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亮醫生是可敬的烈士,他因為在武漢抗疫的最前線工作,救助新冠疫情患者,染疫殉職了。但至今有人,尤其是反華反共的美國政客和媒體集團和台獨分子,還在造勢消費李文亮,硬說他是“吹哨人”。事實是,他不是,真正的吹哨人是首先發現異常病毒,並立即上報醫院和有關防疫管理部門的張繼先醫生。李文亮隻是私自泄露張繼先剛剛上報後醫院內部獲得的疫情傳聞給部分親友,並強調不要外傳。行為上他隻是出於好意提醒親友小心,而並不想希望有關消息傳開,無意對公眾吹哨,但法律上私自泄露有關部門正在調查但尚未明確定性的重大敏感疫情,他是違法的,也有違醫生的專業操守,自己工作單位和行業內部的信息,尤其是影響社會的高度敏感信息不應該私自對外泄露。有不少人至今還在說他透露信息的行為救了很多人,但常理告訴我們,群體對敏感信息的自發反應往往是非理性的,麵對危險疫情的傳聞,在還不知道誰是病毒攜帶者和如何防範的情況下,人們無法正確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隻能紛紛四散逃離發現疫情的城市,而這些逃離的人中很可能有不少並不自知的病毒攜帶者,所以私自泄露這類危險信息,恐怕實際加速了病毒向武漢以外乃至全國的傳播。台灣的台獨政客和他們把持的媒體至今在炒作李文亮是吹哨人,動不動拿言論自由大作文章,混淆視聽。那麽,假如李文亮泄露的敏感疫情的事發生在台灣,他會怎樣呢?剛搜到一則幾個月前的台灣新聞,這報道印證了我憑常識的判斷,在台灣他的行為也是違法的,而且對他處罰恐怕會更嚴厲。
那篇報道這樣說:
“民眾不應私自發布疫情,依法應由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依據「實際疫情」發佈。”
請看看有關報道原文吧:
台商隱匿其行蹤曝光後,有網友胡亂臆測,擅自發布不實疫情訊息。(圖/記者郭俊暉攝)針對26日有網友在臉書擅自發布「有關境外移入第2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確診台商不實疫情訊息」,衛生局嚴正說明,傳染病疫情涉及公眾利益,民眾不應私自發布疫情,依法應由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依據「實際疫情」發佈。散佈傳染病疫情相關謠言或傳播不實疫情消息,依傳染病防治法最高可科新臺幣100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