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要看一點點事實。1:西方社會根本沒有倫理道德這麽回事,因為沒有西方文明根本沒有“是非、善惡、對錯”的觀念。

來源: 流沙河上 2019-12-18 13:31:01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8850 bytes)

總要看一點點事實。1:西方社會根本沒有倫理道德這麽回事,因為沒有西方文明根本沒有“是非、善惡、對錯”的觀念。就講這一點。

一:看西方的上帝的言行

聖經裏上帝的殘暴、殺戮與瘋癲

    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 (撒母耳記上 15:3)

    拿你的嬰孩摔在磐石上的,那人便為有福。(詩篇 137:9)

    飯前不洗手(馬太15:2),不考慮未來生活(馬太6:25),詛咒無花果樹(馬可11:12)。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馬太10:34-37)

    《聖經》裏類似的段落還很多。看不出耶穌哪裏偉大。耶穌的確說過一些好話。可是如果通過四部“福音”全麵地看耶穌這個人,你就會認為他是個精神極度分裂的瘋子。他所倡導的東西,隻有在世界末日馬上就要到來的時候,也許才是合理的。他也說過世界末日在他生活的時代就會到來(馬太16:28,馬可9:1,路加9:27)。他的時代已經過去兩千年了,可是世界末日到來了嗎?

    以色列人擄了米甸人的婦女孩子,並將他們的牲畜,羊群,和所有的財物都奪了來,當作擄物,又用火焚燒他們所住的城邑和所有的營寨,把一切所奪的,所擄的,連人帶牲畜都帶了去,。。。摩西向打仗回來的軍長,就是千夫長,百夫長,發怒,對他們說,你們要存留這一切婦女的活命嗎?。。。你們要把一切的男孩和所有非處女的女子都殺了。但女孩子中,尚是處女的,你們都可以把她留給自己。民數記 31:9-18

    這就是《聖經》裏,上帝選擇的人,先知摩西的所做所為。那些女孩不但要目睹她們父母兄弟慘遭殺害,而且還要受到凶手們的奸淫。而這些巨憝們,是上帝所選擇保護的人。

    亞伯拉罕和耶弗他為了服從上帝,連自己的子女都能犧牲做人祭(創世紀 22:2-8,士師記11:29-33)。隻要上帝許可,連吃奶的嬰兒都能殺戮(撒母耳記上15:3)。如果新婚之夜,新娘不是處女,《聖經》說她應在她父母門前被石頭砸死。(申命記,22章,21節)尚未訂婚的處女若被人強奸,強奸須付給女子的父親五十個銀圓作聘金,娶她作妻子。(申命記,22章,29節)

    凡用棍子擊打奴隸,無論男奴或女奴,以致奴隸立刻死亡的,必須受罰。如果奴隸過一兩天才死,主人就不必受罰;他在財產上的損失就是他的懲罰。(出埃及記,21章,20-21節)

    奴隸必須服從奴隸主,若奴隸主是基督徒,就更應服從。(提摩太前書,6章,1-2節)

    英語欽定版《聖經》(King James Bible)民數記 31:17-18

    Now therefore kill every male among the little ones, and kill every woman that hath known man by lying with him. But all the women children, that have not known a man by lying with him, keep alive for yourselves.

    這裏說得明白,摩西要求手下把米甸人的男人都殺了,非處女(已於男人同床)的女人也殺了,處女可以留給自己。而中文《聖經》這段說得就溫和多了,也沒那麽惡心。所以,你們要把一切的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子都殺了。 但女孩子中,凡沒有出嫁的,你們都可以存留她的活命。是否是處女,被翻成是否出嫁。留給自己,翻成留她活命。“for yourselves”根本沒翻。

