才亮出真相來,說我兒子在上海犯刑事案了,要搜查。
家裏的事
劉向南:你上麵說“解決自己的事情”,是怎麽一回事?
王靜梅:是在我們單位發生的一件事。我是北京雪花集團公司的職工,是檢驗科的檢驗員。2000年5月15日早上,我上了一晚上的夜班,正要下班呢,一個女同事來上白班,找茬,衝上來打我,把我打倒在地,動作非常下流,在我身上咬了6個地方,腿上一塊肉被她咬得隻連著一塊皮。發生這個事故的原因是我跟經理不和,當時我們都是單身,在個人問題上,經理記恨我,經常找茬扣我錢,而這個女同事跟經理關係密切,在單位裏稱王稱霸,打過好幾次人了。我被打得很嚴重,光看病就花了2900多塊錢,好多天不能上班,後來單位領導說給我處理,下調解書,讓她賠3000塊錢,我同意了,但她不賠錢,我就把她起訴到宣武區法院,法院明顯向著她,認定是互毆,都有責任,誰都不賠誰。我不服,上訴到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法院仍舊是向著她,仍然認定是互毆,維持原判。
我不服氣啊,為了這個事,甚至都氣病了,2001年3月得了血栓,住進了醫院。後來我仍是不停地找,讓他們重審,但都沒有處理。對於這些,楊佳也都一步一步看著,這些事情對他都有影響。我希望能有人關注我,給他點陽光,但8年來,一直沒人管。
劉向南:2000年楊佳在做什麽?
王靜梅:他當時20歲,正在上班呢,在家樂福、望京購物中心這些地方打工。他讀書讀的是北京市中等技術學校,中專,學的是商務會計,畢業後就一直這麽幹著。2001年3月我住院,他為了照顧我,把工作丟了,之後就沒有工作了,隻是偶爾去做做銷售什麽的。
從2002年起,我也退休了,楊佳沒有工作,我非常著急,家裏就我們娘倆,我跟他父親在1994年離婚,就沒有聯係了,楊佳跟他聯係也不多,他父親有自己的家庭,對這邊也不是太關心。我一個普通工人,沒有路子,就去找單位,找街道,看能不能給楊佳找個工作,一直到2008年,找了不下100回吧,他們都不關注。我心裏特別著急,就天天打12345政府熱線,這是個便民熱線,是非緊急救助中心,但他們說我的事不歸他們管。
我打這個熱線,上來就說我知道找你可能不對口,但你是政府的熱線,能不能把我家裏的情況向上麵反映一下?孩子好幾年都沒有工作了,我身體又不好,我都找到我們單位的上級部門二輕局去了,但始終解決不了。我心裏著急,就不停地打,從2007年開始,一直打到孩子出事。
從山西到上海
劉向南:楊佳在家裏的時候,都喜歡做些什麽?
王靜梅:他找不到工作,就在家裏呆著,偶爾出去打打零工,回到家就玩電腦。2006年,我對他說,你不要在家呆著,老是看到我的官司什麽的,這樣對你不好,你應該出去看看。那年11月份,他就出去了。2006年11月26日,他打電話來,說在山西呢,被警察打了。我問他怎麽回事,他告訴我,在山西大同火車站買票的時候,他背著大書包,包裏有很多書,他怕書包頂到後麵排隊的人,就歪著站隊,結果警察過去就拽他,他本能地反抗了一下,就被打了,打人者共10人,有警察,也有保安,楊佳的牙都被打壞了。
後來,我帶楊佳去山西處理這個事情,找到火車站派出所的所長,讓他們給我一個處理結果,給我一個回執,他們不給,後來派出所以打人者每人3000元,共賠了3萬塊錢。
劉向南:楊佳是怎麽去的上海?
王靜梅:2007年“十一”,他去上海旅遊,之前沒有去過,想過去看看。到上海後,租了一輛自行車。10月5日夜裏,我都睡覺了,他給我打電話,說讓人帶到派出所了,我說為什麽,他說他騎車走在大街上,要買東西,非常著急,警察非要扣他的車,我說你把租賃合同給他們看啊,他說已經給警察出示證件了,但警察認為這個車沒有牌照,還是要扣他的車,他就被帶到了芷江西路派出所。
楊佳告訴我,在派出所裏,警察曾把他抬進工作區,他挨了打。我就給派出所打電話,問為什麽打人,他們說楊佳不配合執法。淩晨兩點多鍾,楊佳才被放出來。為這個事,後來我們一直在討說法。
劉向南:你們是以什麽方式來討說法的?
