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中主義:中國變革之路最不差的選擇

                  折中主義:中國變革之路最不差的選擇

    一個幾乎眾所周知的事實是,如今的中國社會矛盾極其尖銳、累積問題十分複雜、轉型希望非常渺茫。政治上的專製達到數十年以來最嚴酷的狀況,政治改革早已停滯。而經濟下行已成為難以改變的事實,收入分配不公程度也達到了驚人的地步。意識形態上保守反動,輿論環境令人窒息。中國的教育、醫療、養老、住房等領域的種種弊端並未因物質總量豐富而有根本改善,在合理性公平性等方麵反而越發惡化。不同階層、不同地域、不同職業、不同信仰、不同境遇的人和人群之間的矛盾越發激烈和難以調和,既得利益者與失意者的對立越發嚴重,社會互信程度和公共責任意識都在下降,惡性公共事件及係統性暴力都在增加。窮困者、女性、殘疾人、少數群體的處境日益惡化。

    在這樣的情形下,中國未來走向何方?有誌於改變中國現狀之士應何去何從?現實的跡象是不樂觀的。一部分人被現實征服、被強權征服,選擇認同乃至讚頌現行的製度與規則,依附於體製和強人,成為專製主義、社會達爾文主義、犬儒主義、精致利己主義的擁護者踐行者。

    而另一部分人則相反,否定現在的一切,主張暴烈的、徹底的、毫不妥協的變革,以零和博弈的方式打倒對手,徹底壓服或消滅對方,用代表己方價值觀和利益的思想體係完全取而代之,在一切問題上選擇最極端最鮮明的選項。

    前者自不待言,我們不應該對如此惡劣的現狀聽之任之甚至積極參與,讓它繼續存在。但後一種就是好的了嗎?估計大多數人在理性上也並不讚同。可是事實上,推崇後者的在主張變革者中大有人在。就像近期崛起的青年毛派,就堅持激進的毛主義路線,主張階級鬥爭和清算。而民主派中也普遍存在主張使用激進手段進行革命者,對和平理性非暴力嗤之以鼻。

    這種極端化的價值取向不僅存在於宏觀的政治議題中,在微觀的社會問題上同樣非常普遍。在勞動、就學、就業、提供和接受服務等過程中發生糾紛或利益衝突,人們往往想的不是妥協,而是盡最大可能損害對方,並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取得“全勝”,甚至不惜致對方於死地。

    這樣的政治和社會風氣令人恐懼,這極大惡化了社會環境和人際關係,導致人心敗壞,各方都絞盡腦汁折磨對方,同時千方百計逃避自身責任,為此喪失誠信、道德、同情心。在一次次零和博弈中,誰都害怕失敗,因為失敗一方會付出慘痛代價。這也會導致罪惡升級,人寧做大惡不做小惡,寧把壞事做絕而沒有一點手軟和猶豫,人與人之間互不相讓你死我活,寧把對方打的永世不能翻身而不留一些餘地和惻隱之心。反正無論有意無意、錯事多輕多重,都不會被寬容和諒解,會被對方往死裏整,那還不如放棄底線不擇手段,這樣反而能夠利益最大化。是非本身不再重要,各種矛盾糾紛都不以道理定輸贏,而是權力、金錢、人脈、心術的較量。這還導致人們互相提防、采取各種方式避免被害,選擇趨炎附勢、奔走鑽營以求保護,心思都用在防備人和害別人,正常生產生活反而成了次要,導致社會發展停滯。人們也越發將道理是非拋至一邊,隻迷戀實力、手段,畏威而不懷德,變得越來越功利、陰險、不要臉皮和良心。如此惡性循環,最終變成隻有勝敗貴賤之別沒有黑白對錯之分的叢林社會。

    具體表現事例在中國的現實中比比皆是。最典型莫過於刑罰製度,如背上違法犯罪記錄讓一個人終身被打入另冊,親屬也會受到牽連。涉及刑事犯罪的公職人員、國企和事業單位職工、學生一律開除。但這種製度並未真的阻止犯罪,相反導致人們在犯罪後不敢承擔代價,拚命逃脫責任,最終導致更多的更大的罪惡。這類有編製的社會既得利益者因為害怕承擔責任而喪失巨大利益,形成利益共同體,將實際的法律變成“刑不上大夫”。執政者和執法者為維持政權穩定,極少對這些在編人員進行刑事處罰,因為無法承擔這些精英分子反叛體製產生的衝擊。嚴刑峻法反而成了擺設,這反過來又誘使在編人員變得有恃無恐,越來越多人做出應受刑事處罰的事卻安然無恙。這又導致又多了一條法不責眾,然後在編人員愈發有恃無恐,成為驕橫跋扈的特權階層。