    要想真地對基督教保持一些好感,恐怕更應該讀中文聖經。

    西方,是某宗教徒基本上已經就剩個標簽了。天主教徒真地認為他們的聖餐的麵包和酒變成了耶穌的肉和血嗎?天主教的教義是聖餐的麵包和酒在神父祝聖時變成了耶穌的肉和血。這不是比喻,而是應按字麵理解(literally)。這叫“transubstantiation”。 按這個信仰,天主教徒豈不是吃人肉喝人血了?而且吃喝的還是他們救世主的血肉。有多少天主教徒真信仰這個?想接受和“理解”《聖經》,需要放棄的東西太多嘍。

   馬克吐溫曾說過:治療基督教的最好藥方就是讀《聖經》。奧威爾說過:一切專製政治,歸根到底都是神權政治。若是真有哪個世俗的政權,以真正的無神論者或自然神論者(如伏爾泰,潘恩,富蘭克林,傑斐遜,等)的思想教化大眾,而後整個社會陷入血腥動亂,貧困,那麽可以拿這個例子來批評無神論。

    彼得前書 2:13-18。這段要求人順從君主,奴隸順從奴隸主。內戰前,南方反對廢除奴隸製,理論依據幾乎毫無例外都來自《聖經》。完整地讀完四部福音而全麵地看耶穌,很自然的結論就是他是個神經極度分裂的人。《聖經》裏很多東西都是矛盾的。所以幾乎所有的觀點(即使是兩個相反的觀點)都會在《聖經》裏的某一段找到理論基礎。可是這又能說明什麽呢?無非是《聖經》本身語無倫次。

    美國總統《獨立宣言》的最主要的作者是托馬斯傑斐遜說“基督教膜拜的對象,是一個不尋常的個體,殘忍,睚眥必報,任性和不公。”。

   “原諒寬容,不說謊,謙虛不說大話,愛人樂於助人乃全人類公認的美德,如何成了基督教獨有?

    還有什麽科學探索是基督教。賽先生和德先生都是起源於基督教以前的希臘。基督教一到歐洲,就使其進入了黑暗的中世紀,德賽德發展嘎然而止。科學最重要的精神就是質疑。可是哪個宗教鼓勵質疑呢?伽利略是受哪種勢力的折磨的?哥白尼為何臨死前才發表日心說?

    還有什麽一夫一妻是基督教的。基督教前的古羅馬和古希臘,都是實行一夫一妻的。自然的男女比例,是接近1:1的。所以,如果不是一夫一妻,實際的性比例不平衡到一定程度時,社會就是動蕩的。所以,一夫一妻是社會發展的必然,沒有基督教一樣會發生。

    313年,羅馬帝國皇帝君士坦丁承認基督宗教是合法的,基督教大興。公元392年,皇帝狄奧多西一世頒布命令,廢除一切舊有的宗教,關閉一切氏族神廟,禁止一切異教活動,隻有基督教才是唯一合法的宗教.於是,基督教正式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不到一百年,歐洲就進入人類曆史上最黑暗、最反動、最長久的千年中世紀(約公元476年~公元1453年)。要了解歐洲的千年中世紀,可以看文章:不看歐洲史不知道什麽是無恥

    “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上帝要人類絕對崇拜,絕對服從。上帝享受世人的一切崇拜,但祂卻不管人間事,還要祂的子民絕對服從人間一切有權有勢的人。上帝既不會為祂的子民在人間主持正義,更不會為祂的子民在天堂主持正義。因為隻要信上帝,人間的一切罪惡都會得到赦免,就一定能進天堂。所以基督教徒在人間可以毫無忌憚,做盡一切壞事。如果沒有信上帝,不論你再好,再完美,也一定要進地獄。更可怕的事,上帝是萬物的主宰,祂創造了萬物,也決定萬物的思想與行動。所以一個人信不信基督教,也是由上帝決定的。

