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提案:放棄中國籍入外籍要征稅!加拿大華人雙國籍被拒登機
任遠 溫哥華時間
近日,隨著中國兩會的召開,不少圍繞居民身份的提案再次被舉出。其中,為規避稅收漏洞,中國可能會開始征收“棄籍稅”。一旦完善“棄籍稅”+海內外稅務信息交互,加拿大、美國乃至全球華人都會受到影響。與此同時,不斷延長的疫情期更令那些暫持雙國籍身份者受到限製,幾乎無法正常入境中國。可見當相關要求趨於正規化以後,海外華人已不被允許鑽任何的法律漏洞。
一直以來,海外華人如果想要加入外國國籍,硬性規定就是放棄中國國籍。而現有移民規定顯示:更改國籍時,華人可以將自己的資產和財富轉移到國外。
但這其中可能會出現一些為逃稅而肆意更改國籍的情況。因此,今年最新的人民代表大會上,一位人大代表陳晶瑩提出了修改稅收規定,增加“棄籍稅”的提案。
陳晶瑩接受采訪時表示:鑒於目前中國針對富豪移民的稅收征管漏洞及部分富豪移民逃稅後仍在國內賺錢的現象,建議修訂《企業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在棄籍者的稅收清繳、個稅征管和征管流程等方麵加以完善。
陳晶瑩認為,為轉移資產而移民的中國富豪應受到嚴格限製。而且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針對富豪移民的稅收征管的確存在極大漏洞。
陳晶瑩強調,“棄籍稅”並非是一個獨立的稅種,它應該被定義為一種新的稅收製度。這個製度之下,對放棄既有國籍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應做出一係列征稅安排,其核心價值仍在於保護國家稅收主權。
所以,“棄籍稅”又該如何規定呢?中國專家建議借鑒西方國家,比如說美國的《個人所得稅法》加強棄籍者的稅收清繳,以及德國的強化棄籍稅實施的事中、事後的個稅征管。
未來,棄籍稅的征收或許會采用這種方式:如果中國公民退出中國國籍,退籍時的所有財產都將視為以公允價出售,包括房產、股票、股權、債券、個人物品如汽車等,而為之產生的收益或者虧損,都需繳納個人所得稅。除了征收棄籍稅之外,專家還建議要加強CRS國際稅務信息交互係統的信息收集功能。目的是了解中國公民在海外金融賬戶的數據以及在海外的收入信息。其重點在於打擊“移民+離岸信托”中的逃稅行為。
無論如何,對於想要以移民方式避稅的海外華人而言,“棄籍稅”的出台無疑打消了他們所有逃稅的念頭。另外一點就是CRS全球稅務信息交互係統,它的存在可以讓居住海外的華人收入變得透明。海外收入、國內收入都會被兩方的稅務機構了解的一清二楚,兩頭避稅已經是不可能的事情。合法繳稅是每個納稅人應盡的義務,偷稅漏稅之後唯有麵對法律的製裁。
除稅收製度收緊以為,海外華人今後也不可能再利用雙國籍身份入境。例如2020年疫情暴發之初,曾有一位加拿大華人陳先生(化名)擔憂疫情失控,而在除夕前從中國經美國趕回了自己的第二國籍所在地——加拿大。
然而,這一走就是2年。仍在中國的父母已經是許久未見,於是在今年疫情好轉了的春節,他便想要回國陪父母過節。不過,陳先生的身份卻成了一大問題。因為此前,他一直都將自己的第二國國籍隱瞞。而在國內依舊用中國國籍身份經商,以省去許多不便。
孰料疫情期間,雙國籍身份被徹底暴露。陳先生表示:“之前的操作是在入境中國的時候使用中國護照,但在返回加拿大的時候就換成加拿大護照,隻是在出境中國時仍用中國護照,這樣一直都沒有被查出我有兩本護照的事情。”
去年年初,疫情有所好轉,中國開放了返華航班,然而政策要求乘機人必須要提供本地居留證明以及核酸報告。這讓陳先生很是為難,而身邊的朋友都通過提交醫保卡或駕照作為本地居留證明,成功地申請到了返華的登機綠碼。
但當陳先生在去年6月提交駕照和核酸檢測時,突然將本應該上傳的中國護照上傳成了加強版駕照EDL(Enhanced Driver’s License)。結果,中國駐加拿大領事館發現其隱瞞雙國籍的事實,拒絕發放登機綠碼。
陳先生至今仍因雙國籍一事,而無法返回國內與家人團聚。可見今後在雙國籍這一問題上,海外華人完全不能心存僥幸。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如果海外華人持有“雙國籍”,且沒有將中國戶籍注銷,那麽將會被暫時禁止出境,隻有在返回原居住地注銷了中國戶籍之後才可出境,嚴重者或將麵臨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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