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最牛老賴公安加公關,海內外華人殘喘度日艱 (轉載)

有人雲

如今活著就算福,無處申訴把氣呼,活著就比氣死好,無奈任由人吸老。海內海外我華人,辛苦勤勞攢休銀,百姓有苦仰望天,苟延殘喘度日艱。

江蘇省無錫瑞港國際大酒店,以承諾售後包租和十年150%回購為誘餌(包租是6%的固定年收益加上營業額超出6%部分的九一分成,業主占九成,物業占一成),誘導公眾購買酒店公寓。

可是房屋已經被瑞港暗地裏進行了抵押以及二次抵押,大批的業主不能拿到產權證。並且,廣大業主拿了一次租金後就再也拿不到租金。

廣大業主很難聯係上酒店開發商負責人,他們不接或掛斷電話,或稱人不在; 業主之間也很多互相聯係不上,因為信息封鎖。國內業主跑到江蘇省無錫市政府前申訴,5分鍾之內被警察驅趕(不走則會被抓),被安排到碩放街道和碩放派出所處理。據悉,無錫瑞港酒店負責人陳浩,公安出身,公關做得好;但凡有業主報警處理,還沒進行派警,陳浩這邊已經得到消息。街道和派出所隻做調解糾紛,事件無實質進展。國外業主不便經常親自找瑞港,就向無錫市公安局和無錫市統戰部申訴,結果也被安排到碩放派出所和無錫市僑辦處理,其皆告知業主需自己同陳浩協商。海內外投資者的血汗錢打水漂,申訴旅程又隻能折回原點。

據悉,無錫瑞港酒店負責人陳浩,對待業主態度還不錯。他主動提出寫協議書。據一業主講,陳浩給他寫了10多份還款等協議書,公章加手印,可就是無一次執行。據一業主講,民事法庭起訴,贏了官司,法庭判定每月退1萬5千元,可陳浩隻執行一次退款就再也不執行了。堪稱無錫最牛老賴。

人代會期間,無錫的業主繼續找到全國人大代表,該代表很謙虛地說他是單位推薦的,意思是不能指望他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回頭想想也確實是難為他,他又不是通過競選承諾說他要為民請願而當選的。

可是找誰有用啊?海內外華人歎息竟無一處可有效申訴。

據了解,房地產領域的承諾售後包租或回購屬於非法集資模式的一種;可是對於公安加公關的陳浩,至今無刑事問責。他把賣出的房子抵押出去,應對業主作民事賠償;可是實際上民事法庭判決不被執行,就連退款也不執行。海內外業主的養老血汗錢就這樣被騙術奪走了,申訴旅程又隻能轉回原點。

有人又曰:

瑞港酒店大騙子,售後包租坑業主,回購實乃非吸法,房證返租變泡影。希望政府早作為,嚴查騙子瑞港城,退還海內海外金,期待錫城變居宜。

 

推薦 閱讀:

售後返租涉嫌非法集資 官方提醒:切勿盲目跟風掉陷阱

  • 2016年01月22日 08時33分
  • 來源: 成都日報
  • 【字體: 中 小

分享到:

 

  “十年回租,十年返本”,這種宣傳售樓廣告曾一度吸引無數投資者的目光。據中國商業地產聯盟近期發布的報告顯示,自住宅限購之後,商業地產近年出現爆發式增長。目前已有部分涉足商業地產的企業開始使出渾身解數,來規避可能到來的資金斷鏈“暴風雨”,其中不乏采取“售後返租”等違禁手段突圍困局,但其中暗藏著的風險顯而易見。

  近期,某地區人民法院公布的涉及富麗華大酒店、五洲春天購物、威尼克商務酒店的百餘起售後返租維權案件,暴露出開發商當初的承諾變成了一紙“空頭支票”,“售後返租”成了坑害投資者的陷阱。根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以“售後返租”變相吸收不特定公眾的存款的,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若以此進行不當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的,涉嫌構成合同詐騙罪。成都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提醒廣大投資者,切勿盲目跟風貪念“發財夢”,要拒絕不良地產商開出的“高額返租”空頭支票。