二:西方文化、文明

    西方文化與文明有一個根本性的,巨大的黑洞:西方沒有一套光明的、進步的、人性的思想理論標準,老百姓可以用來衡量、監督世俗權力,淘汰不合標準的王朝。曆史上,無錢無勢的老百姓在統治者的麵前,從來都是弱小的、卑微的,無助的。不論是在物質世界裏,還是在精神世界裏,他們都沒有任何反抗的力量。千年的、穩如泰山的、世世代代傳下去的貴族統治用“權勢決定一切”鍛造了西方社會和西方文明。現世的權勢成為世俗世界一切(人事物情)的最終裁判者時,最後決定他們統治範圍內的事實,真假,是非,善惡。

    我們先看西方文化的政治理論與意識形態,再看西方的曆史事實。我寫的既是西方文化,也是曆史事實,並且同西方今天的現實是一脈相承的,是吻合的。諸位可以用自己的知識,自己的見聞,自己的親身經曆去驗證。

3.1:在思想精神界西方沒有光明、進步、人性的理念

    西方文明沒有華夏文明的道統,代替道統的是神統。基督教是西方文明的基礎。從曆史的發展來看,西方社會的最終裁判者是基督教的神:上帝。上帝是有形的,具體的。《聖經》裏清清楚楚地記載祂做的一些事,說的一些話。上帝是至高無上的,祂說的話,做的事是神聖的,絕對正確的。然而隻要你讀一下《聖經》,你就發現基督教的上帝與人類詛咒的惡魔唯一的不同就是神的力氣更大,能打贏對手。上帝的行為與道德用任何文明的標準來衡量都是極端壞的。可以看文章:基督教上帝的一些事實

    基督教認為人一生下來就是有罪的,而且那個罪才是最大的罪。人的一切罪(原來的罪加上後來犯的罪)是人類自己不能解決的。唯一的出路是靠上帝。隻要一信上帝,人的一切罪不但都解決了,而且不是任何問題。所以基督教徒可以毫無忌憚,做盡一切壞事(最近有一位牧師,發現得了艾滋病後強奸了30名五到十歲的女童,還堅信自己一定能進天堂)。如果沒有信上帝,不論你再好,再完美,也一定要進地獄。上帝是萬物的主宰,祂決定人的思想與行動。所以一個人信不信基督教,也是由上帝決定的。也就是說,誰上天堂,誰下地獄,在很早很早以前上帝就定好了。

    “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上帝要人類絕對崇拜,絕對服從。但祂卻不管人間事,還要求人民服從人世間的一切權勢。人靠權勢作惡,基督教肯定世俗統治者的權力,庇護人世間權勢的一切罪惡。他們的一切罪惡在宗教神學上,在倫理道德上,在文化、風俗習慣上都是站的住的。上帝對人類沒有任何責任,在任何條件下人類都沒有任何權利,任何理由要求、指責、反抗上帝。上帝建立了一個準則,人世間的統治者,也象上帝一樣,既要統治下的人民絕對服從,又不對人民有任何責任。這樣下來,人世間的唯一重要的、唯一起作用的是物質實力:即權勢。你隻要能統治別人,你就可以要求他們絕對服從,而且不必負任何責任。西方人在殖民地不就是這麽做的嗎?!

    (1)上帝是不講(實際上是反對)“是非、善惡、人性”的。祂根本不以這一套標準來獎罰人世間的事與情。沒有神的力量起作用,“是非、善惡、人性”在西方沒有強大的精神的力量的支持。它在社會的作用是微弱的。(2)在現實的、物質的利害得失上,統治者並不用它來獎罰人民,約束官吏,自己更不實行。“是非、善惡、人性”與人生前的一切獎罰,與人死後的一切獎罰都沒有關係。它不能對人的言行有影響,也就沒有社會作用。在上帝的天堂,在權勢統治的人間,公平正義是毫不相關的事。必然結果是在西方人的現實生活中,在他們的思想裏,是沒有是非、正義這麽回事的。所以在基督教思想指導下的社會沒有“是非、善惡、人性”為核心的政治理論與倫理道德。

