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有一個真實案件,年幼的兒子被犯罪分子

雞殲。後被其他地方引渡回來,父親等在機場直接用槍斃掉歹徒。所幸法官明事理,僅判緩刑很快出獄。歐美給普通人擁槍的權力,可能也是在法律無法保護的時候給與普通人能夠保護自己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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