  案例

  售後返租逾越紅線斂財傷民

  所謂“售後返租”也叫售後包租、售後回租,是地產開發企業為促進銷售,出售樓盤時與買家約定,在出售後一定期限內,由賣方企業以代理出租的方式包租或直接承租經營。按照開發商的承諾,投資者隻要購買商鋪產權,不用親自經營管理,每年就可輕鬆獲得商鋪總價10%左右的回報,幾年就可以拿回投資的本錢。

  黃大娘在2005年5月看到了五洲春天購物推出的“購買商場旺鋪返租”信息,出資購買了一套36.78平方米的房子。這套總價為55萬元的房子,僅需要黃大娘一次性付款36萬,剩餘的19萬元房款用租金進行抵消。開發商和黃大娘簽了一份10年租期的《商鋪租賃協議》,約定頭3年半租金歸開發商所有,以抵償19萬元房款,後6年半為有償租賃期,開發商按總房款55萬元的10%返還給黃大娘。

  2008年,佟先生也是看到了富麗華大酒店的“返租”宣傳後才出資購買了一套40餘平方米的房子。2008年,杜先生看到“售房返租”宣傳後,購買了“協和廣場”的產權式酒店,並與威尼克商務酒店簽署了10年期《租賃合同》,約定酒店每季度支付給自己6800餘元。

  “原來的五洲春天購物,是我們的財富夢想,但如今的五洲是我們噩夢的開始。”一晃9年過去了,黃大娘所購商鋪的產權證仍沒下來,開發商所承諾的收益也成了泡影兒。

  富麗華大酒店和威尼克商務酒店的投資購房者的遭遇,相對五洲春天購物的投資者還好些。開始幾年,富麗華大酒店的投資者佟先生還能按購房款的10%拿到租金,後來拖欠租金也開始頻現。2011年酒店提出了“5+3”方案,即把每年租金降至8%,其中5%以現金形式支付,3%支付酒店消費券,限業主本人來消費。即使這樣,酒店到2012年10月也出現了拖欠租金不給的情況。

  分析

  高回報返租實質是非法“吸資”

  “投資者隻注意到了高回報,對其高售價卻沒有保持足夠的警惕。”有業內人士分析,從投資風險角度來看,售後包租實際上是賣鋪的一種噱頭,更多的是開發商玩的一個財務技巧。從表麵上看,開發商開出年約7%、8%甚至9%的售後返租收益率,但實際上,隻不過是開發商玩耍“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把戲。

  這是一種高收益高風險的運作模式,即典型的“售後返租”,適用於大型封閉式商場。上述案例,就是典型的“售後返租”模式。現在更多的操作模式是通過委托第三方經營管理公司,開發商往往遊走在合法與非法之間的灰色地帶。“售後返租”看似能在投資者和開發商之間形成一個雙贏的局麵,但有很大的風險,一旦樓盤賣得不好或商鋪經營不善,已收到售款的開發商可能攜款跑路,投資者可能血本無歸。

  法律層麵也早已對“售後返租”(集資)行為給出明晰的界定。根據《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不具有房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為主要目的,以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涉嫌刑法第176條所指的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如果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售後返租”方法非法集資的,則涉嫌《刑法》第192條所指的集資詐騙罪;如果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簽訂“售後返租”為內容的合同作為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的,則涉嫌《刑法》第224條的合同詐騙罪;如果以“售後返租”為手段虛構事實詐騙公私財物的,則涉嫌《刑法》第266條所指的詐騙罪。

 

首頁 → 國內新聞

字號:

