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真的感歎造物主,洪晃和她媽其實挺像的,就是差了這麽一點點,整體形象就10萬8千裏了
史家胡同51號的產權在外交部,2008年母親去世後,他們就想收回房子,要求我搬出。我同意搬出,但要求外交部支付房子30年的維修費用。2009年,外交部將我告上法庭。我提出索賠,但沒有任何證據。
我當時隻知道,法院是政府的,原告也是政府的,這官司我肯定會輸。沒想到還拖了兩年。最後,由法院指定評估公司判定總維修費用80萬,由外交部支付。我跟外交部的官司這才了結。
我媽媽一直說,51號院也就到她這一代,我從小就走出去,不屬於這個院子。這個說法是對的,我不屬於史家胡同51號,它也不屬於我。所以,當官司了結後,我在微博上寫下這句話:終於把史家胡同51號還給外交部了,徹底逃出中國的特權階層。值得慶祝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