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wada都允許沒有資質的人來踩血樣,那wada的機構本身就有問題,你拿自己管理不合理來指責別人。孫楊以前隻是抗議,沒有據撿並不能作為指責這次據撿的理由。騙子第一次騙你你沒理會,第二次騙你就合法啦?
如果血樣不是合理獲取的,就不是檢方的財產。如果有人騙了你的東西,就變成他的財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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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共對規則的理解, 或是真不懂, 或是故意裝傻。問題是之前60例可以, 偏偏這次不行。那是法規, 即使被騙了, 也不能不讓帶走。 -PrimeryColor- ♀ (59 bytes) () 03/03/2020 postreply 09:41:09
• Tampering 從孫獨自上衛生間就成了了。即使其他什麽都沒有發生, 他也死定了。 -PrimeryColor- ♀ (73 bytes) () 03/03/2020 postreply 09:4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