    與華夏文明相比就更明顯了。(1)在中國民間實行的儒道佛,作為一種宗教,宣揚的是因果報應。常識如:“福善禍惡”,“禍福之來,必象其德”,“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後世果,今生作者是。”。其核心是佛教的業。在人的生死輪回裏,唯一永遠伴隨著你的,而且是唯一決定你以後人生的禍福的是你的業(你自己的一切行為)。以後的好事,壞事,並不能改變你以前的業,隻能再增添新的業,得出一個新的總和。(2)“是非、善惡、人性”為核心的政治理論與倫理道德是一種強大的精神力量。老百姓可以理直氣壯地同皇權,政權,民意,神權相抗爭。一部二十五史,處處皆是,老百姓敢於麵對權勢,要求公平正義的最大勇氣、最大力量是中國政治理論的道德傳統。當玉皇大帝不願意祂的女兒們嫁給凡人時,小老百姓都堅信玉皇大帝是錯的。當人民確定廟裏的一座神像是做了壞事,人民會敲鑼打鼓地去將祂砸碎的。

    隻要仔細分析一下中國社會對讀書人的態度,就有深刻體會。如果說中國文人是主攻社會科學的話,那麽華夏的道統是所有的社會學知識的一以貫之的、唯一的大綱。道統是中國社會的政治理論,哲學思想,神學宗教,倫理價值,司法禮儀的基礎與根據。國人尊重讀書人是源於尊德重賢。要讀書人治理國家,是因為他們講道理,有品德。讀書人不講理,要被天下的人唾罵,所以春秋備責賢者。漢武帝任用公孫弘為丞相,開始了中國王朝的正統:選賢能的讀書人為政府首腦,統領天下官員,實際治理國家,向皇帝、向天下人民負責。中國王朝的理想的運行模式是“聖君賢相”:即黃帝垂衣裳而天下治。

    西方從來既沒有這種曆史,也沒有這種文化、思想。誰治理國家?世世代代永遠不循環的貴族。統治者尊重誰?統治者尊重為他們保天下的騎士。隨著西方政治製度的穩定(主要是意識形態的功能),統治者對騎士的依靠減少,統治者對騎士的尊重就跟著同步減少。老師不受尊重,曆史上多半以奴隸身份依附貴族。學生象老師學的隻不過是知識,技術,掙錢、糊口的工具而已。既然是為了掙錢、糊口,那麽提供掙錢、糊口的機會的老板當然比老師重要得多,高貴得多。這個傳統一直保持到今天。在工作單位裏麵,能決定你掙錢、糊口的經理要比“民主自由人權”,要比選舉的議員、總統更實在地控製你,欺淩你。老百姓迫於生活,打掉了牙齒和血吞到肚子裏。歐洲、澳大利亞這幾年有很多報道,一些打工的人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自願地、“民主自由人權”地同任何有一點小權力的人們上床。而工人們所拿的隻不過是政府法律規定的最低工資。可見“民主自由人權”從虎皮大旗到小老百姓的真實生活,已經沒有什麽實質了。

    道之所在,師之所在也。所以中國人尊重老師。由尊重老師開始,培養成一個習慣:尊重道理。所以中國的老師是先教學生做人,再教學生知識。從皇帝(太子),大臣,到老百姓,都是這麽教的,也都是這麽學的。而西方的老師隻談知識,根本沒有傳授“是非、善惡、人性”的做人。西方貴族對人民沒有任何責任,卻世世代代永遠統治下去,是不合理的,不正義的。他們要世世代代地統治下去,就必然要反對“是非、善惡、人性”。西方沒有“是非、善惡、人性”是必然的。東西文明的高低不是立見嗎?

