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律師因“尋釁滋事”被帶走 官方通報你信嗎?

來源: 極目新聞 2021-08-06 11:14:3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1193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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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知名律師周筱贇被遼寧盤錦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帶走,警方對其采取了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強製措施。此事引發持續關注。

8 月 5 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周筱贇親屬處了解到,周筱贇的確於 7 月 29 日在廣州住所被遼寧盤錦警方帶走。

同日,有法律界人士向紅星新聞記者證實,另一律師聶敏也於近日被盤錦警方從北京家中傳喚後帶走。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二人被盤錦警方采取帶走,或與他們參與辯護的一樁盤錦本地的案件有關。2019 年 11 月,盤錦市公安局公開征集滕某榮等人 " 套路貸 " 違法犯罪線索。此後,滕某榮等人被定性為 " 套路貸 " 涉惡犯罪團夥並被提起公訴,但辯護律師認為滕某榮的行為是投資對賭,並非高利貸,周、聶二人均為該案的辯護律師。

聶敏現為某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曾代理某投資公司起訴明星李亞鵬股權對賭糾紛案等案件。

8 月 5 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就周筱贇、聶敏兩位律師被盤錦警方帶走一事致電盤錦警方相關辦案人員,對方表示案件還在偵查中,不能透露任何相關信息。此外,紅星新聞記者還就此事向盤錦市公安局提出采訪申請,截至發稿,未獲回應。

8 月 5 日晚 10 時許,盤錦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

近日,盤錦公安機關在辦理滕某榮涉惡犯罪集團案件中,發現滕某榮之子滕某寒與律師聶某、周某贇共同策劃,由聶某提供素材、滕某寒提供報酬給周某贇,由周某贇在境內外互聯網上發布散播編造的虛假信息,三人的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之規定,涉嫌尋釁滋事罪。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周、聶兩律師分別從廣州、北京被盤錦警方帶走

周筱贇一名親屬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與周筱贇平時聯係較為密切,最後一次與周聯係是 7 月 28 日。

7 月 31 日晚,該名親屬接到盤錦警方電話,告知其周筱贇涉嫌尋釁滋事罪,被采取強製措施,目前在盤錦一家賓館執行監視居住。

周筱贇的這名親屬稱,盤錦警方於次日將由盤錦市公安局大窪分局出具的 " 指定監視居住通知書 " 發給自己。

▲家屬收到的監視居住通知書。受訪者供圖

該親屬還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得知周筱贇被警方帶走後,她通過周筱贇在廣州所租住的房東處了解到,周筱贇於 7 月 29 日在廣州家中被盤錦警方帶走。

為聶敏律師家屬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律師黃興超告訴紅星新聞,8 月 2 號下午 4 點左右,盤錦警方在當地派出所配合下來到家中,以傳喚名義將聶敏律師帶走,並帶走了聶敏律師參與上述盤錦案件的卷宗。

黃興超說,8 月 3 日中午,聶敏的家屬接到盤錦警方電話,被告知聶敏已經被采取了刑事強製措施。

" 昨天(8 月 4 日)中午,我們又接到盤錦警方電話,被告知聶敏被帶走是因涉嫌尋釁滋事罪,但由於當地疫情防控原因,聶敏目前無法進入看守所內羈押,而是采取指定監視居住。" 黃興超表示,到目前為止,家屬方麵還沒有收到關於聶敏被羈押或監視居住的書麵文件,盤錦警方是電話通知家屬的。

律師稱赴盤錦會見當事人暫未獲同意

辦案人員:律師並非不能會見

周筱贇被盤錦警方帶走後,其家屬委托律師赴盤錦進行會見。周筱贇家屬委托律師範辰告訴紅星新聞,他和另外兩名律師於 8 月 3 日、4 日分別趕到盤錦,向當地公安提出會見申請,但被以疫情防控為由拒絕。此後,他們由申請通過視頻方式遠程會見,盤錦警方表示,視頻設備正在調試,因此會見還未能進行。

▲盤錦市公安局

周筱贇家屬另一委托律師趙琮也證實了上述說法。

為聶敏律師家屬提供法律援助的黃興超律師也表示,多次向盤錦警方提出會見請求,目前暫未獲同意。

盤錦警方相關辦案人員則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律師並非不能會見,但其他問題暫未回應。

周筱贇曾將涉盤錦公開庭審視頻發布至網上引熱議

聶敏曾就此接受采訪

包括周筱贇家屬委托律師趙琮在內的律師披露,周筱贇被帶走可能與其在網上公開前述盤錦當地公開審理的那起案件有關。

此前,周筱贇曾將公開審判的視頻發布到網上。視頻中,盤錦市大窪區檢察院公訴人在庭審現場的言論曾引發網絡熱議。

該案案號為(2020)遼 1104 刑初 90 號,開庭時間為 2020 年 6 月 10 日 10 點 24 分,案由為虛假訴訟罪。

為聶敏律師家屬提供法律援助的黃興超律師表示,該案辯護律師之一的聶敏當時曾就此案接受過媒體采訪。

2020 年 6 月 29 日,遼寧省盤錦市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發布《關於盤錦市大窪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庭審言論的情況說明》,表示將責成大窪區人民檢察院對事件進行嚴肅處理。