   還有些後果已經達到令人發指的程度。例如醫療人員收受回扣等行為依照法律是刑事犯罪,然而如今凡是三甲醫院幾乎無人沒有回扣等非法收入,按照規定中國所有大醫院醫生全部需要坐牢。這導致的實際結果則是所涉法律變成廢紙,政權根本不敢執行該法,於是出現了醫護全員罪犯卻全員不受處罰也無法處置的怪現狀。這反過來又導致收受回扣蔚然成風、越來越肆無忌憚,成了人人皆知人人不說的潛規則。如果法律能夠有梯級漸進或者退路條款,就不至於發生這種法不責眾的情況。同理如醫療事故、醫療責任問題也是如此,看似嚴厲的追責最終讓醫方更加不願意承認問題的存在,越是死咬自己沒有責任越沒事,承擔責任並且願意補救反而可能被“訛”上,被抓住把柄的患方要求更多賠償。這樣壞的醫護風生水起,誠實和有同情心的醫護混不下去。這樣一來患者的權益更加不能得到保障,醫護為逃避責任更加不願意修複問題和做出補救,患方更變成了這種醜惡但現實的邏輯下的犧牲品。

   相反,如果刑事處罰結果並不那麽嚴重,不至於直接開除永不錄用,或者說根據不同情節分別處置而不“一刀切”,那麽在對他們處罰時反而不需要有那麽多顧忌,處罰反而能夠得到執行,因為這不至於摧毀其一生前途,他們也就不會殊死抵抗。

   還有例如信訪製度,中央根據信訪數量而不分具體是非問責地方政府,就催生了各地政府的截訪等對訪民的迫害行為。然後中央又對此不予打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一方麵粗暴問責,一方麵放任迫害訪民,導致信訪製度變成加劇上訪公民受害的工具。不止信訪製度,許多問責機製看似很能震懾責任人,但是反而促使責任人製造更多更大的惡行以逃脫懲罰。如高校和中學為避免學生自殺影響學校聲譽、承擔連帶責任,幹脆清退走“問題”學生,導致試圖自殺的學生更加絕望,處境更為惡劣,自殺動機更強。北京發生的清理“低端人口”的肇因也是一些官員不願意承擔“低端人口”引發各種事故及治安問題的責任,幹脆都驅逐走省事。

    上升到更高層次和更宏觀層麵同樣如此。中共政權的確已經惡貫滿盈,但是具體到不同官員不同政治人物,還是有其區別的。如果不加分辨或者一棍子打死、要清算所有人,那最終隻能迫使政權內部團結一致對外,也不會再有開明派進行改革。相反,開明派會被政權保守派和民眾夾擊,政權會越發邪惡和喪失底線。托克維爾在《舊製度和大革命》中就提到,革命爆發往往不是最黑暗的時候,而是政權願意做出改革、開放社會縫隙的時候。問題是這種道理政權也懂,中共比民眾更懂,他們看到老百姓吃硬不吃軟,為了不當路易十六們,會更加瘋狂的倒退,反正沒有退路就死硬到底,老百姓更加長久和嚴重的受難。而激進革命派主張的徹底打倒和清算情感上可以理解,但是現實是隻會導致政權拒絕退讓變本加厲鎮壓,最終苦的還是老百姓。

    我個人在以前,立場也是對惡要徹底鏟除、以鮮血實現正義。但是隨著越來越多了解曆史、現實和人性,以及自己經曆過很多事,就發覺這樣並不能實現正義,隻會導致更多罪惡的滋生和黑暗的延續。壞人也是人,他們做壞事的同時也有七情六欲,也恐懼成為階下囚甚至送上斷頭台,所以在存在這種危險情況下會不惜一切喪失底線的作惡,以保住既得利益。從他們角度這樣也是無奈,如果妥協,不僅既得利益不保,連基本尊嚴和命都沒了,家人可能還會遭殃。

    於是,越是壞透的當權者越可能幸福安全度過人生,因為人民害怕他們,他們的不擇手段讓人民無可奈何隻能接受;越是有點人性和願意改革妥協的,越可能被推翻甚至掛上絞刑架,因為他為人們覺醒和反抗提供了空間。這實在是太諷刺卻又十分現實的事。