    中美在抗美援朝的談判時,中方準備了一大推道理,事實。美國人很簡單,讓朝韓雙方在各自的盟友的支持下打起來,能打到那裏,那裏就是朝韓邊界線。談判,隻不過是用“文的形式”找出那個邊界線。想當年,西方列強侵犯中國時,中國的儒學出身的官員們在同西方打交道時氣的吐血,因為西方人隻講勢力,不講道理。西方今天的行事準則仍然是一脈相承的。

3.2:在現實的物質世界,西方社會的最終裁判者是權勢

    隻要信上帝,基督教不但庇護世俗權勢的一切罪惡,而且讓統治者的一切行為合法,合理,合神的旨意。蘭德的著作在美國的影響僅次於《聖經》,她的觀點就更露骨了。所以西方的權勢階層都是堅定地擁抱基督教。基督教統治帶來了歐洲千年黑暗史。那個時代社會的政治、法律、禮教、倫理道德、文化習俗、哲學都是根據《聖經》決定的。歐洲文藝複興是要從萬惡的神權統治中解放出來。資本主義推翻了基督教統治,自己一掌權,立即將基督教請回來,高高地供在上麵,成為資本主義政權的保護神。美國內戰時,南方邦聯的口號是“上帝是我們的辯護者”。為奴隸製度辯護的論據完全出自《聖經》。婦女平權運動中,反對者都是引用《聖經》裏女人要服從男人的話。希特勒在《我的鬥爭》裏說清洗猶太人就是按上帝的意誌行事。納粹士兵記著上麵刻了“上帝與我們同在”(Gott mit uns)的皮帶,去犯喪盡天良的罪惡。美國國父,憲法的起草人沃爾特·普萊相信“種族滅絕是上帝旨意”。德國納粹和世界上的一些種族主義者就是這種思想的信奉者。產生這些曆史事實的土壤是以基督教為基礎的西方文明,這個土壤今天並沒有本質改變。

    基督教要求人民屈服於世俗權力,“凱撒的歸凱撒”。曆史中,大大小小的土財主將歐洲分成許多莊園。在每一個莊園裏,土財主就是小號的國王。上帝賦予他們人世間的一切權力。天上的神權從來不管製這些土財主,人世間也沒有一個國王或大財主過問他們怎麽樣統治手下的人民。沒有一個講理的地方(沒有倫理道德),可以勸誡、管製這些土財主。他們是人間一切對錯、一切道理的最終裁判者。大小財主之間會有矛盾,但在對付農奴反抗時他們是精誠團結。農奴們分成一塊一塊的,很難團結一致,不構成有實質意義的力量,所以貴族的力量是壓倒性的,貴族的統治能夠穩如泰山。蘇聯在十月革命勝利之後,英、法、意、美、日等國軍隊支援俄國的反布爾什維克政權的戰爭,就是出於同樣的心態。

    起初,西方成千上萬大大小小的貴族如中國占山為王的土匪,他們是用拳頭決定人間事務。歐洲文藝複興不僅是西方曆史,同時也是全人類文明史上的一個最偉大的進步。從此之後,西方逐漸由“比拳頭”過度到“數人頭”決定人世間的事務,但就是沒有象中國那樣,用道理、對錯、善惡決定人世間的事務。宋人洪邁《容齋隨筆》談論到秦、漢、唐、宋,皇帝與大臣討論好的,在朝廷上製定的政策方針,詔書頒發全國後。受到小吏或士人的批駁,朝廷收回詔令。小民之所以理所當然地批駁,皇帝也理所當然地改正:道理之所在也。這在西方如同天方夜譚。

    西方從來沒有一個道義(道理),人民可以名正言順地要求政府(權貴)有“是非、善惡、人性”地管理社會;人民沒有任何物質力量,可以和當權者抗爭。西方有錢有勢集團的權力是絕對的權力,絕對的獨裁,絕對的腐敗,絕對的黑暗。

