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17日 星期五 晴
上午8點半鍾左右,恒立公司的張亞輝老人和老伴來我家。
此前,張老來過3次電話,說是要來感謝我的。
我說:我不認識你,不存在有什麽感謝!我沒有同意他來。
今天早上7點多,他又來電話,說,我86歲了,死前一定要見你一麵。
聽他如此說,我同意了。
他和老伴手上拎著袋子:香菇,黑木耳,蓮米。兩瓶茅台酒。
就坐後,張老說:我是臨湘人,1957年大學畢業,分配在洛陽拖拉機廠……1985年作為技術人才引進嶽陽恒立,老伴在農村當民辦教師……引進我時,答應解決城市戶口,安排工作……拖了好幾年,找了好多領導……最後是你批字,一個星期就解決了……老伴在食堂上班……解決我家庭大困難……我安心工作,在技術上五項專利,為國家作了貢獻……現在三個兒子都搞的好,兩個在上海,有房有車,三兒子在中石化……這都與你當年批字有關……8964你受審查受冤……我心裏好難受,三十多年了,一直想看看你,感謝你……後來聽說你死了……我到外打聽你埋葬在什麽地方,想到墳上瞌頭……半年前,聽說你還活著……今天終於見到你了……
我說:張老,你說的事我毫無記憶……解決你老伴的工作,是應該的,是職務行為,不存在對我個人感謝……,
……
臨別,張老從口袋拿出一個紅包和一張紙條,說:我是發自內心,感謝,感恩,三十多年了,今天總算了卻心頭願……
我說:紅包和酒不能受!
……
老倆口走後,我尋思:官員為百姓辦事,原本是應盡之責,可百姓為什麽要感謝官員?中國百姓什麽時候才能有權要求官員為民辦事,沒辦好,就批評,就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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