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院。她說,第一件事,綁在床上,打針,吃藥,而不是診斷,可她知道根本沒有精神病,隻是被同屋指責。她的任何與醫生護士做解釋的行為都被認為是精神病症狀。這個孩子決定以順從換取鬆綁。三天後,鬆綁。五天後出院。此事發生在美國。
一個學生和roommate 爭執,被這位美國同屋叫來警察,警察將其送
本文內容已被 [ 笑薇. ] 在 2022-03-02 20:10:09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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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兩事情不一樣吧?你說的那個在美國可以告。 -CR2019- ♀ (0 bytes) () 03/02/2022 postreply 20: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