3.3:以司法為例看西方社會

    西方的司法必然與其文化相對應。西方的法律是神聖的,這既是政治規定,也是西方統治者長期以鐵腕手段,以不容任何懷疑的,絕對地鎮壓任何不聽從政府法律行動的成果。中國人到了美國,馬上就學會絕對的,無條件地服從警察(文章:從警察暴打16歲高中女生所看到)。被捧為“神聖的”的西方法律,實際上同神聖一點關係都沒有。如果司法規定以兩方打架勝負判斷案件,西方人民一樣接受司法的神聖性。501年日耳曼規定在審判中可以通過決鬥判定案件。“決鬥法”很快在歐洲普遍實行。直到十二世紀末,英國率先廢除了“決鬥法”。逐漸地直到十七世紀,司法決鬥才退出歐洲的司法舞台。要如何黑暗的社會,要如何高壓的統治,人民連動物都需要的公平正義都不要了,還信奉沒有公平正義精神的司法是“神聖的”。是的,動物都需要的公平正義,都會判斷是不是公平正義;但西方人不需要,也不會判斷。請看一個用猴子作實驗的視頻:Capuchin monkeys reject unequal pay

    權勢階層按照自己集團的利益製定各種規章製度、法律,無論這些規章製度、法律的對錯、是非、善惡、人性,人民都必須象敬畏神那樣敬畏法律。這就是西方崇拜法律,信奉法律是神聖的起源!西方法律是神聖的問題是:在肯定法律權威的同時,將否定道理、違反人性、甚至本身就是不公正的法律正當化。這種文化是與人類文明背道而馳。司法隻要堅持程序公正就行,它的實質(有一個公正的判決)竟然變成毫不重要。荒唐嗎?其實一點也不荒唐。程序公正神聖化是有權勢的階級在後麵長期不懈努力的結果。誰是最大的贏家?能玩得動程序,而且保證它公正,受益的人當然是精英們,還有能讓精英們為他們效勞的有錢有勢的人。所以西方所談論的公平正義同中國的公平正義是兩碼事。我討論過西方司法(西方司法公正嗎?西方司法公正嗎(2)?西方司法公正嗎(3)?西方司法公正嗎(4)?)。

    西方在國會辯論中,在製定政策、爭奪利益中,甚至在司法調查中,否定、攻擊一項政策,一個事件,一個判決,通常是與事件本身的“是非、真假、善惡”沒有關係,百分之一百取決於自己或集體的立場。治理國家的政客將這一點做到極至。民選的政客能這樣做,必然造成一種社會的風氣:所有人都跟著學。這樣做肯定不犯法,也肯定免於責任,當然還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你去看內部的操從,各級有權勢的人是跟著政客學。麵對任何事實、任何道理,都能找出借口,沒有道理還氣忒壯為任何觀點辯論。這是很可怕,也很可悲:民主社會的結黨營私與操縱,“事實,真假,是非,善惡”是主觀的,是由態度,利益決定的。這種風氣,甚至已經蔓延到學術界。

    今天,對於90%的美國人民而言,他們的意見(讚成也好,反對也好)對國會立法的影響是微不足道的,是零(視頻:美國政府代表人民嗎?)。這個事實很重要,因為實際上是有權勢的人(1%)控製了法律。他們作為一個集體,將自己集團的利益用法律規定下來,並將為他們謀私利的法律神聖化。西方居然能成功地讓99%的人民接受它,還認為這一切都是合情合理的。

    除了司法,權勢集團是依靠潛規則,是通過人民不得不賺錢糊口養家的生計來控製人民的:即在生產勞動中。對白領,上層人士來說,違背了你工作大環境的潛規則,你就混不下去了,在專業世界找工作更難。不信,你調查一下在西方那些沒有團體在背後支持的,出來講實話的人的遭遇。(1)美國最著名的女記者海倫托馬斯的遭遇。她的遭遇是合法的,合潛規則的,因此有權勢的人可以用同樣的手法毀掉任何不聽話人。(2)澳洲一個牧師Gerald Ridsdale能性近侵一千名兒童。在一個有一點可能伸張正義的地方,一千名兒童,他們的家長,親人,擔心自己的小孩的家長,還有各種人權機構會不去討一個說法?到了這個規模的事情還能掩蓋怎麽久,什麽黑暗不能掩蓋?中國人能知道西方的真相嗎?

