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現狀:女兒被逼賣淫 如今她決定告別過去

來源: brotherbear 2022-03-14 19:22:21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7327 bytes)

唐慧踩著高跟鞋,“咚咚咚”地走出飯店。她蹲下身,將地上的太陽花、康乃馨一根一根地修剪好,插入金色的花籃裏。

  湖南永州零陵古城的燈亮起來了,這是一天中最熱鬧的時刻。唐慧的飯店和花店生意,在疫情後冷清了不少,眼下這是她最犯愁的事。

夜晚的零陵古城。澎湃新聞記者明鵲 圖夜晚的零陵古城。澎湃新聞記者明鵲 圖

  一頭披肩的長發乖順地搭在灰色毛衣前,讓47歲的她看上去柔弱又堅定,很難想象十幾年前的樣子。

  2006年10月3日,唐慧不滿11歲的女兒樂樂(化名)被周軍輝帶至秦星、陳剛開設的“柳情緣休閑屋”賣淫。

  為了求得七名涉案人的死刑判決,隻上過小學的唐慧,“下跪、鬧庭、以死相逼”,甚至向媒體撒謊求得關注。

  此案從一審、二審到重審,前後曆時八年。案件的每一個節點,都伴隨著唐慧的上訪。她也被質疑用非常手段,裹挾輿論和司法。

  2014年9月5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周軍輝犯強迫賣淫罪、強奸罪,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秦星犯強迫賣淫罪、組織賣淫罪,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盡管這不是唐慧“滿意”的結果,但她也慢慢接受。過去,她失去了許多。之後,她還要撿拾起他們的生活。

  樂樂越發地依賴母親,她也有了自己的人生規劃:學韓語,練瑜伽;而唐慧,總希望多賺點錢,多存點,為女兒創造一份保障,少一點坎坷。

  六年來,她一直想告別那個“唐慧”——一個被媒體慣用的化名,做回她自己。

  [以下為唐慧的口述]

  母女倆

  2014年的秋天,判決下來後,我當即申訴了,沒有立案。很多記者、律師朋友都勸我回歸正常生活,我才決定慢慢放下過去。

  那一年,我41歲了,在衛校邊上開了一間花店,約三十幾平米,賣盆栽、鮮花、假花,還有鞭炮……我每天早上六點多出門,因為早晚訂花的人多,到晚上八九點才回家,偶爾插花籃到晚上12點。

  一個夜晚,唐慧在自家飯店門口插花籃到深夜。澎湃新聞記者 明鵲 圖

  前幾年生意不錯,一年能賺四五萬,最多能賺七八萬塊錢,後來慢慢就不行了。前年秋天,我在零陵古城開了一家飯店,投入了全部的資金。

  飯店生意不太好,僅能維持開支,今年已經無法維持了。

  1月22日,飯店放假,那時新冠疫情還不嚴重。當天,我去買了蔬菜、雞鴨魚肉,打算正月初二開工。誰也沒有料到,這次疫情這麽嚴重,幾個月都開不了工。

  當天,樂樂從外地回來,我們還打算去周邊走一走。第二天,武漢就“封城”了,接著永州市也變得緊張起來。此後兩個多月,我們每天待在家裏。

  那是一棟三十多年的老房子,一室一廳,裏麵沒有電視、電腦,200塊錢一個月的租金。每次樂樂回家,我們隻能擠在一張床上睡。

  六年前,樂樂高二肄業後,學了一年化妝,後經學校推薦去外地打工。我很舍不得她,但永州很多人都知道我,她跟著我沒法正常生活。

  自那件事情後,我不再奢望她有多大成就,就希望她開開心心,無災無病過好一生就夠了。

  樂樂剛出去時,經常給我打電話。我告訴她:你要學會獨立,不要總打電話給我。後來,她一個星期給我打一次。但每次回家,她都很黏我,有時我沒空理她,她就翹起嘴巴生氣。

  這一次,我們一起待了兩個月,是她出去後回來時間最長的一次。

  疫情最嚴重時,我們基本不出門,除了戴口罩去買菜。我們一起做飯、看電視劇,偶爾也討論疫情。大部分時候,樂樂喜歡玩遊戲、聊天,上網,看新聞。

  幾個月前,樂樂提出想回去上班。我怕她在外麵不安全,不希望她出去,後來還是去上班了。我放心不下,每天都給她打電話。

  清明節前,我的花店複工了,雖然來買花的人不多,但依舊要每天早出晚歸。

唐慧的花店,三十幾平方米。澎湃新聞記者明鵲 圖唐慧的花店,三十幾平方米。澎湃新聞記者明鵲 圖

  我現在有些後悔,覺得該用那些錢在永州買個房子,這樣樂樂以後回來就有地方住。

  這麽多年過去了,我們從來不談那件事情,不願意去碰觸當年的傷口。

  “一場噩夢”

