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廣深一線城市也差不多

打人的事,你報警警察都不理你。要死了人,或有人被刀砍了,見血了,那警察才過問。有經驗的打手都是隻用拳腳棍棒的,隻要不打殘,一般都沒事的。不僅是農村如此,全國法律是一樣的,打人隻是治安事件,隻要無嚴重後果,無刑事責任。

致於家暴,那也是最近幾年國內才重視。以前都是用“清官難斷家務事”來推諉。申請離婚會遭到“勸和”法院“協調”,及“冷靜期”三大關。致於離婚“冷靜期”間的人身安全,法院就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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