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殘酷最惡劣的刑法:“文字獄”中最無辜的受害者------《邪惡的中國文化》

第八章    “文字獄”

何為“文字獄”?筆者把“文字獄”分為狹義和廣義兩種:狹義“文字獄”,以書寫文字治罪者;廣義“文字獄”,以言語或書寫文字治罪者,謂廣義“文字獄”。本文所說的“文字獄”,指的是廣義“文字獄”。
準確地說,“文字獄”是一種思想文化意識罪,是貫徹執行“教化治國、禮儀興邦”的儒家禮法製度的產物,是維護儒家封建帝王神權崇拜、帝王神權神聖不可侵犯,儒家封建神權崇拜、封建神權神聖不可侵犯的產物。“文字獄”貫穿中華民族整個文明史。

第一節   產生“文字獄”的原因

文化藝術是屬於儒家“教化治國、禮儀興邦”的治國思想理念的“三禮”。儒家上古聖人——帝王舜,“以夔為典樂,教稚子,直而溫,寬而栗,剛而勿虐,簡而勿傲,詩言意,歌長言,聲依水,律和聲,八音能諧,毋相奪倫,神人以和。”《史記·五帝》。初步正式把文化藝術納入禮教思想的範疇,讓它為儒家封建帝王神權崇拜的思想意識形態服務,文學藝術成為為儒家封建帝王神權崇拜的服務工具。
到了春秋時期的儒家聖人孔子時代,古《詩》三千餘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於禮儀,……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禮樂自此可得而述,以備王道,成六藝”《史記·孔子》。儒家聖人孔子,把上古時代流傳的三千多首詩歌,凡是不符合儒家封建帝王神權崇拜的禮儀要求的詩歌,不論它們的藝術價值如何,全都毀棄,僅僅剩下符合儒家封建帝王神權崇拜的詩歌,也僅僅采納三百零五篇。
這就是儒家聖人孔子,為了拍儒家封建神權的馬屁,親自毀滅中國的上古文化藝術。並且讓文化藝術完全成為,為“儒家封建帝王神權崇拜、帝王神權神聖不可侵犯”而服務的工具。
自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後,文化藝術徹底地成為儒家封建帝王神權服務的附庸。如此以來儒家的六藝:《詩》、《書》、《禮》、《易》、《樂》、《春秋》,都成為儒家封建帝王神權崇拜服務的思想文化意識的產物。自西漢的司馬相如起,詩歌等文化藝術,一般隻能成為替儒家封建帝王歌功頌德、塗脂抹粉、粉飾太平的文字。
因此,凡是不符合儒家封建帝王神權崇拜、儒家封建各級神權崇拜的思想文化意識的其它一切思想、言語、文學、音樂、繪畫藝術等,都屬於“大逆不道”、不可赦免的“犯罪行為”,幾乎與“謀反罪”等同。這就是產生“文字獄”的根源,它是“教化治國”的特有產物。

第二節    中國“文字獄”的起源

中國“文字獄”起源於舜帝。舜流放的“四凶”中的“二凶”,就是中國“文字獄”的開端。“少暤氏有不才子,毀信惡忠,崇飾惡言,天下謂之窮奇(即反對禮儀教化);顓頊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訓,不知話言,天下謂之檮杌(即不服從禮儀教化)。”《史記·五帝》。舜流放處罰的檮杌,就近似於後世的“腹誹罪”。

第三節    夏商周的“文字獄”

夏朝有“文字獄”的記載,關龍逢就是因為“文字獄”,而被桀屠殺。商朝“文字獄”的記載,已經不少,商紂王處罰的王子比幹,就是典型的“文字獄”。
周朝的“文字獄”已經泛濫成災。“(周厲)王暴虐侈傲,國人謗王。召公諫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史記·周》
儒家聖人孔子誅殺的“魯大夫亂政者少正卯”《史記·孔子》。是否屬於“文字獄”,史書語焉不詳,不可妄下斷言。但可以肯定“少正卯”與孔子的政見不合而被誅殺,而且是由於儒家禮教思想文化意識的原因;孔子因而隻做了魯國的三個月的代理宰相,而被迫去職;屠殺“少正卯”,引起各層魯國官員不滿,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孔子要求誅殺齊國的演員,就屬於典型的“文字獄”。

第四節     秦朝時代的“文字獄”