  現在回想,好像做了一場很長很長的噩夢,非常不真實。

  他們(被告人)在法庭上說,我孩子看起來像十七八歲,說她是自願的……說得非常難聽,我當場就拿礦泉水瓶砸了過去。如果他們當時有悔過,也許我心裏會好受一點,也不會這麽強烈要求他們都判死刑。

  我女兒那時不到11歲,大概一米五幾,比同齡人高,但她還是很瘦,而且說話、思維、認識……都還隻是一個孩子,你說她能懂什麽?但他們說我孩子自願去受人欺負……哪個孩子會自願做這種事?

  樂樂剛回來時,精神狀態不好,經常半夜哭,有時候發脾氣,揪自己的頭發,把揪下來的頭發卷成一團,有時躲在門後麵說,“我很害怕,那些人肯定會來殺我們的……”我就安慰她:媽媽會保護你,你不要害怕。

  後來,她出現記憶混亂。我們送她去精神病醫院,檢查為創傷後應激障礙,吃了兩三年藥才好轉。

  期間,她又檢查出患有其他的病,去過北京、天津、永州等地的醫院治療。醫生說這種病無法根治,如果將來樂樂結婚生子,有可能在懷孕期間複發,胎兒的健康會受影響,所以它到現在一直困擾著我們。

  我是一個性格內向的人,女兒剛出事時,我也曾猶豫過,覺得公開對孩子名聲不好。但他們一直說我孩子是自願的,還在謠傳,說我孩子怎麽怎麽……我氣得大哭。

  那段時間,我整天以淚洗麵,唯一的動力就是告訴他們,我孩子不是自願的。

  我們不停地跑公安局、信訪辦……那時候,我一個人害怕,也不會寫太多字,就叫老公跟我一起去,他讀過初中會寫字。

  2007年1月,公安立案了,但案件遲遲沒到檢察院。我從永州跑到長沙上訪,又去找媒體記者,但都沒有多大的用處。

  那幾年,我去了北京很多次。無論多苦多累,信念一直支撐著我:一定要讓他們受到應有的懲罰。

  2010年3月28日,永州市中院做出一審判決,判秦星、周軍輝死刑;陳剛、劉潤、蔣軍軍、蘭小強無期徒刑;判處秦斌有期徒刑15年。

  “上訪媽媽”

  我不滿意這個結果,希望他們都判死刑。

  2010年春天,我懷孕了。當時想把孩子生下來,想著可以跟樂樂做伴,說不定能減輕她的痛苦。懷孕不久,我覺得身體不對勁,當時去永州市第四人民醫院做檢查,醫生說是我腸胃有問題。我於是安下心來。

  懷孕一個多月後,我帶樂樂去長沙治病。回來時,我們沒趕上大巴車,小跑了一段路。上車後,我突然肚子痛,直至大汗淋漓。車子開到衡陽,我受不了了,讓丈夫撥了“120”。

  我被送進了衡陽一家醫院,經檢查後發現是宮外孕,因為發現得太晚,最後失去生育能力。

  這個事情後,我變得心灰意冷,不想再去上訪了。

  那年夏天,我躺在家裏休養,突然發生了震驚全國的“朱軍案”,無數媒體記者都跑來了永州。我一個朋友對我說,你之前到處找記者,現在記者到你家門口了,你還躲在家裏幹啥。

  2010年6月1日,朱軍持槍闖進某單位掃射,造成數人死亡,朱軍當場自殺身亡。

  我那時身體還沒有恢複,捂著肚子出去找記者,希望求得幫助。我跟記者說,朱軍是我女兒樂樂的幹爹,因為樂樂的事所以殺人……之後,記者不斷過來找我。其實朱軍不是樂樂的幹爹,他是我老公之前的同事。

