腥風血雨裏的南明短命王朝(八十五)

鄭成功軍在台灣基本站穩腳根後,於三月下旬(公曆五月一日),致信荷蘭殖民當局,要求熱蘭遮投降,荷蘭人可以攜帶全部財物乘船離開台灣。信中指出台灣向來歸中國人所有,要求荷蘭人歸還台灣。如果通過談判將城堡轉交出來,鄭軍將赦免荷蘭官兵及婦孺生命,並且允許保有原有財物,如果願意還可以在鄭成功統治之下繼續居住在台灣。反之,倘若不聽勸告,一意孤行,繼續負隅頑抗,“任何人將不獲生存,全遭屠戮”。信的措辭禮貌,但態度堅決口氣嚴正。

當天,荷蘭殖民者評議會討論是否接受鄭成功所提條件。與會者知道熱蘭遮市區已被鄭軍控製,城堡被孤立,守軍隻有五百人,形勢極為不利。但是與會者十分明白一旦投降,荷蘭東印度公司就再不可能回到這個島嶼來。經過一番緊鑼密鼓的商討之後,評議會決定第二天派議員樊伊伯倫和檢察長勒奧納德勒奧納杜斯為全權代表去同鄭成功談判,荷方提出要求保留熱蘭遮炮台及其通往航道的入口和位於赤嵌的普羅文查堡,鄭軍則可以“不受阻礙地進入全島的其餘部分”。這實際上是一種緩兵之計,意圖是在兵力不足的情況下迷惑鄭成功,先行保住在台的兩個重要軍事據點,等待援軍來到,再重整旗鼓,霸占台灣,澎湖。

鄭成功一眼洞察了荷蘭人的心思,態度堅決表示荷蘭人必須全部撤出台灣。他對兩個荷蘭使者說:“該島一向是屬於中國的。在中國人不需要時,可以允許荷蘭人暫時借居;現在中國人需要這塊土地,來自遠方的荷蘭客人,自應把它歸還原主,這是理所當然的事。”兩使者尷尬狼狽而回。在揆一領導下的荷軍固守熱蘭遮待援。

鄭成功軍圍困熱蘭遮城堡,相當長時間內沒有發動攻擊,他是希望等待固守城堡的荷軍彈盡糧絕,不戰自降。但當時鄭軍自身的糧食供給也很困難,士卒甚至靠采集李子等果實充饑。八月十二日,荷蘭東印度公司從巴達維亞派遣救援艦隊到達熱蘭遮海域,揆一為首的城堡內荷蘭守軍欣喜若狂,以為可以內外夾擊打敗鄭軍。然而,料不到天公不作美,海上颶風突起,馳援荷蘭艦隊被迫離港,停泊在海外達二十八天之久。在風平浪靜之後,該艦隊也沒有再回到熱蘭遮來,艦隊司令找了個借口自行返回巴達維亞了。其真實原因是援軍兵力有限(荷方記載七百名士兵),艦隊司令親眼目睹龐大鄭軍的威武雄姿,斷定取勝無望而幹脆溜之大吉了。

援軍溜走,使得被困在熱蘭遮城堡中的荷軍大失所望,隨著時間推移,城堡內的荷軍精疲力竭,情緒低落萎靡,陷入絕望之中,加上患病人數增加,終於支持不住,公曆十二月十六日,一批荷蘭守軍在軍曹拉迪斯帶領下出城向鄭軍投降。他們不僅向鄭成功講述了熱蘭遮城內的詳細情況,甚至還提出了如何有效攻擊城堡的建議。鄭成功欣然接受了他們的建議,調集軍隊,配備了二十八門巨炮,開始了攻堅戰役。公曆1662年1月25日,鄭軍攻占烏特利支圓堡,揆一同評議會的成員經過數日反複商討,終於決定放棄抵抗,繳械投降。雙方達成協議,規定荷方將熱蘭遮城堡,外堡,大炮,剩餘的軍用物資,商品,現金以及其他屬於公司的財產全部交與國姓殿下(鄭成功)。荷蘭士兵在長官指揮下,揚旗,鳴炮,荷槍,擊鼓,列隊上船。允許荷蘭人攜帶私人錢財和航行前往巴達維亞途中所需的各種生活用品,殖民當局的檔案可以運走,雙方交換俘虜。雙方簽字日期是1662年2月1日,荷蘭殖民當局及其士兵全部撤走日期大約是2月10日。

收複台灣,鄭成功個人所起的作用是巨大的。鄭成功不僅是當時中國人中能夠正視世界的佼佼者,而且擁有為實現自己理想所不可缺少的實力。在需要為民族的尊嚴和國家的利益而戰鬥的時候,鄭成功和他所率領的將士們英勇無畏,奮勇作戰,用自己的優勢彌補劣勢,從而奪取了輝煌的勝利。鄭成功在驅逐荷蘭殖民者的鬥爭中所表現出的大智大勇,為了維護國家神聖領土而做出的巨大貢獻,會光照千秋。(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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