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就是土共的縮影】駁“十問李洪元”:誰的謊言滿天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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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十問李洪元”:誰的謊言滿天飛?

明德先生3 北漂時評 

這兩日,許多朋友都給我轉發了《李案十問,把你的困惑都告訴你》的文章,這篇文章假借HR的手法,以先入為主的口吻斷定“李洪元是有罪的”,然後在這個惡意揣測的基礎上試圖通過把“李洪元”這個卑鄙小人釘死在道德的恥辱柱上,以此來論證華為的偉大,不得不說,倘若任由這類文章泛濫,那麽誰來關注社會上的弱勢群體?到最終,倘若我們淪陷到狼性主宰的個體,重新回到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中,那麽,這個社會的良知何在?溫存何在?

 
一駁“李為什麽被解雇?”
 
按照“十問”的說法,李之所以被解雇,是因為能力太差,“連續工作13年才隻混到15級,相當於小學12年都沒畢業雲雲”,言外之意是華為解雇他是他活該!那麽我們要問了,其一,倘若李真的績效如此差,華為何至於13年養一個閑人?要知道華為內部競爭激烈的末位淘汰,能堅持13年,還不能說明問題嗎?其二,即便李被辭退是因為績效差,那麽,難道李不應該拿勞動法規定的合法補償金嗎?
 
二駁“公司為什麽不給2N補助?”
 
按照“十問”的說法,公司給N+1的補償就夠了,李要求2N屬於非分之想——這個很有迷惑性,因為許多朋友未必知道《勞動合同法》第14條的規定,如果一個人在一家公司連續工作10年以上、或者先前已經簽訂兩次固定期勞動合同,按法律要求是要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的,解雇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的員工,公司需要支付2N的賠償費用。理解了這個,我們就知道,十問純粹是屁股歪了,華為不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是它違法在先,所以李要求按照無固定期勞動合同支付2N的賠償,於法有依,何來敲詐?
 
三駁“為什麽通過秘書私人賬號轉30萬?”
 
按照“十問”的說法,它已經認定李是壞蛋,所以咬定是李“迫使”主管支付2N,然後還惡意的反問道,李為什麽不走勞動仲裁呢?言外之意就是李做賊心虛,不敢走仲裁。反駁這個,很簡單,我甚至懷疑這篇文章的作者是否做過HR,關於離職賠償都是先與企業溝通之後,倘若溝通無效才會走勞動仲裁,在主管已經同意的前提下,李為什麽要一開始就走勞動仲裁呢?所以屁股歪了,看什麽都是歪的!
 
四駁“他為什麽能迫使主管”?
 
按照“十問”的說法,已經咬死李威脅並迫使主管支付額外的補償,試問,倘若這個屬實的話,李現在就不是251,而是在監獄裏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了!可是“十問”的作者,拿不出證據的情況下,就開始先假定前提成立進而推論,這在邏輯上相當荒唐:再者,李早在2016年就已經向華為公司舉報造假,事實證明無濟於事,又何來拿著個做要挾呢?
 
五駁“主管的錢從哪裏來?”
 
按照“十問”的說法,這個錢是部門的小金庫,還搞了一大堆的“秘書管錢、主管分配”的內部模式雲雲,倘若這個說法成立,那麽這就不僅僅是內部管理問題,而是涉嫌挪用公款了,甚至不排除存在偷稅漏稅的可能性李的主管用挪用的公款支付給李30萬,華為應該起訴的是李的主管,而不是拿李開刀了!
 
六駁“主管想陷害李嗎?”
 
按照“十問”的說法,主管真心和解,主管心虛,什麽主管違規不違法,所以主管是委屈的,是李獅子大開口:可駁斥第二條的時候我們已經說的很明白了,李按照《勞動合同法》討要2N的賠償於法有依,再者,連檢察機關都沒有李威脅勒索主管的證據,“十問”的作者又是如何代替法官的角色來判案的呢?退一步,既然主管心虛,我們能不能是李提出30萬、主管直接順水推舟給李30萬呢?倘若這樣,難道也是敲詐勒索嗎?這明明是李挪用公款來掩蓋自己造假的事實!
 
七駁“怎麽曝光的?”
八駁“為什麽拿錢幾個月才報警抓人?是不是故意的?”
 
