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想感錄三十八 署名迅

中國人向來有點自大。

——隻可惜沒有“個人的自大”,都是“合群的愛國的自大”。這便是文化競爭失敗之後,不能再見振拔改進的原因。

“個人的自大”,就是獨異,是對庸眾宣戰。除精神病學上的誇大狂外,這種自大的人,大抵有幾分天才,——照Nordau(Nordau,諾爾道(1849-1923),出生於匈牙利的德國醫生,政論家、作家。著有政論《退化》、小說《感情的喜劇》等。)說,也可說就是幾分狂氣。他們必定自己覺得思想見識高出庸眾之上,又為庸眾所不懂,所以憤世疾俗,漸漸變成厭世家,或“國民之敵”。(“國民之敵”指挪威劇作家易卜生劇本《國民之敵》的主人公斯鐸曼一類人。斯鐸曼是一個熱心於公共衛生工作的溫泉浴場醫官。有一次他發現浴場礦泉裏含有大量傳染病菌,建議把這個浴場加以改建。但市政當局和市民因怕經濟利益受到損害,極力加以反對,最後把他革職,宣布他為“國民公敵”。)但一切新思想,多從他們出來,政治上宗教上道德上的改革,也從他們發端。所以多有這“個人的自大”的國民,真是多福氣!多幸運!

“合群的自大”,“愛國的自大”,是黨同伐異,是對少數的天才宣戰;——至於對別國文明宣戰,卻尚在其次。他們自己毫無特別才能,可以誇示於人,所以把這國拿來做個影子;他們把國裏的習慣製度抬得很高,讚美的了不得;他們的國粹,既然這樣有榮光,他們自然也有榮光了!倘若遇見攻擊,他們也不必自去應戰,因為這種蹲在影子裏張目搖舌的人,數目極多,隻須用mob(英語:烏合之眾)的長技,一陣亂噪,便可製勝。勝了,我是一群中的人,自然也勝了;若敗了時,一群中有許多人,未必是我受虧:大凡聚眾滋事時,多具這種心理,也就是他們的心理。他們舉動,看似猛烈,其實卻很卑怯。至於所生結果,則複古,尊王,扶清滅洋等等,已領教得多了。所以多有這“合群的愛國的自大”的國民,真是可哀,真是不幸!

不幸中國偏隻多這一種自大:古人所作所說的事,沒一件不好,遵行還怕不及,怎敢說到改革?這種愛國的自大家的意見,雖各派略有不同,根柢總是一致,計算起來,可分作下列五種

甲雲:“中國地大物博,開化最早;道德天下第一。”這是完全自負。

乙雲:“外國物質文明雖高,中國精神文明更好。”

丙雲:“外國的東西,中國都已有過;某種科學,即某子所說的雲雲”,這兩種都是“古今中外派”的支流;依據張之洞的格言,以“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人物。

丁雲:“外國也有叫化子,——(或雲)也有草舍,——娼妓,——臭蟲。”這是消極的反抗。

戊雲:“中國便是野蠻的好。”又雲:“你說中國思想昏亂,那正是我民族所造成的事業的結晶。從祖先昏亂起,直要昏亂到子孫;從過去昏亂起,直要昏亂到未來。……(我們是四萬萬人,)你能把我們滅絕麽?”這比“侗更進一層,不去拖人下水,反以自己的醜惡驕人;至於口氣的強硬,卻很有《水滸傳》中牛二的態度。(牛二,小說《水滸》中的人物。他以蠻橫無理的態度強迫楊誌賣刀給他的故事,見該書第十二回《汴京城楊誌賣刀》。)

五種之中,甲乙丙丁的話,雖然已很荒謬,但同戊比較,尚覺情有可原,因為他們還有一點好勝心存在。譬如衰敗人家的子弟,看見別家興旺,多說大話,擺出大家架子;或尋求人家一點破綻,聊給自己解嘲。這雖然極是可笑,但比那一種掉了鼻子,還說是祖傳老病,誇示於眾的人,總要算略高一步了。

戊派的愛國論最晚出,我聽了也最寒心;這不但因其居心可怕,實因他所說的更為實在的緣故。昏亂的祖先,養出昏亂的子孫,正是遺傳的定理。民族根性造成之後,無論好壞,改變都不容易的。

G.LeBon(G.LeBon,勒朋(1841-1931),法國醫生和社會心理學家。)著《民族進化的心理》中,說及此事道(原文已忘,今僅舉其大意)——“我們一舉一動,雖似自主,其實多受死鬼的牽製。將我們一代的人,和先前幾百代的鬼比較起來,數目上就萬不能敵了。”

我們幾百代的祖先裏麵,昏亂的人,定然不少:有講道學(道學,又稱理學,是宋代周敦頤,程顥、程頤、朱熹等人闡釋儒家學說而形成的思想體係。)的儒生,也有講陰陽五行的道士,有靜坐煉丹的仙人,也有打臉打把子的戲子。所以我們現在雖想好好做“人”,難保血管裏的昏亂分子不來作怪,我們也不由自主,一變而為研究丹田臉譜的人物:這真是大可寒心的事。但我總希望這昏亂思想遺傳的禍害,不至於有梅毒那樣猛烈,竟至百無一免。即使同梅毒一樣,現在發明了六百零六,肉體上的病,既可醫治;我希望也有一種七百零七的藥,可以醫治思想上的藥原來也已發明,就是“科學”一味。隻希望那班精神上掉了鼻子的朋友,不要又打著“祖傳老脖的旗號來反對吃藥,中國的昏亂病,便也總有全愈的一天。祖先的勢力雖大,但如從現代起,立意改變:掃除了昏亂的心思,和助成昏亂的物事(儒道兩派的文書),再用了對症的藥,即使不能立刻奏效,也可把那病毒略略羼淡。如此幾代之後待我們成了祖先的時候,就可以分得昏亂祖先的若幹勢力,那時便有轉機,LeBon所說的事,也不足怕了。

以上是我對於“不長進的民族”的療救方法;至於“滅絕”一條,那是全不成話,可不必說。“滅絕”這兩個可怕的字,豈是我們人類應說的?隻有張獻忠這等人曾有如此主張,至今為人類唾罵;而且於實際上發生出什麽效驗呢?但我有一句話,要動戊派諸公。“滅絕”這句話,隻能嚇人,卻不能嚇倒自然。他是毫無情麵:他看見有自向滅絕這條路走的民族,便請他們滅絕,毫不客氣。我們自己想活,也希望別人都活;不忍說他人的滅絕,又怕他們自己走到滅絕的路上,把我們帶累了也滅絕,所以在此著急。倘使不改現狀,反能興旺,能得真實自由的幸福生活,那就是做野蠻也很好。——但可有人敢答應說“是”麽?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新青年》第5卷第5號,署名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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