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槍

我 與 槍     劉振墉 
 
我當兵四年半,用過兩種槍,一支步槍和一把手槍,總共打過六發子彈。
 
參軍之初,在南京湯山炮校集訓了三個月,主要內容有兩個,一是隊列訓練,二是政治教育與審查,軍訓則是次要又次要。每人發一支美製三零步槍,那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的武器。我拿著這步槍站過營房大門口的門崗,也值過夜哨。軍訓的唯一內容是步槍的臥式有依托射擊,屬於最低層次的軍事技能。打靶時我三槍21環,勉強及格。
 
五二年起在機關當文化兵,於五三年初夏隨部隊入朝時,領到一把國產仿蘇式手槍和一盒(50發)子彈。已經忘記當年是怎麽樣訓練手槍使用的,隻記得打靶時我隻打中了一發,其它兩發子彈“脫靶”,不知飛到哪兒去了,以後再也沒有機會練習射擊。但在此後的兩年裏,到是槍不離身,直到回國後將槍和子彈如數上交。
 
朝鮮在停戰後環境依然很複雜。記得停戰那天的晚上,天空中冒出好多照明彈,以後在山裏也不時地有照明彈出現,這些都表明了敵特的猖獗,更常有敵情通報,處在這樣的環境裏,手裏有一支槍,膽量要壯得多。
 
一天下午我受命去三兵團取文件,坐的是三輪摩托。雖然隻有一個多小時的路程,途中卻不斷地停車檢修,從三兵團返程時已是傍晚。車子才開出去兩三公裏,幹脆熄火拋錨了。駕駛員隻好將車子扔在路邊,步行回三兵團求助。這時天已經黑下來,還下著毛毛雨,我隱蔽在路外的灌木叢裏,手槍頂上火,眼睛注視著公路上的動靜。直到一個小時後,有卡車從三兵團方向駛來,懸著的一顆心才放下。將摩托裝上卡車,我還是坐在車鬥裏回到駐地。
 
有幾次,夜裏要將文件送給另一部門,雖然距離隻有兩公裏多,但因為不在同一條山溝,要爬上爬下,左轉右彎。萬籟俱寂,樹影幢幢,山徑依稀,我雖然持有上膛的手槍,但精神卻高度緊張。
 
五五年春天部隊回國,我隨先遣人員到南京領取文件,然後等大部隊的列車經過時歸隊。在浦口旅館等待的兩天裏,別人都在街上閑逛,我卻呆在房間裏,唯恐文件有失。晚上睡覺時,將文件放在被窩裏,手槍登膛放在腰旁,心想即使有敵特來襲壓住我的身體,我還能隔著棉被從裏麵開槍。
 
這些防衛的想法和措施,隻是我出於職責而采用,至今都不知道是否正確有效?軍隊發給槍械,的確給我壯了膽,遇事時精神上多了一份依靠。但未能給予必要的軍事技能訓練,因而在“保存自己、消滅敵人”這點上,佩槍的作用微不足道。根據現在公開的資料,在朝鮮戰爭期間及停戰後的幾年裏,聯合國軍方麵派遣到北方的特工人員有一萬多人次;由華僑組成的情報組,冒充誌願軍進行活動,其中有百十人因此而丟掉性命。這些人都訓練有素,強悍機警,我如果遇到他們,不肯束手就擒,就隻好以死相搏了。
 
我實在是個不合格的兵,慚愧!
 
一九五六年秋,我收到原部隊一封信,說是授與我預備役炮兵少尉軍銜,我於是到上海市兵役局辦手續,那是在外灘的一座大樓裏,領了一本小小的預備役軍官證,至今仍保存著。這麽多年來,我很少與人提起這件事,實在不好意思,我的軍事素養,根本配不上軍官這一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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