第七條和第八條放在一起駁斥!按照“十問”的說法,是內部審計時發現,然後並立馬報警的。那麽有兩個問題無法解釋,其一是根據獸爺的文章《大象踩了他一腳》,2018年2月2日華為已經對造假高管進行處罰,那麽此時必然發現了問題,何至於在2018年3月8日又給李轉了30萬呢?甚至於,在2018年9月還繳納了稅款呢?其二,倘若真的是審計發現李敲詐勒索,也應該是以敲詐勒索的罪名向警方報案,而不是以泄露商業機密報案將李抓捕(2018年12月15日),然後在該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又於2018年12月28日補充證據說李敲詐勒索,這是無法自圓其說的:我們隻能理解為,華為就是要把人送進去,然後補充證據!
 
九駁“為什麽251?”
 
按照“十問”的說法,李是個壞蛋,所以一開始就做足了準備,竟然還選擇性的錄了音,可問題是,這隻是“十問”作者的推測,沒有證據的惡意揣測。接著,作者又一次把假設作為已知的事實開始推論,把華為HR當成了善良的任人宰割的羔羊,可問題是,這些年進去的難道隻是“李洪元”一個人嗎?難道這些人都是惡意的壞蛋,都想敲詐勒索公司?那麽,一個孕育了這麽多敲詐勒索犯員工的企業,又是什麽企業呢?十問愀然不答……
 
十駁“公司為什麽不說明”?
 
按照“十問”的說法,公司之所以不說明,是因為檢察院已經放人了,再解釋就是誹謗了,所以打掉牙往自己肚子裏吞。解釋的多麽冠冕堂皇呀,人家已經被關了251天,即便你認為自己是對的,可是群議洶洶,你至少應該是把自己視角下的經過告訴公眾吧?然而,華為就是牛氣的不屑於回複,還很硬氣的告訴李和關心這件事情的公眾:有種去告呀!
 
所以我們批評華為的傲慢,不是因為他那句“有種去告呀”,而是它對於事情的起因、經過一言不發,這在公眾眼中就是不屑於回複,再加上“有種去告呀”的姿態,我們怎能不對華為有意見?
 
我還看到有朋友提到,這是一場黑公關借機抹黑華為的宵小狂歡:是的,我不否認有黑公關推波助瀾,可是難道華為不應該反思反省嗎?黑公關即便要黑你,也要找到“口實吧”?你如此傲慢到一點都不屑於解釋,甚至擺出來一副“有種去告”的姿態,普通人有什麽理由絞盡腦汁為你辯護呢?
 

無數的人因為華為的傲慢紛紛“粉轉黑”,難道,這個罪名也要全部怪到吃瓜群眾太愚昧頭上嗎?如果華為依然不知道反思反省,不知道換個姿態與公眾對話,與無端遭受251天牢獄之災的李洪元對話,那麽很遺憾:我這個全網第一個站出來紀念孟女士被捕一周年的人,也要很遺憾的對華為說一句——我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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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跟帖: 

不用動大腦細胞就知道是輪暈烏合之眾最嗜好起哄造謠撒謊撂屁 -遙望台- 給 遙望台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07/2019 postreply 09:37:08

民主被你們烏合之眾民 豬化了 -遙望台- 給 遙望台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07/2019 postreply 09:38:11

這個世界上,一定存在著兩個華為:一個是孟晚舟的華為,一個是李洪元的華為。 -希影- 給 希影 發送悄悄話 (782 bytes) () 12/07/2019 postreply 09:40:23

典型車侖子烏合之眾二極管思維 -遙望台- 給 遙望台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07/2019 postreply 09:52:13

希影是職業毒一一運一一輪一一如此而已 -zhoufang- 給 zhoufang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07/2019 postreply 09:53:06

職業的,有組織的,都快把這裏占領了!看看日本電視台的專題調查: -希影- 給 希影 發送悄悄話 (1907 bytes) () 12/07/2019 postreply 10:04:21

起哄造謠撒謊撂屁成性了,二裏地之外就能聞得到 -遙望台- 給 遙望台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07/2019 postreply 10:16:41

希影這廝是灣鱉鱉的無數筆名之一,專門網絡上黑黨國黨軍為生,賺黑錢幹黑活兒。他還有一堆筆名 -老禿筆- 給 老禿筆 發送悄悄話 老禿筆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7/2019 postreply 13:12:49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魯迅說: -希影- 給 希影 發送悄悄話 (542 bytes) () 12/07/2019 postreply 15:52:28

謠言從稀老的嘴裏狂噴而出 -flumoon- 給 flumoon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08/2019 postreply 09: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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