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人因為李雲迪事件,在藉口撰文呼籲中國,甚至世界發達國家應該自由開放“賣淫”產業。居然真的就有人不知道是自己的無知,還是出自於某種不可告人的目的,竟然不知羞恥的呼籲國家將“賣淫嫖娼合法化”!......
在一篇題為《李某迪提案:呼籲中國賣淫嫖妓合法》的文字裏,就赤裸裸的公然叫囂著要合法化“賣淫嫖娼”!僅僅隻從這篇文字的內容來看,作者不外乎有兩種可能,一是“賣淫娼妓”者本人。二就是有嫖娼嗜好的嫖客!......
綜上所述,總該不會是良家婦女閑來無事,為了所謂的“國家”利益,想當然要讓女性同胞走上一條共同“富裕”的道路吧?......當然,也更不會是“嫖客們”的見義勇為,非要打碎束縛“妓女”賣淫合法化的枷鎖,而要鋌而走險的大聲疾呼了!......
無論那篇文字的作者是男人還是女人,其論點都十分荒謬可笑。甚至是非常的無恥之至!......試想一下世界上還沒有哪個國家,誰會用開放“賣淫”業來振興文藝?......誰會用“嫖娼”來安定社會秩序?......誰又會用"妓女"來搞活本國經濟發展?......誰更是會用“嫖娼賣淫”來傳承一個國家固有的傳統文化?......我倒是要問問原文的作者,既然這是治國興邦的“宏圖大略”,他/她家有幾個人願意或是已經為此而獻身為雞(妓)了?!......這所謂的弘揚傳承和發展祖國傳統文化的呼聲,怎麽聽著都像是妓院老鴇們的聲聲吆喝。你也太他X的厚顏無恥了!......腦袋不是進水就是讓驢給踢了!?......
有些人就是在長篇大論的開著國際玩笑......!我猜想他/她一定是要想說,那樣做的本身就是自由民主的一種表現形式。可你忘記了,即使像美國這樣標榜“民主自由”的國家,也不可能容忍嫖娼賣淫的合法化。那你的論點依據又是什麽呢?別獨出心裁,還是自己聽聽、看看、自我發泄或是意淫一下罷了!......
加拿大也該算是一個標榜所謂民主自由的國度,我在那裏生活過二十多年。隻要是捕到了你確實是在嫖娼的事實,你的姓名家庭住址等個人信息都是會登報被廣而告之......。怎麽可能還給你規定了最低時薪?你真的是TMD異想天開。照你的說法,誰還會去當律師、醫生?如是所說加拿大政府不是在刻意鼓勵賣淫嗎?......我覺得你該好好的想想,核實一下,別讓“良家婦女”誤入歧途!.......因為,這些根本就無需用腦子想,無論從哪方麵來說,也是完全不可能的。
我也從未見到過世界上有哪一個國家,是依靠婦女賣淫來增加國民經濟產值的。簡直是笑煞我也!......居然還有如此膽大妄為的國人,在堂而皇之的公然宣稱要合法化“嫖娼賣淫”!?也奇怪了,這篇文字也有個兩三千人閱讀過,那些女性同胞都在保持著沉默。我是否可以 認為你們都在默許還是等待著“賣淫”的合法化?......當然了男士們也許會覺得合法與否,又與我有何相關?!為了方便嫖娼,我寧死也不去當什麽公眾人物!當得成當不成另說了,至少當下我可以信誓旦旦,大言不慚的如是所說!......賣淫嫖娼想要合法化,你們真的相信這會是真的嗎?!……(感謝閱讀欣賞,祝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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