王靜梅:都是寫書麵材料,也給閘北分局寫過,但沒有答複。當時,楊佳在上海的時候,就去找過了,沒人理他,回來後,楊佳還一級級寫信,都沒有答複,一直到2008年3月,芷江派出所一個民警到北京開會,順便找到我們,說賠我們1500塊錢,我們沒有答應,我們要讓他們按公安條例來處理,給一個回執,他們沒有給。我們就接著找。楊佳買了1000個信封和1000張郵票,還有一些打印紙,還沒有用得上呢,就發生了這件事。
病人“劉亞玲”
劉向南:去年7月1日警察到了你家,之後發生了什麽?
王靜梅:後來他們讓我去做筆錄,把我叫到大屯派出所,那是晚上,下著小雨,我還說要不要帶把傘啊,我怕回來的時候還在下雨,他們對我說不用拿,一會用車把你送回來,所以我就沒有帶雨傘。當時我沒有想到一去就回不來了。我家裏的門窗也沒關,我從單位回來的路上順便買的東西往地上一扔,什麽都沒動,直接就去了,我還記得給楊佳買了一條魚,等我回來後,這些東西都長毛了,都黑了,都看不出是什麽東西了。
劉向南:你在那裏待了多長時間?
王靜梅:7月1日把我送到的大屯派出所,7月3日深夜就把我送到安康醫院去了。頭兩天沒有睡覺,3號晚上他們才給我找了個辦公室,裏麵有個行軍床,辦公室裏還有個空調,我這才睡了會,但沒多久,他們讓我起來,那時候都過了夜裏12點了,門口停著一輛白色麵包車,我就上去了。孩子不是出事了嗎,我還以為是把我送到親戚那去呢,結果車子一直開,從窗戶裏往外看,能看到外麵有山有樹,後來車子在一個大門口停下,又開進去,停在一個鐵柵欄門邊上,讓我下車進那個鐵柵欄門。鐵柵欄門裏還有一道門,我就進去了,我看到那是一個圈,一周都是屋子,中間露天,他們指著頭一個屋子,讓我進去。
我進大門的時候,趴在車窗上看了一眼,上麵寫著“管理處”,但沒看清楚什麽管理處,後來給我抽血,化驗,還讓我換病服,才覺得像是家醫院。我住進去的第二天,他們就“劉亞玲、劉亞玲”地叫我,我說我不叫劉亞玲啊,他們說你來的時候就是這個名字。結果,我在那裏一待就是143天。而且,我那個屋子永遠都是鎖著的,不讓我出去,他們還給我安排了主治醫生。
劉向南:那究竟是個什麽地方呢?
王靜梅:每天醫院都有放風的時候,一些病人走到那個小圈裏頭,我說他們都是什麽人,護士說都是神經病。我就一直在裏麵呆著,不知道這個醫院叫什麽,直到我出來,看到大門口寫著“安康醫院,”後來看報道,才知道它是安康神經病醫院。
劉向南:“劉亞玲”這個名字用了多久?
王靜梅:從進去,到出來前兩個多月,一直都用這個名字,後來才改回我的真名。
劉向南:在裏麵這麽多天,有人問過案子的事情嗎?
王靜梅:沒人跟我說,一審、二審都沒人告訴我。
劉向南:他們給你吃藥嗎?
王靜梅:給我送過兩片藥,說是用來睡覺的,我說我睡覺挺好,為什麽要吃藥呢呢,我沒有病,就沒有吃。
劉向南:你是什麽時候知道楊佳殺人的?
王靜梅:2008年10月31號給我送二審判決書去了,我才知道的。上海高級法院的兩個法官到醫院裏給我送二審判決書,上麵寫著我兒子故意殺人了,判死刑了,我才知道的。3頁紙,我都不敢看,說楊佳7月1日闖到了哪裏,買了很多東西,拿著汽油瓶子,拿著刀到裏麵殺人,說幾秒鍾殺了幾個人,這些話太刺激我了,我都不敢相信。
“我真的對不起他”
劉向南:你去上海見過一次楊佳,是在什麽時候?