  我很清楚,如果我不這樣說,記者不會對我感興趣。

  “朱軍案”過後,我就改名唐慧,但知道的人更多了。我害怕影響女兒,不敢去她學校,也不敢跟她一起出門。自那之後,家裏的事由我老公處理,他不再去公眾場合露麵。

  我依舊經常上訪,當地政府部門沒有辦法,於是派人跟我一起“上訪”。

  2012年8月2日,永州市勞教委以我“擾亂社會秩序”為名,決定對我進行勞動教養一年零六個月。

  這一路走來,我早已經不再害怕了,他們把我送往株洲白馬路勞教所時,我一滴眼淚都沒有掉。我把“勞教”的決定告訴了我老公,讓他轉告我的律師。

  幾天後,我被放了出來,引起更多媒體記者的關注。

  後來,我向湖南省高院狀告永州市勞教委,最終對我的“勞教”決定被撤銷。這個事也讓我認識到,“勞教”不是你一個人的事情。

2013年07月15日,唐慧在法院外。 CFP 圖2013年07月15日,唐慧在法院外。 CFP 圖

  代價

  我出生在農村,家裏有六兄妹,父母又重男輕女,我隻上了小學三年級。因為沒有文化,我一直覺得自卑,希望女兒能多讀點書。

  樂樂四五歲的時候,我們從農村老家來到永州市。

  一開始,我自己做水果生意,我老公在郵電局上班,他那時五六百塊錢一個月。後來,他從郵電局辭職出來,我們在永州衛校附近開了一家飯店,每天七八十個學生來吃飯。

  樂樂經常在飯店裏玩,她從小性格開朗,來吃飯的學生都喜歡逗她。

  非典那年,學生都不出來,飯店很快就關閉了。我到永州市一中附近一菜市場擺攤,同時在永州衛校門口擺攤,賣鴨脖、甘蔗,煙等。我老公幫我一起做,空閑的時候,他還開三輪車,我們一個月能賺四五千塊錢。

  我們一邊要做生意,一邊要自己帶小孩,確實沒有多少時間照顧女兒。

  上小學二年級起,樂樂就一個人去學校。她獨立能力很強,而且喜歡跟人溝通,但她畢竟是個孩子,不能像大人一樣辨別好人與壞人。

  事發之前,她去溜冰場溜冰,被壞人盯上。

  2006年10月3日,女兒失蹤。

  樂樂出事後,我們停下所有工作,找了她三個月,最終在“柳情緣休閑屋”找到了她——原本紮兩個小辮子、背著書包的小姑娘,燙著一頭短發,穿著他們買給她的衣服。

  樂樂解救出來後,我們給她轉了學,去了十幾公裏外的學校,沒有一個人知道她的情況。

  有一次,我帶她去看心理醫生,她跟心理醫生說,“我媽媽很堅強、很勇敢……”我覺得她因為我,內心也變得堅強了,但她很難回歸正常生活了。

  一直到她上高二時,我們給她辦理了休學,想帶她去治病,但之後她就不願再回學校。

  2012年8月,有一位好心人聯係我,說想送樂樂去美國讀書。樂樂不願意去。

  這麽多年,為了女兒這個事,我們都付出了巨大代價。

  期間,我和我老公從開始吵架,到後來慢慢不吵了,兩人之間的交流越來越少,雙方的感情破裂。吵架主要原因是,他叫我別去上訪了,說我們鬥不過他們。

  但我跟他的性格不同,我屬牛,很倔強。

  眼下的日子

  我還記得,剛出事不久,我親戚朋友問我:你想好了沒有,走這一條路可能要三五年,也可能是十年、二十年……你能堅持下去嗎?

  我說,哪怕是搭上一輩子,我也要堅持到底。

  一開始,非常艱難。我記得,第一次去湖南省公安廳時,因為害怕別人的目光,我壓力非常大,但一想到女兒,我就把麵子放在旁邊,舉著牌子跪了下去。

  很長一段時間,我一個人在黑暗裏摸索,沒有朋友,過得很孤獨。

  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級法院作出終審裁定:七名被告中,秦星、周軍輝被判處死刑;另外五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同時判決七名被告賠償被害人20萬元。湖南省高院報請最高法死刑複核,兩名被告死刑未被核準,案件又發回了湖南省高院重審。2014年9月5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周軍輝、秦星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湖南唐慧女兒強迫賣淫案兩案犯被改判無期。新華社湖南唐慧女兒強迫賣淫案兩案犯被改判無期。新華社

  作為受害者母親,孩子受到這樣的傷害,我希望他們被重判。此後,很多關心我的記者、律師開導、鼓勵我。自從那之後,我慢慢跟“上訪”告別。

  平時,有些幹部還很關照我。有一次,當年的鎮幹部出來散步時,帶著他妻子過來我店裏買花;還有一次,農業局一位幹部走到門口,看到我在裏麵賣花,讓我第二天去他單位擺花。

  我不知道幾名被告何時刑滿釋放,也不知道他們是否減刑。眼下,我考慮的主要是,飯店的經營情況。

  以前,我總希望多賺點錢,多存點錢,為樂樂創造一份保障,希望她未來少一點坎坷。但今年形勢不好,很可能會多做多虧,實在做不下去就隻能不做了,也想過把飯店轉讓出去,但沒有一個人打電話問。

  我感到欣慰的是,樂樂更懂事了,她還有了自己的人生規劃:她想學韓語,去韓國學美容;準備練瑜伽,鍛煉身體……

  不過,我也很擔心,25歲的她一直都沒有找過男朋友,還說這輩子就和我相依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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