秦朝法律的“誹謗妖言罪”,就是產生“文字獄”的法律依據。中國曆朝曆代的法律體係中,一般都有這種類似的法律,直到今天的“鄧王朝”。
儒家和法家在秦始皇爭寵,導致“焚書”《史記·秦昭襄王、莊襄王》;儒生們遊說秦始皇上泰山封禪,“諸儒生議各乖異,難施用,由此絀儒生……始皇之上泰山,中阪遇暴風雨……諸儒生聞始皇遇風雨,則譏之。”《史記·封禪》,後來一些儒生為了拍秦始皇的馬屁,投秦始皇希望“長生不老”的迫切欲望,居然為秦始皇求“芝奇藥仙”,而不可得,最後誹謗秦始皇,而且逃跑,導致秦始皇龍顏大怒,而“坑儒”。《史記·秦昭襄王、莊襄王》。這就是秦始皇發動的“文字獄”的真相。
盡管秦始皇“焚書坑儒”,主動為秦始皇服務的儒士,仍然不計其數。被號稱為“漢初儒宗”的叔孫通,就是其中之一。
秦始皇的“焚書坑儒”,與舜流放的“少暤氏”與“顓頊氏”,以及孔子毀滅上古文化藝術,從精神思想意識底裏而言,以及主觀意識的最終目的,沒有本質的區別,他們都是為了維護帝王神權。隻不過秦始皇為了維護自己的帝王神權,錯誤地選擇了“文字獄”的對象:以中國傳統治國理念的分支——法家為主導,來打壓中國傳統治國理念的正統——儒家封建帝王神權崇拜的思想文化意識。所以秦始皇成為後世儒家譏諷的對象,他的“焚書坑儒”的暴行,被釘死在中國儒家思想文化為主導的曆史的恥辱柱上……而後世的朱元璋,比秦始皇更加暴戾,屠殺對朱家皇朝有些微二心的儒士,是秦始皇的幾百倍,因為他“尊儒”,卻沒有像秦始皇一樣“臭名昭著”而“名垂青史”。

第五節    漢唐時代的“文字獄”

自西漢的司馬相如起,詩歌一般隻能成為替儒家封建帝王歌功頌德、塗脂抹粉、粉飾太平的文字。漢武帝時開始出現“腹誹”的法律製裁。
漢唐時代,是中國曆史上比較開明的封建王朝,隻是零星出現文字獄。而且在中國最開明的唐朝,曇花一現地出現詩歌文章,不受控製的短暫時期,零星地出現描繪社會真實生活的情景的詩歌文章。如韓愈的《捕蛇者說》;杜甫的《三吏》、《三別》;白居易的《賣炭翁》等,寫出一些反映底層“芻狗”真實的痛苦生活的詩文。

第六節   宋朝文人的“氣節”

到了“重文輕武”的宋朝,文化藝術完全為儒家封建帝王神權服務。宋朝文人除了“風花雪月、無病呻吟”外,幾乎沒有描述社會真實生活的詩詞文章,尤其是底層“芻狗”的真實生活。北宋畫家張擇端所畫的傳世名作《清明上河圖》,純粹就是為內外交困的北宋晚期的儒家封建帝王神權塗脂抹粉、粉飾太平、歌功頌德的傑作。
南宋的陸遊、辛棄疾、文天祥,他們的作品似乎表現出他們的浩然正氣和錚錚鐵骨,然而,仔細分析他們的作品,毫無例外,都是為儒家封建帝王神權服務!尤其是文天祥,他就是深受程朱理學“存天理、滅人欲”思想文化意識束縛的封建士大夫的、對特定的儒家封建帝王神權家族愚忠的精神意識——即沒落、覆滅王朝的“遺民”意識 。

第七節    明清時代的“文字獄”

自從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開始大規模興起“文字獄”以來,“文字獄”就成為懸掛在中國讀書人頭上的、維護儒家封建帝王神權、神聖不可侵犯的屠刀。清朝統治者把“文字獄”這把屠刀磨得更加犀利,運用得更加熟練。
至於明清兩朝的“文字獄”的具體事例,相關的書籍介紹的太多,中國讀書人早就知曉,就不必一一列舉。

第八節    蔣家王朝的“文字獄”

