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4日,徐州市口腔醫學專家對楊某俠進行口腔檢查和CBCT讀片,楊某俠口腔衛生長期較差,患有牙周疾病,未進行治療,部分牙齒逐步脫落。 ”
--直接斷言“牙周病導致的牙齒脫落”,比較武斷。
“2月9日,經南京市口腔醫院專家再次診斷,楊某俠患有重度慢性牙周炎,認為重度牙周炎可導致牙齒鬆動脫落。”
--是說“牙周病可以導致牙齒鬆動脫落”,這是說明醫學常識,未對本案例直接斷言是不是牙周病引起的。這個聲明符合醫生說話方式,滴水不漏。
“2月20日,江蘇省公安廳委托北京大學口腔醫學院、首都醫科大學北京口腔醫院、浙江迪安鑒定科學研究院3名專家對楊某俠牙齒狀況進行會診,結論為楊某俠患有重度慢性牙周炎,未發現外傷致牙齒缺失的客觀證據。”
--是說“沒有發現客觀證據是外傷導致”。這也是符合醫生說話方式的,滴水不漏。未發現客觀證據(注意:“未發現客觀證據支持某事件發生過”與“沒發生某件事”是不同的意涵),事實如何不去斷定,不除外任何可能,隻是沒有發現證據支持外傷導致。
爭執雙方各執一詞,其實目前來看,雙方都無證據。關鍵還是要受害人說話,提供調查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