    作為有情感和理性的人,不應該推動事情向這個方向發展。我們隻有對願意改革、妥協、對話的當權者回以善意,寬恕其因為製度和現實不得不做的罪惡,摒棄不同立場和利益導致的前仇,而把矛頭對準那些最為頑固的死硬分子,才能讓越來越多的當權分子站在人民一邊,以最小代價實現民主轉型。哪怕這些願意改革的人也有血債,也是剝削者壓迫者。這當然不是徹徹底底的公平正義,但是卻是最不壞的選擇,可以讓光明提早到來許多年,少損傷幾百萬甚至幾千萬人命,可以讓若幹億人都能減少甚至免於專製的創害。(其實,不談極化思想和手段造成的惡劣影響,這樣的思想和行為本身也是不對的,以大怨報小怨,何以報大怨?零和博弈輸了自己下場悲慘,那贏了就好了嗎?那自己又成為加害者了,屠龍者成了惡龍、凝望深淵時被深淵凝望。在這種零和博弈不擇手段中成為勝利者加害者更值得譴責,因為勝利是建立在對他人造成慘烈傷害的基礎上的。)

    許多國人嘲笑西方的“白左”,認為他們是“聖母婊”,單純和幼稚,對壞人忍讓寬容、沒有是非和正義感。但實際上恰恰相反,所謂“白左”普遍是堅持原則、明白是非善惡、堅持真理和尋求真相、同情弱者和各種受難者、必要時堅決站出來並願意付出真金白銀的人。隻不過他們在堅持這些的同時,並不讚同以暴製暴以惡製惡,他們深知這樣做看起來爽利、有時可以高效解決問題,但是一定滋生更多仇恨、埋下更大禍根,會導致更弱勢的人最終成為犧牲品。

    例如殘忍對待一個犯罪的男性以主持正義,那90%概率他會轉嫁給其妻子和孩子或者同學同事乃至陌生人中的弱者,然後妻子孩子其他弱者再將仇恨和傷害轉嫁給他人甚至小動物,以及以各種間接方式傳遞傷害。主持正義的人和那個男人犯罪的受害者的確爽了,但是那些更弱勢的人則為此承擔了更大的代價。至於每一個環節、每個犯罪傳導鏈上的人都懲罰,如家庭暴力、虐待動物者嚴懲,其實是並不現實的,罪犯有一百種方式掩蓋罪行、逃避懲罰。至於哪個環節的受害者不轉移傷害,自己選擇承受或者不得不自己承受(就像嬰兒老人小動物),那其實不是更加悲哀的事嗎?

     壞人或者某些事上壞的人也有尊嚴、情感,簡單粗暴的打擊報複、懲治隻會讓他們做壞事時更心安理得和解氣,也會在未來作惡時更加狡詐和陰狠,而不是改過自新良知覺醒。這樣到頭來還是讓良善之人受害。把壞人逼得沒有退路看起來有震懾作用,但是現實中普遍卻讓他們更加放開手腳作惡,僅存的底線和良知也不再想要,一條道走到黑。他們也會在犯罪後更加選擇拒不承認,讓受害者更受冤枉而無法伸張正義。台灣有從事社運的人士總結現實中為弱勢群體維權的經驗時就說,“傷害越深,越難承認;錯誤越大,越難改變。這是從事改革運動的人必須接受的事實”。而且在零和博弈下,衝突雙方必然有一方要徹底失敗、付出慘痛代價,那有權有勢有錢有人脈的強勢一方難道願意甘心失敗嗎?他們即便違背道德也不可能輸給弱者。零和博弈下強者一方更不會退讓,坑害的一定是弱者。壞人、強人這樣做雖然並不對,但是客觀事實,也符合人性和規律。

    “白左”考慮到長遠的、整體的問題和各方利益,不在已有的仇恨上添加新的怨憤,以製止和預防罪惡而非複仇主義為原則,避免弱肉強食的食物鏈傳導,最終反而可以以最小代價、最快時間走向文明進步(哪怕從某些階段和角度是付出了更大代價),也最有利於維護弱者權利。那些快意恩仇的人、有怨報怨的社會,則會長期陷入爾虞我詐、暗無天日的環境中,以惡製惡的主持正義者也是造成這種惡果的其中一員。當然,如果某個社會多數是這種以惡製惡又欺軟怕硬的,少數是“白左”,那受害最大付出最沉痛的的確是“白左”,因為他們在為各方的惡買單,替各種作惡者收拾殘局,包括壓迫者的和被壓迫者的。他們用自己的犧牲減少了仇恨、為殘酷社會帶來愛與希望,讓人類社會得以延續而不是互殺滅亡或者變成依靠暴力和恐懼維持的充滿仇恨和叢林化的地獄。