小中大

非法集資騙術翻新:據投資熱點編項目 騙人沒商量      中國新聞網

2016年05月31日 10:20 來源:半月談 http://i3.chinanews.com/2011/news/images/1.png參與互動 

  近期,“理財平台”接連曝出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其中幾起大案已被公安機關定性為非法集資。當前,大案頻發、涉案金額大、參與人數多,已成為非法集資的新特點。非法集資有哪些常見的騙術?投資者為何頻落陷阱?非法集資的危害到底有多大?近日,半月談記者在發案比較集中的一些區域進行了追蹤調查。

 

  騙術花樣翻新

  在近期頻現的非法集資案件中,違法分子騙術花樣翻新,經常根據所謂的投資熱點編出形形色色的“優質項目”,高息利誘,騙人沒商量。

  P2P平台編造項目融資。近年來,互聯網金融尤其是P2P網絡借貸機構野蠻生長,違法違規經營問題突出。不久前曝出的“e租寶”案,非法集資達500多億元,涉及約90萬名投資人。此類非法集資案往往通過虛構投資項目,采用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模式,為平台母公司或相關聯企業融資。先歸集資金,再尋找借款對象,私設資金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些平台私設資金池,違規自融自擔,宣稱風險備用金由銀行監管,卻未充分披露相關監管信息,以高息為誘餌,進行集資詐騙。

  打“養老”旗號誘騙。時下,不少投融資中介打著“養老”旗號非法集資,有的以投資養老公寓、異地聯合安養為名,以高額回報、提供養老服務為誘餌,引誘老年群眾“加盟投資”;有的則通過舉辦所謂的養生講座、免費體檢、免費旅遊、發放小禮品方式,引誘老年人投入資金。2015年,一家名為成吉大易的公司在國內多地借“養老項目”為名進行集資,誘使許多老人參與,最終卻“人去樓空”。

  號稱內購VIP實則房企變相融資。一些房地產企業在項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有的甚至是項目還沒開發建設,就以內部認購、發放VIP卡等形式,變相進行銷售融資,有的還存在“一房多賣”。

  房地產領域的非法集資模式還有承諾售後包租或回購、項目融資兩種形式。手法是將整幢商業、服務業建築劃分為若幹個小商鋪進行銷售,通過承諾售後包租、定期高額返還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後回購,誘導公眾購買。一些房地產企業以房地產項目開發等名義,直接或通過中介機構向社會公眾集資。

  以股權眾籌、買賣原始股等名義行騙。此類騙術往往打著境外投資、高新科技開發旗號,假冒或者虛構國際知名公司設立網站,並在網上發布銷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開發高新技術等信息,虛構股權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許諾高額預期回報,誘騙群眾向指定的個人賬戶匯入資金,然後關閉網站,攜款逃匿。

  地方交易場所包裝理財產品向公眾出售。目前有的電子交易場所通過授權服務機構及網絡平台將某些業務包裝成理財產品向社會公眾出售,承諾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涉嫌非法集資。

  假借“互助計劃”收取小額捐助費用。一些以“某某互助”“某某聯盟”等為名的非保險機構,基於網絡平台推出多種與相互保險形式類似的“互助計劃”,但這些所謂“互助計劃”隻是簡單收取小額捐助費用,沒有經過科學的風險定價和費率厘定,不訂立保險合同,更不具備合法的保險經營資質,相關承諾履行和資金安全難以保障。

  萬變不離其宗

  盡管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資披著各式“馬甲”,但萬變不離其宗。廣州市金融局有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非法集資行騙,無一不經過畫餅、造勢、吸金等環節,即承諾高額回報、虛構或誇大投資項目、虛假宣傳造勢等,讓投資者一步步落入陷阱,不能自拔。

  。。。。。。

【編輯:葉攀】

 

 

          無錫瑞港大酒店住房公寓-包租回購銷售-涉嫌欺詐違法             知乎

無錫瑞港大酒店住房公寓-包租回購銷售-涉嫌欺詐違法

吳吸

吳吸

太湖明珠網由返璞歸真saber 於 2020-1-22 15:53帖 編輯

背景介紹:無錫瑞港國際大酒店住房公寓銷售從2018年年中開始,至今一年半有餘,出售對象暫時稱為A棟(3)、B棟(4),每棟層高12,單層10-12間,麵積大小不一,範圍30-70平米,銷售金額超千萬。

