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出這個想法是出於對政黨作用的思考。中國實行一黨專政,美國實行多黨選舉製。拋棄意識形態的偏見,兩種製度各有利弊。中國一黨專政確實讓執政的效率提高,但桎梏人們的自由。多黨製下不同政見得到尊重。但多黨製的弊端在美國也越來越明顯,政黨鬥爭消耗了資源,抑製了執政效率。現在更是陷入了為鬥爭而鬥爭,政黨利益侵犯人民利益。企業的經營不需要政黨,為什麽國家的管理一定要政黨呢?國家為什麽不可以按官僚體製管理呢?政黨不是民主體製的必備內容。民主體製難道不可以與官僚體製結合嗎?我設想,民主官僚體製依然實行三權分立,但政府內,包括議會,不允許黨派的影響。議員不允許結黨,每個議員都是獨立的。黨派在社會上允許存在,如同宗教一樣。黨派也可以遊說議員。但議員競選不按黨派,禁止黨派的幹涉。在議會議題上議員可以臨時聯合,但議會內不允許超議員的永久性黨派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