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卿“可不可以”說:我兒子是美國國籍,不影響我熱愛中國?

可以。

同樣,那些逃離社會主義祖國怒投大海遊向資本主義香港的偷渡客,也有資格說“偷渡, 不等於不愛國”。

那麽多貪汙腐化受賄的腐敗高級幹部, 更可以說“我貪汙受賄腐敗, 不影響我愛黨愛國”, 這倒是真的, 若不是他當上了黨和國家的高級幹部, 他還真沒機會貪汙!

能不能反過來說“我就是要用把孩子生在美國而自動成為美籍人士, 來證明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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