蔣家王朝雖然沒有明目張膽、大規模地施行“文字獄”,但是有許多報社的關閉;文化名人和政治異見人士,的確是因為“言論文字”而遭受禍患;一些文化名人被國民黨的特務暗殺。

第九節    毛王朝的“文字獄”

在井岡山的蘇維埃政府有無“文字獄”,不敢斷言。屠殺AB團的成員高達十萬餘人,其中有無“文字獄”的受害者,不能肯定。
以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工作者座談會上的講話為標誌,“文字獄”這把維護以“馬克思的共產主義為表象、蘇式極權暴力獨裁統治為內容、中國儒家封建帝王個人神權崇拜的思想文化意識為核心基礎,完美結合而成的——毛澤東‘真正的治國思想’”的屠刀,就開始時時刻刻地威脅中國人的生命。
在1942年到1944年的延安“整風運動”中,數萬對中國共產黨忠貞不二的無產階級革命者,僅僅因為他們的思想意識,不符合毛澤東的個人儒家封建帝王神權崇拜——毛澤東“真正的治國思想”的要求,就慘死在這把屠刀之下。著名文化名人王實味就是其中的典型,他僅僅不過客觀地描述,在延安的共產黨高級儒家封建權貴集團的高人一等的奢侈享受生活的場景:“歌轉玉堂春,舞回金蓮步”。便被“文字獄”這把屠刀斬殺。
在隨後的毛王朝,毛澤東把維護自己儒家封建帝王神權的“文字獄”這把屠刀,運用得得心應手,數千萬稍有人類良心的中國知識分子,就是受傷在這把屠刀之下;數十萬稍有社會良知的中國知識分子,就是慘死在這把屠刀之下。
自從中國共產黨在大陸全麵執政後,出版社、印刷廠都被中國共產黨的儒家封建神權控製。在毛王朝時代,全中國僅僅出版符合“毛澤東‘真正的治國思想’——以馬克思的共產主義為表象、蘇式極權獨裁統治為內容、儒家封建帝王神權崇拜的思想文化意識為核心基礎的完美結合”的書。全中國所有文人都在胡編亂造,為毛澤東治理下的真正處於水深火熱、貧窮落後、百孔千瘡的“新中國”,塗脂抹粉、粉飾太平、歌功頌德的虛假文字;休想看到描述中國“芻狗”們真正痛苦無助的真實生活場景的文字。如果有人膽敢發表個人見解,“文字獄”這把屠刀立即揮向他的頭顱……
而且,毛王朝的“文字獄”,主要是針對擁有歐美資本主義的,自由主義思想文化意識的知識分子。毛澤東在全中國製造了大大小小的“文字獄”不低於十萬宗,其中最著名的有四次:第一次為1955年的“胡風反革命集團案 ”;第二次為1957年的“大鳴大放、百家爭鳴”;第三次為1962年的“反黨小說案《劉誌丹》”;第四次為1965年的“《海瑞罷官》案”。每案受害者都遍及全中國,總人數約百多萬,直接死亡達到十多萬。
值得一提的是毛王朝的四大“文字獄”之一的“《海瑞罷官》一案”:毛澤東為了維護自己的儒家封建帝王神權,而囑咐中國共產黨的禦用文人,以《海瑞罷官》為題材編寫成戲劇。這群對中國共產黨忠貞不二的禦用文人,沒有完全心領神會毛澤東“真正的治國思想”——儒家封建帝王個人神權崇拜真正的思想意圖,他們把海瑞編寫成不畏權貴、敢於麵折廷爭、維護儒家封建禮教法律的“海青天”形象,卻完全忽視海瑞不遺餘力地維護儒家封建道統、儒家封建帝王神權,和對皇帝忠貞不二的思想精髓……導致毛澤東的龍顏大怒,直接成為引發“文化大革命”的導火線……  
現在人們就能深刻理解,為什麽“文化大革命”中隻有八個“樣板戲”;每年新出版的小說、詩歌等都屈指可數。例如:擁有三千多萬居民的貴州省,從1949年到1979年,整整三十年間,才出版一部長篇小說。

第十節    鄧王朝的“文字獄”