王靜梅:2008年11月23日那天,我記得很清楚,我正在洗頭呢,他們告訴我醫院裏領導找我,我就急急忙忙洗完頭過去了,一個處長問我想不想見我兒子,我當然想,他指著邊上一堆衣裳,說,想見你兒子,趕緊穿完,3點鍾的飛機。我說不可能,怎麽把我關了這麽多天,突然讓我去看兒子呢,我被關得這麽憔悴,不能讓他看到我的這種精神麵貌,讓他焦急。我說一定要回家。他說不行,說要是不看,那就是你自己的問題了。我當時就感覺到,如果不去看,也許永遠都出不去了。這樣我就趕緊去見我兒子去了。當天晚上住在上海一個別墅旅館裏,24號早晨起來,去提籃橋監獄見到他。
劉向南:那是一個什麽樣的場景?
王靜梅:我這麽給你說吧,為什麽我現在這麽心痛啊,我不知道是最後一麵,而且當時我的心情非常激動,因為我覺得我出來了,有辦法救我兒子了,可以為我兒子說話了,我完全是這個心理。我不知道兩天後就執行了。見麵時間很短,不到20分鍾,我就一個心思,趕緊出去給兒子說話,就問了一些生活方麵的問題,還給他留了1000塊錢。
劉向南:你是什麽時候回家的?
王靜梅:從上海回來當天,就讓我回家了。那天見完楊佳,我還馬上見了上海高級法院的主審徐法官,我問他,為什麽一審二審都沒有告訴我呢,我還沒有說話呢,還有重要的證據沒交呢,他說你失蹤了,找不到你啊,他還說你可以申訴,可以寫材料。所以我就抱著非常大的希望回來了。24號當天就回到家了,屋裏一團糟,翻得亂七八糟的,我就歸置這些東西,把壞掉的東西處理了。這個時候我還覺得有很大希望,可以為兒子說話了。25號晚上7點半多了,上海兩個法官來告訴我,21號就已經核準了,第二天,就被執行了。
楊佳在裏麵的時候,還寄了一封信給家裏頭,寄的是一封委托書,讓我給他請辯護律師。是在2008年9月14號那天寄到我這的,我回來後發現有個包裹條,才知道有這麽個事,但是當時我在安康醫院,他寄到沒人住的家裏,我不會收到,他找不到他母親。
劉向南:這一年來,你都在做些什麽?
王靜梅:都在想佳佳。昨天我又做夢了,在夢裏,我拉到他的手了。上次見楊佳,隔著玻璃呢,我都沒有拉到他的手,我說我們握握手,就隔著玻璃碰了碰手。我每天都會想到這些事情。我在想,見他那天,幸虧還隔著玻璃跟他握了握手。當時我不知道是最後一麵,我說佳佳,咱們握握手吧,我把手擱在玻璃上,他就把手湊過來了,我看他帶著手銬呢,走的時候,我說佳佳,我們再握握手,他就過來跟我握手。
我見他的時候,他非常平靜,但我有一種感覺,他有點不理解我。因為他什麽都不知道,他不理解我,會問,發生這麽大的事,我母親怎麽一句話都沒說啊,我判了死刑了,媽媽才出現了。我從他對我的態度上能感覺得出來。他的話非常少,不怎麽愛說話,對我不理解,有點怪我怎麽剛出現。在這一點上,我真的對不起他,我每天都在想,這太殘酷了,真的。
楊佳與母親王靜梅的家就在距離亞運村不遠處的一個住宅小區裏,是一棟6層樓,他們住在第5層。我沒能進到他們家中,因為王靜梅拒絕了這一要求,她說她們母子二人過了這麽多年,楊佳一直有一個習慣,“不喜歡讓外人進家裏頭,”“所以我還是保持原來的那種感覺。”
王靜梅向我描述說,他們的房子很小,40多平米,王靜梅與楊佳一人一屋,楊佳的小房間裏書較多,“基本上保持著他的原樣,”引人注目的物件應該是一輛自行車,那是楊佳再一次去上海的時候,沒有租車,而是買了一輛,後來,這輛自行車作為遺物,跟楊佳的骨灰一起,被送了回來。
(未刊稿,采訪時間:200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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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正值國慶長假,因上海盜車事件頻發,警方在好多路口設置了關卡。
10月5日,楊佳去上海旅遊,騎著租的自行車,晚上八點半,路過上海閘北區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時,突然被執法民警攔下。
民警問楊佳:“請出示您的身份證和自行車來源證明!”
