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說的對。不過我確實當時猶豫良久還是找了當地警察,他們說必須當事人自己舉報告發才行。 而且奶媽說人家鄉長主持了婚禮

我盡力了。隻是能力和身份都不夠資格。慚愧。。。 我以為這麽多年了我以為這樣的事情早該絕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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