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經費更新啊。

海牙條約,最貫徹的部門肯定是外事部,民政部,公證機關。這是他們的業務,有經費更改規則訓練員工,現在肯定都更新了。

其他地方呢,比如房管局,交易處,銀行之類的,他們的業務99%和海牙無關。曆年的累積下來的關於外國公證的規則,是各個單位的土規定,根據需要製定的。沒有固定經費,哪裏會及時更新規則訓練員工?

就好像你在美國用中國駕照開車,抓你的警察也搞不懂這個合法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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