楊佳一聽憤怒地問道:“那麽多人不攔,憑什麽隻攔我!”
因為楊佳的拒不配合。雙方在路口僵持了半個多小時,引來眾多的群眾圍觀,民警見交通受阻,便把他帶到派出所繼續盤查。
經過一番詢問,執法人員確定楊佳騎的自行車是租來的,於是在淩晨2:30放行。
而在查問期間,楊佳因不配合,並辱罵執法人員。和七個民警發生衝突,持續2分鍾。
後來,楊佳回到了北京,但咽不下這口氣,就在網上對與他發生衝突的民警進行投訴。
10月16日中旬,上海閘北公安分局派專人,趕到北京和楊佳進行溝通協調,楊佳和母親向來訪者。
當即提出賠償精神損失費和開除當事人的要求,但遭到了拒絕。
此後,楊佳多次向督察辦投訴。
2008年3月,上海閘北公安分局第二次派工作人員赴京,再次對楊佳進行溝通、勸解和法製宣傳。
確定執法人員無過錯,最後為了平息此事,答應賠償他1500元。
可楊佳覺得賠償太少,被七個民警拳打腳踢的場景仍曆曆在目,因此,怒火中燒的他,拒不接受處理結果。
此後,他經常去上海閘北分局鬧,態度十分強硬。分局的人對他漸漸地失去了耐心,開始不理不睬。
分局領導也不耐煩了,說再鬧就抓起來,一分錢賠償都沒有!
於是,雙方矛盾更加尖銳,楊佳發現投訴無果,便產生了報複心理。
於是,通過精心策劃後,楊佳在2008年7月1日上午9:40分,帶上事先準備好的剔骨刀、汽油瓶、榔頭、噴霧、麵具等來到了在上海閘北公安分局。
之後,他先是在門口的花壇裏,扔進了汽油瓶,並且點燃了它,從而引發了火災。
就在眾人救火之時,楊佳趁其不備闖進辦公大樓,手持剔骨刀瘋狂地向民警捅去,見人就捅,導致六名警員失血過多不治身亡。
四位民警受傷後,在21樓被擒獲。
最終,楊佳因故意殺人罪,於2008年9月1日被判處死刑。
2008年9月12日,楊佳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9月13日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現場參加旁聽的有130餘人。在場的有國內30家媒體和三家境外媒體的記者。
當時法庭現場控辯相當激烈,雙方辯護都竭力向法庭陳述自己的觀點:一方控告執法方有過毆打被告人,而另一方拒不承認有過此行為。
據楊母王靜梅說,當時是幾個人把他抬到小黑屋裏群毆的。且時間持續了2分鍾,造成身上多處淤青。
而且該執法機構也認可了此事,並提出賠償1500元,但楊佳不答應。
事隔半年多,因庭審時被毆打證據不足,2008年10月20日,楊佳襲警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處死刑。
2008年11月25日晚,楊佳的母親王靜梅,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核準楊母王靜梅前往上海與楊佳見最後一麵 。
在執行死刑之前,母子二人相見。
此時的楊佳萬分後悔,他跪在母親麵前,用顫抖的聲音說道:“媽!我對不起你!如有來生我一定做個安分守己的人,好好報答您的養育之恩。”
楊母親聽到這句話後,瞬間泣不成聲。
2008年11月26日上午,楊佳以注射的方式執行了死刑。
楊佳走了,他采用最極端的方式了卻了心中的仇恨,同時也把自己送上了斷頭台。但他留給那些無辜受害者的痛,是永遠揮之不去的。
回顧整個事件,如果強勢的一方能夠做到理性一點,文明一點,不去觸及他人的底線,那麽楊佳襲警事件尚可避免。
如果事後,楊母能夠及時開導兒子,讓他配合執法,使其熄滅心中的怒火。也不至於今天與兒子陰陽兩隔。
人在世間走,不順心的事會常有。我們如果能用陽光和善的心去接納人和事,很多不義之舉就會自動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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