合同簡介:根據購買房屋實際麵積的成交額,包租:每年按6%的收益回報,年中年末兩次打款至購房人指定賬戶,超出6%部分一九分成,業主占九成,物業占一成。包回購:10年150%回購。

出現端倪:最早全款購買的業主(2018年開盤後),收益從2019年年初發放,此時開發商拿著募集到的資金,挪出部分給業主發放,這也是唯一一次履行合約發放,但從2019年年中第二次收益開始,部分業主沒有收到收益打款,瑞港開發商實際操作人員陳浩、朱苗紅就開始了長達一年多的欺詐之旅,關係不一般的倆人聯手主演二人轉,欺詐手段包含但不局限於如下內容:

朱苗紅:陳總不在,打款需要陳總回來才能辦理;收益沒有分紅,不能公示經營情況;

陳浩:我不在瑞港,等我回來再處理;財務辭職了,正在找新的財務到位後打款;最近資金有點緊,會晚一點;

暗度陳倉:業主買房需經過如下階段:簽訂書麵合同、網簽繳費辦理不動產產權證,根據查詢到的情況,沒有完成網簽的業主,房屋已經被瑞港暗地裏進行了抵押以及二次抵押,大批的業主不能拿到產權證

進展過程:隨著越來越多的業主拿不到收益、辦不了產權證,業主們終於忍無可忍,準備開始維權,但是由於瑞港長期封鎖業主的相關信息,業主們隻能通過個人展開行動,包含但不局限於:找碩放街道尋求幫助並調解;無奈報警找碩放派出所出麵協調;準備材料進行起訴。

遭受阻礙:首先碩放街道對瑞港有偏袒,瑞港在公關方麵能力出眾,首先籠絡了一位業主白士傑,通過利益推動白士傑作為業主代表,碩放街道正好順水推舟,隻承認白士傑為業主代表,既然是代表,總得得到業主認可,但是業主們大多數都不知道有此人,如何成為業務代表?因此,雙方的緊密配合讓業主十分無奈;其次碩放派出所和瑞港的關係不一般,但凡有業主報警處理,還沒進行派警,陳浩這邊已經得到消息,由於派出所隻調解糾紛,不涉及經濟問題處理,因此往往無效,最後就隻剩下起訴這條慢慢長路。

損失情況:從大到小了說,房屋被瑞港事先進行抵押,業主先期交了大筆資金而不能辦理房產證;瑞港巧立名目收取合同外的裝修費用;業主拿不到租金收益、分紅以及逾期收益違約金;瑞港擅自收房屋維修金;長期無法聯係上當事人,成千上萬的未接電話,業主的精力...

尋責對象:

1.瑞港酒店涉事人員:陳浩、朱苗紅

2.碩放街道:縱容瑞港通過租金利誘欺詐業主,不予受理和幹預任由瑞港繼續詐騙;

3.碩放派出所:在有業主報案,明知瑞港惡意拖欠房租收益和通過租金利誘詐騙的情況下,不積極協助大多數業主維權

涉事人員:

陳浩(老賴) 瑞港實際控製人,財務總監 139061*0229 蘇B***H6 寶馬

朱苗紅 瑞港酒店公寓財務 135850*2165 蘇B***5Q 馬自達六

發布於 05-04

所有跟帖: 

人在海外還投資中國的下場就是這樣。 -hkzs- 給 hkzs 發送悄悄話 hkzs 的博客首頁 (71 bytes) () 07/25/2020 postreply 01:39:32

哪都有騙子,別信天上掉餡餅的好事,怎麽就會“殘喘度日”了? -看戲人- 給 看戲人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25/2020 postreply 07:15:46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