    社會學界有一個難題:為什麽西方國家能在民主製度下穩定運行,而其他許多地方引進民主後,就會出現混亂,倒退。一是潛規則。西方民主成熟了,在正常情況下是按照潛規則有效地管理人民。那些偉大、美麗的口號是給外人看的,同人民的生活,特別是生產勞動生活是沒有關係的。要理解潛規則的運行,可以研究日本社會。日本可以引進任何規定、法律,但日本社會總是可以一切照舊運行,因為起作用的潛規則並沒有變。二是法律(即政府)的權威。人民無條件地、絕對地服從法律,即政府通過的法規,即政府對人民的管理。

    同中國相比就更明顯了。(1)中國王朝首先是保證人民的基本物質生活(土地)。(2)國家的權力機構與民間的權力運作都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兩個權力機構是相互支持、相互監督的。在和平時期,總是豪強通常是在合法的手段欺淩弱者。政府是站在平民百姓一邊,阻止強者以權、以勢、以錢、以眾欺淩弱者。皇帝的權威是讓國家有權力對付豪強的聯盟。(3)中國的意識形態,倫理道德,風俗習慣,宗教迷信是高度一致,並強有力地維護“是非、善惡、人性”道統。這個光明、先進、正確的道統的影響之深之廣,請看中國人的一切仙道、龍狐、鬼妖、精怪,它們要修成正果,都是無一例外地要向這個準則靠攏。

 

所有跟帖: 

你的問題其實都可以搜索到。簡單說,聖經裏有十誡,那也是做人的準則。人都是有罪的,但不信神是最大的罪。所以就被懲罰。 -喬高- 給 喬高 發送悄悄話 喬高 的博客首頁 (104 bytes) () 12/18/2019 postreply 16:26:51

1上帝的話都是神聖的,都必須無條件的服從。2聖經裏有十誡,還有更多的其它聖言。與西方人一樣,一邊殺 -流沙河上- 給 流沙河上 發送悄悄話 流沙河上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18/2019 postreply 17:17:19

印第安人,搶他們的財產,一邊製定法律,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3:看事實(鏈接)基督教上帝的一些事實 -流沙河上- 給 流沙河上 發送悄悄話 流沙河上 的博客首頁 (132 bytes) () 12/18/2019 postreply 17:19:23

人間的打打殺殺都是人的罪和偏離做人準則引起的。你的“事實”都是顛倒黑白的,有網友已經給你指出了。恕不重複。 -喬高- 給 喬高 發送悄悄話 喬高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19/2019 postreply 06:29:50

看事實: -流沙河上- 給 流沙河上 發送悄悄話 流沙河上 的博客首頁 (1056 bytes) () 12/19/2019 postreply 11:41:01

有想過是神和撒旦合作把人都送到撒旦那去嗎?自有人類以來,聽說過你這神的有1%嗎? -PYXZ- 給 PYXZ 發送悄悄話 (339 bytes) () 12/19/2019 postreply 06:53:39

我說的神就是人們普遍信仰的神,占世界人口的絕大多數。看來你還不了解什麽是神,許多大陸人都有對神的誤解,這是中共造成的。 -喬高- 給 喬高 發送悄悄話 喬高 的博客首頁 (573 bytes) () 12/19/2019 postreply 09:16:17

2018,基督徒共19億6599萬,占世界人口的33.15%。伊斯蘭教有11億7933萬,占世界人口的19.89%。我有說錯嗎? -PYXZ- 給 PYXZ 發送悄悄話 (720 bytes) () 12/19/2019 postreply 10:45:33

可能是這樣,隻是沒理解那個1%指的是啥。:) -喬高- 給 喬高 發送悄悄話 喬高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20/2019 postreply 07:27:18

看來是我沒理解你的問題。:) -喬高- 給 喬高 發送悄悄話 喬高 的博客首頁 (1064 bytes) () 12/19/2019 postreply 18: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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