    還有,備受國人詬病的西方輕刑製度和修複式司法,以及建立良好的監獄環境,也是基於同樣的邏輯和道理。中國嚴刑峻法和恐怖的監獄環境雖然一定程度可以震懾犯罪,但大多數情況下隻會導致因各種原因不得不犯罪者拿出十倍百倍的手段逃避刑罰,更不敢主動承認犯罪以保持誠實,紛紛“抗拒從嚴回家過年”,私了盛行,掌握權力的司法行政人員更變得炙手可熱爭相巴結賄賂。政權出於維穩,現實中也不敢把應投入監獄者都投入監獄,反而在實際執法上非常“寬容”,當然這種寬容是對有權有勢有能力有地位能鬧事的人,政權害怕他們被懲罰後變成反體製的力量危及政權統治和穩定。而被關進去的普遍隻有相對無權無勢和運氣不好的弱勢倒黴蛋,極少數人替大多數人當了社會的出氣筒、犧牲品,這些人又反過來以各種方式反噬社會,結果更加執法不嚴違法不究。這從根本上說也違背了公平正義和法律麵前一律平等的原則(失敗者才進監獄,勝利者作惡更多反而安然無恙),侵犯了人權(罪犯也是人),刑罰隻是維穩工具。

    而西方的輕刑製度有利於罪犯勇於承擔責任,也利於包括犯罪者在內各方一切訴說和探析真相,繼而改進現實,促成社會改革和人與人的和諧互諒,讓受害者釋懷讓加害者受罰也心悅誠服,最終減少社會戾氣及弱勢者所受傷害。而且,輕刑不等於不懲罰,懲處依然可以產生震懾作用,隻不過不那麽令人千方百計逃避接受處罰了。還有,對於罪大惡極、拒不承認、死不悔改的,也會判處長期徒刑甚至終身監禁,這反而讓相對最壞者得到相對更嚴重懲罰,約束作惡者不願越過底線。

    追求絕對的正義、以殘暴對殘暴,或者僅僅是以革命的正義對反革命者實行暴力,那一時痛快或者隻是嘴上痛快,實際上無助於國家、社會轉向民主與正義,整體上也不能給人民帶來文明與進步。滿足自己一時的正義感快感,而不顧這帶來的連鎖反應,是沒有道德和責任心的行為。但這並不意味著和稀泥、放棄原則。正如前麵描述“白左”那樣,要更加堅定的反對、對抗邪惡和不公,對真相有更為執著的追求、對弱者更加真誠的同情和幫助,需要勇敢站出來的時候堅定的站出來,遇強更強遇硬更硬,要去積極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要把那些積鬱的仇恨、怨毒的傾向轉化為持守人權、弘揚人性的決心與勇氣。

    對許多現實問題,我們都應該尋求以折中方式解決。例如涉及違法犯罪,強化經濟賠償以代替刑罰,以彌補受害者為主而非懲罰加害者為主;對各種不公不義和黑暗,不堅持嚴懲責任人作惡者,但是要無比堅持追求真相、透明度、言論自由新聞自由,以減少阻力、最大程度有機會認識、重視和改善問題;涉及勞資關係、分配公平,既不要“剝削有理”也不要無產階級革命和大鍋飯,而是采用費邊主義和社會民主主義,兼顧資方勞方、兼顧效率公平、兼顧國有私有;在涉及強者與弱者的糾紛時,既不要“你弱你有理”無限同情弱勢方,又不要忽視雙方條件背景不同對雙方博弈能力、話語權的影響,就事論事同時又考慮到長遠和連帶問題。

    折中主義說起來不容易,做起來更難。這需要有關的雙方甚至多方願意釋出善意、誠實真誠、不被挑釁激怒、明是非講道理、據理力爭又肯讓渡重要利益、有耐心和意誌力。尤其在隻有一方願意折中而另一方不願意時,那對願意折中一方的心理考驗堪稱殘酷。還有,具體如何才算“折中”,“中”的界限在哪裏?具體操作起來有許多難點。折中主義還要加害者和社會對受害者做出更大補償,各界對探析和揭露真相有更強的需求(並且製度和環境上有實現這種真相大白是非清楚的條件),公共輿論要更加有道德和富餘同情心,足以在情理上彌補未嚴懲加害者而對受害者及整個社會公序良俗的虧欠。還有,在過於殘酷、競爭激烈、社會環境惡劣的社會中,折中主義很難生存,因為現實就是零和的你死我活的,各方都不惜為利益折損道德,誰想折中誰吃虧被當軟柿子甚至被逼的走投無路(甚至壞人還會利用折中主義者及折中主張得寸進尺,試圖從中得利),誰下死手誰占便宜。但是其實這樣的惡劣社會也最需要折中主義。

    或許我說的也是一種一廂情願,現實難以實現折中。人的本性就有損人利己、勝者全得的傾向,很難改變和克服。我自己過去也一直都拒絕折中,是激進分子,恨不得將惡人挫骨揚灰。但是折中主義的確是情理法權衡下“最不差的選擇”,雖不如“東風壓倒西風”符合人性與現實,但比後者多了良知和道義。折中主義不是純的公平不是完全的正義,但至少沒有助長人性的惡,不為這醜惡和黑暗的世界增添殘酷與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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