在鄧王朝時代,雖然放寬文學藝術和言論自由的尺度,甚至在民間也出現攻擊和侮辱中共中央領導人的言論;但是“文字獄”這把鋒利的邪惡之刀,仍然懸掛在中國人的頭上方,隨時隨地地威脅著中國人的生命和人身安全,控製著中國人的思想文化意識形態,時時刻刻地驅除中國人的思想文化意識中的、非共產黨儒家封建神權崇拜的成分。鄧王朝大規模地處罰“文字獄”的事件,是“六四”天安門學生運動,和“法輪功”。因為“法輪功”修煉者的精神意識,不完全符合中國共產黨神權崇拜的精神思想意識要求,所以被作為“邪教”,而被暴力取締。
在鄧王朝裏,出版社仍然牢牢地掌握在中國共產黨的儒家封建神權手中,卻出現私人印刷廠,當偶爾出現在中宣部嚴格檢查中的“漏網之魚”時,即違背共產黨儒家封建極權統治的書遭禁時,這些地下印刷廠在利益的驅使下,也會繼續印刷這些所謂的“禁書”。例如《伶人往事》這部書。
然而,由於出版社被掌握在共產黨的儒家封建神權手中,自然被權力壟斷,出版書籍的內容,絕對不能與中國共產黨儒家封建神權崇拜的思想文化意識背道而馳。所以,對於書籍的文學藝術價值的要求,並不高。例如,著名女作家丁玲,她的早期作品的文學藝術價值,就比她投奔共產黨後的作品的文學藝術價值高。如《莎菲女士的日記》的文學藝術遠高於,她獲得“蘇聯文學獎”的《太陽照在桑幹河上》。幾乎所有的投奔中國共產黨的文藝名人,1949年就是他們藝術人生的分水嶺:在1949年之前,他們能創作出文學藝術很高的作品;從1949年之後,就再也看不到他們的像樣的作品。
由於出版社被共產黨的封建神權壟斷,對於出版刊物、書籍等的文學藝術的要求,又無特別高的要求標準,所以,中國大陸所謂的作家們,都是小圈子內的共產黨封建神權權貴們的禁臠。如果底層“芻狗”希望以自己的能力,擠入所謂的作家圈內討飯吃,非常之難,其付出的代價,非常人能想象,他們必須接受各種各樣的“潛規則”的束縛 。
幸好拜科學技術的發展之賜,許多沒有門路的“作家們”,不計名利地把自己的創作結晶,無償地發表在網絡上……這勢必會影響中國共產黨的禦用文人們的既得利益,更可能出現影響中國共產黨儒家封建神權崇拜的思想文化意識的作品,對共產黨的極權獨裁統治不利。於是乎一些號稱“名作家”們群起而攻訐:他們宣稱網絡上的作品,都是垃圾。如果站在歐美“民權至上”的角度來看待、這些中國共產黨禦用文人的作品,他們為共產黨塗脂抹粉、粉飾太平、歌功頌德的狗屁文字 ,才是真正的垃圾。
鄧王朝的“文字獄”的主要針對對象是新聞記者。也有地方官吏濫用職權構成“文字獄”的現象發生,例如:幾年前四川省的一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地方小吏,寫了一首諷刺縣委書記的詞,就被關進監獄。像這樣的“文字獄”,在中國現代社會裏經常發生。
鄧王朝初期的著名“文字獄”是“六四”天安門事件;江澤民時代的著名“文字獄 ”是“法輪功”的受害者;胡錦濤時代出現著名的“文字獄”,大概是“劉曉波事件”和“艾未未事件”……
  
補記:二零一二年的諾貝爾文學獎授予中國大陸作家莫言先生,據中國大陸媒體宣稱莫言先生的作品吸收、引進了拉美魔幻現實主義風格。
毫無疑問,莫言先生的作品的語言文字是華麗而優美的,但它根本沒有真正地反映中國社會現實,和真正的中國社會的思想文化意識。準確地說,莫言先生僅僅吸收了拉美的魔幻主義風格,在中國文壇混飯吃的莫言先生隻能如此,否則,他的作品根本就沒有問世的機會,還可能讓他吃牢飯,或者被“文字獄”斬殺……
莫言先生的作品就像擺在高級時裝店櫥窗裏的塑料模特兒,身上披著華麗而合體的時裝,戴著各種各樣的名貴飾品,卻沒有血肉、內涵、靈魂……這是中國大陸作家的自我約束、自我檢查、自我審查的通病。
如果諾貝爾文學獎評審委員會被自我限定在中國大陸的作家群裏評選一位獲獎者,莫言先生是當之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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