盤錦市檢察院的《情況說明》稱,關於 " 受賄不辦事證明了司法人員保證了道德底線 " 這一言論,經了解,滕某榮涉嫌虛假訴訟犯罪涉及到原民事訴訟中有關司法人員於 2015 年 2 月退回了賄賂款,沒有為行賄人謀取利益。但在庭審辯論中,檢察官沒有準確表述這一事實,發表意見明顯不當。

8 月 5 日晚 10 時許,盤錦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近日,盤錦公安機關在辦理滕某榮涉惡犯罪集團案件中,發現滕某榮之子滕某寒與律師聶某、周某贇共同策劃,由聶某提供素材、滕某寒提供報酬給周某贇,由周某贇在境內外互聯網上發布散播編造的虛假信息,三人的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之規定,涉嫌尋釁滋事罪。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延伸閱讀

律師周筱贇被指定監視居住近一周 委托律師未見到周筱贇

極目新聞記者 劉孝斌

8 月 5 日,多名律師通過微博等網絡平台發布消息,稱廣東廣強律師事務所律師周筱贇被遼寧省盤錦市公安局大窪分局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理由是涉嫌尋釁滋事罪。極目新聞記者采訪獲悉,此消息屬實,目前周筱贇家屬委托的律師到了盤錦還沒有見到周筱贇,廣東廣強律師事務所也在積極聯係盤錦警方。

委托律師暫未見到周筱贇

網絡上流傳的一份遼寧省盤錦市公安局大窪分局發布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通知書》顯示,該局已於 2021 年 7 月 31 日 18 時,對涉嫌尋釁滋事罪的周筱贇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 已經到了盤錦 3 天,還沒有見到過周筱贇。"8 月 5 日下午,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趙琮告訴極目新聞記者,8 月 2 日他接受了周筱贇家屬的委托,8 月 3 日來到盤錦,向盤錦市公安局大窪分局申請會見,但目前暫未見到周筱贇,當地警方給出的理由是目前屬於疫情防控時期不方便見麵。後來,趙琮律師提出視頻會見周筱贇申請,當地警方稱由於設備還在調試當中,需要調試好後才能使用。

趙琮透露,作為辯護律師,周筱贇近期正在辦理盤錦一起 " 套路貸 " 案件。

周筱贇的一名家屬向媒體介紹,7 月 29 日之後,周筱贇就沒回複家人的微信," 他平時很忙,忙起來一兩天不聯係也很正常,當時也沒在意 "。7 月 31 日晚上,家人接到了遼寧盤錦警方的電話,稱周筱贇涉嫌尋釁滋事罪,目前在盤錦一家賓館執行監視居住,具體做了何事涉嫌犯罪,警方沒有透露。

家屬還稱,周筱贇是 7 月 29 日從廣州被盤錦警方帶走的。8 月 1 日,家屬收到了盤錦市公安局大窪分局工作人員短信發來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通知書》。

《刑事訴訟法》規定,監視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並對其行為加以監視、限製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製措施。

極目新聞發現,周筱贇的抖音號最近一次更新,是 7 月 27 日,內容是關於吳亦凡案件的法律分析。

所在律所正與警方溝通

廣東廣強律師事務所官方網站中,有律師周筱贇的個人履曆信息,上麵寫著:" 周筱贇:經濟犯罪案件辯護、廣強律師事務所網絡犯罪辯護與研究中心核心律師,廣強律師事務所網絡犯罪辯護與研究中心秘書長。"

信息顯示,周筱贇專注於經濟犯罪案件辯護,曾任南方周末記者、南方都市報首席編輯,當選中央電視台 " 新聞周刊 " 欄目 2012 年度人物,入選 2013 年度 " 中國十大公益訴訟 "。

周筱贇對稅務犯罪有深入的研究和理解,尤其專注於非法經營罪,通過大量的案例總結該類案件的無罪辯護要點和經驗,以專業化刑事辯護為職業要求。周筱贇撰寫的刑事實務文章和法治時評也較多。

8 月 5 日下午,廣東廣強律師事務所工作人員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周筱贇確實是該所律師,事務所在獲悉此事後,一直在與盤錦警方聯係溝通,並在辦理相關手續派專人去盤錦處理此事,具體情況暫時不便透露。

極目新聞記者多次致電盤錦市公安局政治處,電話一直無法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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